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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教師胡恩奎遭非法庭審 律師要求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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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合肥市肥西縣五十一歲的中學物理老師胡恩奎,被非法關押一年多,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遭非法庭審,兩位北京律師為他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法庭「秉持公道繼續作出公正的決定,無罪釋放」。

胡恩奎,原為肥西縣義城中學物理老師,因為拒絕放棄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到中共人員綁架,被非法拘押、勞教、判刑並屢遭酷刑折磨。在宿州監獄,惡人把胡恩奎的雙腳強按在灌滿滾燙的開水的熱水袋上面長時間不放開,造成他左腳深三度燙傷,骨膜燙死,小腳趾終生殘廢,右腳深二度燙傷,骨膜燙死,一年多未好,雙腳不能用力,成畸形而造成終身殘廢。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胡恩奎與另一大法弟子張貼「全球公審江澤民」,被一名受謊言毒害的沈姓路人舉報後遭遇綁架至治安拘留所。合肥廬陽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隨後介入此事,因證據不足,偽造證據構陷法輪功學員,意欲加重迫害。辦案人員:國保張宏、杏林派出所警員張傳浩,國保負責人丁忠兵。

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上午九點半,構陷胡恩奎的所謂「案子」在合肥市廬陽區法院開庭。北京律師程海、彭劍擔任胡恩奎的辯護人。

開庭時,法官問胡恩奎為甚麼修煉法輪功,胡恩奎陳述時法官卻將其打斷,律師說,這是所謂「動機」,應該讓他說完。法院無奈只好讓胡恩奎陳述完。

開庭前,彭律師曾書面要求此案的舉報人出庭,法院也同意了,但此人未出庭。律師指出其為孤證,證人沈某前後證詞亦相互矛盾,且涉嫌偽證。而且法院所使用的司法解釋三更改了刑法對累犯的確定,司法解釋並非法律。

程律師指出不應在文書中使用非法律詞彙「反動」,公訴人矢口否認,等到彭律師辯護時,彭律師告知他在第幾頁第幾行有「反動」一詞。

程律師闡述了法輪功在中國法律上並未違法,當事人張貼傳單之行為乃民事行為,但公檢法執意將其提起訴訟實則浪費了大量的司法資源。既然當事人未犯罪而要追究其刑事責任,那麼你們就犯法了。庭長匆忙打斷了程律師的講話。

庭長鐘成多次打斷兩位律師的陳述,但每次律師都改換角度後把辯護詞說完。

程律師最後陳述,作為法庭,你們已作為一個正確的決定,(無罪)釋放了本案另一位被告。合肥是包公的故鄉,也希望你們能夠秉持公道繼續作出公正的決定,無罪釋放被告,這將會載入史冊。

法庭旁聽席基本坐滿,除胡恩奎的六、七位親屬外,其餘均是中共內部人員。開庭前,法院外廬陽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人員來回竄。進入法院大樓要求出示身份證明及寄存包、手機及一切可錄音、錄像的電子設備(平時安檢後並不要求寄存個人物品)。在庭外還擺放了一張桌子(其它庭沒有),一位國保坐在那,盤查進入的人員。已持身份證進入大樓的常人(非胡親屬)直接被攔在門外。

庭審直到中午十一點三十結束。這是自中共迫害以來在合肥一個區級法院裏第一次兩位國內知名律師為法輪功慷慨陳詞、作無罪辯護。法庭裏靜靜的,所有來參加旁聽的人都在聽。家屬亦有震動,胡恩奎的老父親說,他們(公檢法人員)在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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