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那是一個玄妙的一天,一瞬間產生一念,至今回憶起來,用人的語言都難以描述那種殊勝的心情……
那是一九九零年春末夏初的一天,風和日麗,陽光高照。在自家庭院中的我,忽然有一信息打入腦中,在腦海中閃現出一念:有一天我會非常美好!我將來會是怎樣呢?直到一九九八年因家庭發生變故給我帶來劇變,使我在思想中尋找甚麼能使我超脫人世間的苦難……
一、得法
我於一九九九年一月始於修煉法輪大法,時年32歲。在此之前曾患多種疾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心絞痛,痛時打滾穿不住衣服;頭痛,整天迷迷糊糊提不起精神;尿道炎,不能喝一滴涼水,手腳不能沾一點涼;還有婦科病、乙肝和十二指腸潰瘍。因風濕,手指節腫大變形,陰雨天骨頭特別疼。每一次女人的經期如同大病一場,都要在熱炕上蓋上被子烙上兩天。生完孩子後一直是虧氣血,說話有氣無力的,躺在炕上生怕別人碰我,彷彿一個手指頭能捅漏我。1.64米的身高只有90幾斤,跟我開玩笑的人說我吸大煙了。
我是一九八八年結婚的,特別是生了孩子之後,我的身體就越來越差。一個二十幾歲的女人,本應是宛如初開的花蕊,正是風華正茂、朝氣旺盛、精力充沛之時。卻在病魔的折磨下失去了青春的色彩,失去了年輕人應有的精神狀態。不能與同齡人一同去玩樂,享有著時有的幸福;卻整日萎靡於炕上,病懨懨的。為了能使自己好轉起來,像個正常人一樣的生活,我打點滴、喝苦藥、做各種儀器治療。各醫院、診所的住址我再熟悉不過了。折騰了幾年,錢花了不少,也沒見效果,我也跑累了。一個農民辛辛苦苦掙點錢多麼不容易,生活不能得到改善和提高,卻花在治病上。想到這些,我放棄了治療。我想,如果有一天誰能治好我的病,我就給他磕頭,永遠感恩不盡。
當今的社會,人都在現實利益中生存,為了個人利益無所不做。一九九八年,由於家庭的矛盾,一個從未步入社會大環境中的我,在家庭中也看到了人與人之間、兄弟之間、母子之間為了一點利益、物質、權力而勾心鬥角,爾虞我詐,互相傷害。我在心靈和感情上都受到嚴重的打擊。原本思想簡單的我,遇到這些事只能是無可奈何的忍受、讓步,最後身心已是千瘡百孔。
同年十二月二十幾日的一天,在精神與心靈的壓力難以承受之時,我仰望蒼天,我要脫離這世俗紛擾之爭。當人如此之苦,我想要出家修行,脫離人世苦海。當時我甚麼都不懂,從未接觸過任何宗教學說,只是這麼一想而已。幾天後有人告訴我她學了法輪功,並介紹了她病癒的詳情。當她把《轉法輪》一書拿給我看時,我捧在懷裏,那一刻我明白這就是我要的,只有他能解除我身心痛苦、病魔折磨,超脫人世的苦海。從此我的生命有了根,深深紮在《轉法輪》裏。
一九九九年一月,我正式開始修煉了,正式走入法輪大法。這個大法宗旨就是三個字,那就是:真、善、忍。那以後我用善心化解了與公婆家的矛盾,打開了僵持了很久見面不語的尷尬局面,大年初一還給他們拜了年。我從此沒有了離家的念頭,「離婚」二字更是沒了蹤影,以後不論丈夫怎樣對我,這兩字彷彿與我沒關係。
當我按照師父的要求做,用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時,折磨我那麼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飛。十六年過去了,沒吃過一粒藥,沒打過一針,醫院診所從此與我絕緣了。我身心從此輕鬆無比,人也有了精神。一個身心被病魔折磨的人是用甚麼語言也描述不了的──那種無病一身輕與精神愉悅的感受,因為他感覺不到那種殊勝與美好。江澤民造假說法輪功不讓吃藥。那你說,那人沒病,身體那麼健康還需要吃藥嗎?
我的身體健康,不僅省了一大筆醫藥費,勞動起來又快又有力,我又能掙錢了,家中裏裏外外忙碌,生活過的很起勁。從此我家的面貌有了改善:二零零三年新建了五棟蔬菜大棚;二零零四年孩子上大學,家又買了新車(翻斗)價值二萬五千餘元;二零零五年蓋了新居住房和日光溫室種植蔬菜。
修煉法輪大法是一人煉功全家人受益。一天,丈夫開著新買的車去山裏拉石子,不慎掉進水庫溝裏,人車都平安;公公拆舊房子不小心從上面掉了下來,到醫院檢查,不但骨肉沒有損傷,連青皮的地方都沒有,一個七十二歲的老人若沒有師父保護可能嗎?強勢的婆婆也看到了大法的美好,主動提出要和我們生活在一起。我們的生活美滿、和諧,沐浴在佛光普照中。
二、因講真相遭綁架
沒想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黑雲壓頂,風雲突變。江澤民之流不顧一切,傾全國之力開始鎮壓法輪大法。江澤民為了一己私慾達到自己的目地,不遺餘力、不顧百姓的身心健康,利用手中的權力,強勢打壓法輪功與一群遵守真、善、忍的好人。公然向全世界撒彌天大謊,用謊言毒害著全人類。但是無論電視廣播怎樣用謊言欺騙,說甚麼1400例不吃藥死亡等等,用「天安門自焚」偽案栽贓誣陷法輪功,我自身的神奇經歷都歷歷在目,我怎能被江澤民的小伎倆動搖修煉法輪大法的信心呢?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江澤民一夥導演了「天安門自焚」事件後,三月份的一天,勃利鎮派出所警察在家無任何人的情況下,非法闖入我家進行非法抄家,抄走我的大法書籍、錄音帶和資料等,之後我到派出所給他們講大法的真相與在我身上的奇蹟變化。
我作為身心受益者,見證大法的神奇,不能讓世人受江澤民謊言的欺騙。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我走出家門,和法輪功學員曲靜紅大姐向我身邊的人講清大法的美好,發資料告訴人們不要聽江澤民的惡毒邪說。可還是有人聽了邪惡的灌輸,我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誣告。在返回途中,一輛微型麵包車攔住我們,從車上下來五、六個男的,強行把我們往車裏拽、拉、推,當時大街上很多人都目睹了這一事實。我們被綁架到新華派出所,他們將我和曲靜紅分開。警察問我叫甚麼名字,我沒回答,因為我沒有犯法。他們在憤怒謾罵中,所長趙萬奎揮拳衝向我的額頭,頓時起了雞蛋大的包。因為我學法晚,公安網上沒有我的名字,後來他們在勃利鎮派出所找到了我家的住址。當天下午三點左右,他們像匪徒似的抄家,我的手機、Mp3、電子書、4000元錢、電腦、刻錄機、大硬盤和一些打印器材與衛星接收器材等等,全部被抄走,就連為顧客安裝好的衛星天線也都挨家挨戶抄走,曲靜紅也被非法抄家。匪徒似的行為還沒完,以後警察又接二連三到我家到處翻。我們家是本份的農民,以種地為主,從未見過這陣勢,都嚇壞了,誰也不敢言一聲,默默地任憑他們翻騰。
當天晚上八點鐘左右他們將我罩上黑頭罩不知帶到哪裏,這一晚有兩名警察審訊逼供。第二天早上才知道是勃利縣拘留所(在郊外)。八、九點又將我帶回新華派出所,然後就是一天一夜的審訊。由局長親自審訊,警察每二人一組,每隔一小時一換,輪番逼供,要我說與我接觸的(法輪功)的人。到八月六日十點鐘他們看也沒有甚麼可問的了,將我押入勃利縣看守所。七日下午二點開飯時又將我提到勃利縣公安局大樓。第一個問我話的是七台河市「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凌駕於憲法和公檢法之上)頭子畢樹慶。他說只要你說出那些(法輪功的)人,我就能放你回家。在仁義與自由之間,我選擇了捨生取義,不符合人的行為就不能做,師父要我們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好人。還有一個也是「610」的,也不知道叫甚麼名。對我說:你要不說就給你「開飛機」、「卸膀子」(一種酷刑),還檢查不出病來。晚上又來了好多頭頭腦腦的,我從未見過,更不知姓名與職稱。他們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放一個不知多少瓦(度)的照明燈照我。他們每小時換一班,每班三人,一個頭兩名警察,輪番逼供。讓我說出誰教我電腦打印,接收器材的來路,都和誰接觸。大約午夜十二點多鐘,包片民警趙軍來了。他說:如果你不說以後就沒飯吃了。就這樣三十多小時的審訊逼供沒得到他們要的目地,最後又把我送到看守所。大約是八月二十一或二十二日下的逮捕證,非法批捕我。我在勃利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九個月。
在看守所的九個月,家人每次看我都要找人花很多錢才能見到。在哪裏法輪功學員比刑事犯看管的要嚴。八個月的時間弟弟不停地奔波在法院、檢察院、整個司法部門,找人托人,花了不少錢,希望他們能對我網開一面,不判刑或少判。綁架我兩個月後就是秋收季節,弟弟為營救我已顧不上收地,都是鄰居好友幫忙收回了家。那時我們家的人都將平時揮汗如雨般勞動積攢下的錢,此時卻揮金如土般的為救我而花費出去,希望我能早一天出來;同時也都在默默地承受著這如同晴天霹靂般的精神打擊。其實我現在用任何語言都難以描繪當時的內心煎熬與幾乎天塌般的那種難以承受的磨難,真是叫天天不應的那種感覺。任何一個人都知道農民的生活是平淡樸實的,怎能經得起這樣的大事。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份在外地的兒子知道了我被綁架和囚禁,從哈爾濱回來,也是找的人才能讓接見。我們母子隔著玻璃窗,看著孩子撕心裂肺般哭喊著,看著自己的媽媽被當「囚犯」關在這裏,自己卻無能無力幫助媽媽。我們只有彼此都痛心疾首的看著對方哭泣……
三、被非法誣判七年
在看守期間,勃利縣檢察院訴訟科曾兩次對我下起訴:第一次是我和曲靜紅。曲靜紅是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被送到七台河市看守所異地關押。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早,勃利新華派出所通知曲靜紅家人去七台河看守所接她,原因沒說,到看守所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才知道:是曲靜紅血壓高達240以上長期不降壓,到二十六日血壓升到280 ,七台河看守所急忙通知勃利新華派出所接人,否則隨時有生命危險。寫到此我才明白,是因為怕人死在看守所,他們推卸責任。若回家死了與其無關,死了算;如果沒死等著開庭下判,這就是取保候審。
曲靜紅回來一個多月,也就是十一月末,十二月初,勃利法院來了幾個警察說十二月四日開庭,要家人把曲靜紅送到法院開庭,並要家人簽字。家人不簽並指著曲靜紅,對警察說:就這一堆一塊,你們要判她就把她抬去,我可不送,但是人死了可不行。因為當時曲靜紅已不能自理,不能下床,於是來的人與法院電話聯繫,打了半小時的電話溝通,就走了。十二月四日沒開成,以後派出所又去曲靜紅家幾趟,看人還是那樣,再也沒去。曲靜紅在七台河市看守所裏一共呆了(被囚禁)76天。
就這樣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以證據不足要給我撤訴。但後來還是決定非法起訴我。第二次是二零零九年一月份左右,而這一次只有我自己。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在勃利縣法院非法開庭,庭中只有公訴人、法官和書記員,再就是我。在無任何家人和旁聽者情況下私自開庭,在不符合任何法律條例的情況下強行按江澤民指令,「610」和法院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誣判我七年刑期。我聽後茫然、困惑……我學法輪功沒有錯;公民有信仰自由權,我學真、善、忍做好人以至更好人沒有錯;李洪志師父要我們在任何環境下都要做好人沒有錯,我怎麼會犯罪被判刑;因為我在近十年的時間裏,除抽時間學法煉功,都在忙於勞動,對江澤民的所做所為了解很少。於是我不服,要求家人給我上訴,請律師。當律師來跟我談話的時候才知道:律師也是不敢越過江澤民下達的指令文件,不敢為我打無罪辯護。
我的上訴到了七台河中級法院,二零零九年四月份某日,七台河中級法院在勃利縣看守所下了判決書,維持原判。在我要被送進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前兩天,家人全來了,那情景宛如我上刑場般。看到家人那悲痛欲絕般的情形,我做好人錯了嗎?怎會給家人帶來這麼大的痛苦,我內心酸楚、疼痛、自責、無奈與無明交織在一起。
四、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六年
二零零九年五月四日星期三凌晨四點,我在勃利縣看守所正熟睡中聽到有人喊:王淑梅起床收拾東西!迷濛中醒來一看是董小偉獄警。他說快點收拾一會送你走!同寢的姐妹們也都起來幫我收拾。大約五點鐘,我上了車。由看守所黃松副所長開車,董小偉、關欣(女)、小聶(不知名)四人在「610」、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指令下,將我強行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從此過著度日如年,身體與精神承受被摧殘的暴虐生活。
(一)被逼迫轉化。
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先在十一監區被逼迫轉化。每天在監舍坐著低矮的小凳子,只一塊地磚的地方,坐著有姿勢要求,稍一活動,就招來呵斥,更不許走動,由刑事犯輪番看管不許和任何人說話,不許任何人接觸我。每天強行洗腦逼迫看侮辱大法和師父的碟片。一週過去了,她們看還沒有攻破轉化我。五月十一日晚,道長(一個監區一個,由刑事犯擔任,看管被關押的人)崔香說:明天給她(指我)送小號去。我沒吱聲。五月十二日八點鐘,她把我叫到倉庫。一看早已有四、五個刑事犯人在那裏等著。崔香說:到這裏不轉化是不行的,都必須轉化。說著幾個人強行拽住我的手指按在他們早已準備好的「四書」上。這就意味著我寫了「四書」轉化了。她們的目地達到了。然後她們那些平時對你的鬼臉、虎威的架勢都沒了,換成了春風拂過般的「微笑」,整個氣氛突然變了。而我的內心卻像被蠍子蜇了、毒蛇咬了般劇痛。那種精神傷害摧殘不亞於一片一片的削肉。而這才是開始第一步,接下來是讓寫思想彙報、心路歷程,目地是觀察你的思想動態。但是文字詞語內容得符合她們的意思要求。然後是監獄「610」考試。有面試、筆試。試題內容是與大法違背的,謊言與誣陷組成,是泯滅人性良知的。每順著它們的所走一步都是違背道德和吞噬著人性。在這種精神摧殘與心靈揉搓的巨難中,後來我去了勞動車間,想遠離這罪惡的環境。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我到了勞動監區十三監區,這裏仍然有對法輪功學員的一切系統迫害措施,有隊長、獄警、組長、包夾。逼你看污衊大法的光盤,讓寫思想彙報,鞏固三個月才能下車間,到了車間也由刑事犯包夾看著。沒有自由,去廁所得和包夾打招呼。
從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到二零一二年我在十三監區監舍裏呆了三年。這期間監區副大隊長牛翠松想要我做幫教,轉化其他的法輪功學員。我知道轉化是不符合法的,我怎麼會做幫教呢?二零一一年,我們室內五個法輪功學員都寫了嚴正聲明遞交了上去。聲明在監獄逼迫和壓力下所說所寫的不符合法輪大法的言行作廢,重新修煉!
因為我在監舍不同於在勞動車間,早晚要比其他人時間充足些,能夠有時間寫東西。二零一二年五月份,我給監區大隊長徐陽寫了真相信,和組長王陽說了。組長說我先看看,再給包組警官劉月看看,再由警官交給大隊長。我說行。我想這一串人都看了,都明白真相更好。七月份我給獄長(姓白)、副獄長史耕輝寫了真相信。信還沒到獄長那兒,被監區隊長發現了。大隊長徐陽說,這也沒甚麼呀,也沒涉及到誰,只是講真相而已。副大隊長牛翠松是管法輪功學員的。她認為如果這件事被獄長知道了,覺的轉化工作沒做好。她就找我談話,恐嚇我。之後她和組長說把我的筆沒收。這還不算,十月十七日牛翠松找我說,要我搬到樓上與車間人員住在一起,並要我出工勞動。我說我不出工,也不去車間勞動,因為我沒犯罪,也不存在勞動改造和報卷減刑。她說你先搬上來再說(三樓往四樓搬)。我上樓就把我安排在道長組裏。這個道長叫羅雯麗,是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急先鋒。
第二天早上羅雯麗讓我與其他人一起出工。我沒動彈。直到9點鐘了,她說的口乾舌燥的,我才和她去了車間。她說有甚麼事等牛大隊長來了和她說,別難為我,你在監舍,還得給你安排包夾看著你。第二天我又沒去,她到了車間看我沒去,返回來又說了一個多小時。我知道她是和牛大隊長商量好的。牛大隊長躲著,一連四、五天沒來上班。羅雯麗兩次強行逼我去車間。我說但不能給我勞動任務。沒有了勞動任務壓力,我的時間也寬鬆了。在車間呆了三個月。那一段時間我每天都和同修背法、交流。
二零一三年一月份,在十三監區,有一天我因不蹲報點名(點名是每天晚上8:30以後。把所有的人都集中到走廊,一排一排的站著。從第一排第一位開始自報數:1、2、3、4……報一個蹲下身一個,而且還得低頭),被羅雯麗一頓臭罵,她還讓其他刑事犯也罵我、攻擊我。其他人誰也沒吱聲。她就訓斥她們說:你們都當人是嗎?明天全體降分!我沒吱聲,默默的發著正念,同修也發,不知不覺睡著了,也不知她罵了多久。
三個月兩次大的環境的變化,到了二零一三年又一輪對法輪功學員轉化迫害(也叫「重回爐」)。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下午一點左右,方警官說:王淑梅收拾收拾東西,一會兒,十一監區來人接你。那一天我們是四個法輪功學員又被送到十一監區。我、劉伯濱和李桂雲在一個組,她們將我們的物品全都放在走廊檢查。警察將我們全身從內到外搜了一遍,不許我們出門半步。直到晚上六點左右才由刑事犯把我們的物品拿進來。當她們把我們的被褥、床墊子扔進監室來時,我們看到的不是一床床被褥,而是棉花套子,被褥全給拆了,連床墊套也給拆了。我們所有的衣服就像舊貨市場一樣混雜在一起,看不清是誰的。當時那種屈辱真的能使人發瘋。同修劉伯濱邊收拾邊哭。因不想影響其他刑事犯睡覺(她們要值夜班而且白天還要勞動。分前半夜、後半夜值班,主要就是看著法輪功學員)。所以我們只簡單的整理一下,鋪著棉花套就休息了。那一夜我只覺的全身高燒滾燙,好像有四十度,睡不著,又不能動,默默的發著正念,忍著非人的待遇,忍著身體的灼熱,忍著心靈的壓抑……漸漸的覺的空間場亮了,在不知不覺中睡著了。第二天清晨5:30分被喊起床,感覺身體不熱了。從這以後我變的冷靜了,遇事沉著,也許是經歷的多了吧。
第二天我們整理衣物、食品箱、洗漱用品時,發現好多東西都沒了。後來聽說那天把我們的物品扔了好多,而且不許任何人碰。最可氣的是把我們的家信也給扔了。當時我要了幾次,就說警官沒看完,總是搪塞。在這無論是警官,還是刑事犯做違法的事太多了,可就是他們在法輪功學員身上做多少違法的事都不「違法」,因為都合乎中共邪黨理、合乎江澤民的要求。
在十一監區每天5:30起床,整理好床鋪就坐小板凳,喊洗漱才能去。因就一個洗漱間。要一個組一個組的洗。主要是法輪功學員之間不讓見面。洗完了後到組裏由包夾跟著,有事和包夾說。另一組再去洗。上廁所時包夾先出去打場。就是走廊、廁所都不能有人。每晚9:30分才允許上床休息。小凳子上不許有任何坐墊,僅一個姿勢,腿不許伸著、弓著。兩手放在膝蓋上,腰要直。僅幾天我的右側臀部下到膝蓋的神經就沒有知覺了。不讓我們自己盛飯,說是怕我們拿勺子打人。不允許任何人同情大法弟子,使一些善良的刑事犯不敢言,否則扣分。發現我們有大法的經文或某些方面不符合邪黨的要求就扣刑事犯的分,以此挑鬥、製造矛盾。就像用窮人鬥地主、群眾鬥群眾類似的做法。刑事犯掙點分很不容易的,因為她們要靠這點分積攢在一起減刑的。那裏有句話叫:「分分小命根」。每一分對她們太重要了,有時差一分減不上刑,就得晚回家。有的人(刑事犯)知道法輪功好,知道監獄的人在搞事,也不敢說甚麼,有苦咽著;而有的人(刑事犯)就受著挑唆罵法輪功學員,說甚麼法輪功學員「自私」一類的話。
一個月以後,把我、劉伯濱和李桂雲三人分開了,各在一組,進入正式它們所謂的「轉化」。寫到這兒,我真不想回首那段往事。那一段時間是我的精神心靈承受到極限,身體也處於極度痛苦的過程。
把我們分開的第一天晚上我因不蹲報點名,四個人把住我胳膊、拽腿、往下按,讓我蹲下。四個人沒按下我,嘴說著甚麼,我依然挺站著。後不讓我上床休息,讓我在小凳上坐到晚上9:30分。我沒聽那一套,把床鋪收拾收拾就躺下了。李桂雲在隔壁,聽說讓她坐到夜裏12點。劉伯濱在李桂雲的隔壁,而我們卻互相見不到,彼此惦記著。監獄折磨人時,就像文化大革命的做法。那時如果沒有大法的力量撐著,真的會瘋掉。有時去廁所走在走廊時,想奇蹟般能見到她倆,然後抱上去痛哭釋放一下壓抑的心情。我坐七天的小凳之後,每天早8點讓去倉庫,由幫教(猶大)用曲解大法的話,把你向邪悟方面誘導。如果我講大法的美好,管洗腦的刑事犯就罵我,幾個人天天對著你攻擊、灌輸邪惡的東西。如果你不吱聲,她們說:你說話呀。再就給你看誣陷師父與大法的光盤,把社會上不良現象都栽贓到法輪功身上,千方百計的誘導你邪悟以達到轉化的目地。
就在我面對監獄各種轉化壓力時,又受到了親情方面的打擊。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家人父親來到監獄強行逼我減刑早日回家。誰不想回家?在10分鐘接見的時間,我沒吱聲,隔著玻璃窗看著年邁七十的父親,受邪黨喉舌宣傳的毒害,說著電視上灌輸給他的誣陷師父的話,以尋死覓活,逼我寫「不煉」了的話。我內心痛苦至極。我雷鳴般的喊著:別說了!老父親走後,二十八日下午,我精神崩潰失去了理智:我寫了「保證書」, 邪惡的目地達到了。晚上我做夢看見自己從高空向黑暗中飄飄墜落。第二天晚上夢見古代的武士從我們家將金銀箱,不知拉走多少箱,後面押著被繩子捆著胳膊的爸爸帶走了。黑夜中我拼命的向他們哭喊:我爸爸是好人……爸爸是好人……。他們誰也不理我,彷彿我不存在似的。
兩個月以後,家裏惡運連連:大弟弟開車出了車禍要資金賠償給人家;小弟弟因生無名火與人打架要資金賠償給人家,都付出相當大的資金,這在一般人家賣房賣地都償還不起的。因為這是個農民家庭,靠著本份、實幹,勤儉持家,有一點積蓄。接著爸爸在一天的午後3、4點鐘覺的腿腳不適,第二天早上出現了偏癱、腦血栓症狀,然後到處住院、醫治,要人照顧。當時正是春耕季節,兩弟弟還得忙於種地,妹妹只能辭去工作照顧父親起居,陪他吃藥、針灸,又是一大筆資金的損失。
我家發生的一切應驗了我做的夢。這就是一個聽信中共邪黨謊言的毒害的老父親給自己和家人所帶來的不幸……
後來在監獄「610」的監視下,監區副大隊長牛翠松對我的轉化又來了一次面試,我違心的回答她的提問。
(二)被奴役
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我從十一監區回到十三監區後,身體變的沉沉的,坐也坐不住,走路腿也抬不動,整天就是累,沒了精神。就這樣,道長羅雯麗還讓我每天幹出12元錢(白幹,不給你錢)的任務活。幹最多的任務是刑事犯13元,還得是年輕人。我幹不完,道長說就由包夾幹。包夾每天完成自己的任務都很難,還讓包夾跟著加班,這不明顯製造矛盾嗎?一天在我身上搜到了經文(每天收工時都要對每人搜身)。因不能對我怎樣,就扣了我身邊刑事犯的2分。
道長羅雯麗仗著警察給其點權,行使在警察之下,眾犯人之上的權利。安排幹活一類的及監區的一些瑣事都歸她管,警察有的不懂就聽她的。一天我找到了大隊長徐陽,和她說明了我的情況,其實徐陽不知道羅雯麗對我所做的事和給我那麼多錢的任務。我和徐陽說,我現在的身體實在是承受不了,那麼就要由包夾來加班來完成,她們每天都那麼多的活,還要出外役,每天都很累,我怎麼能忍心哪?因徐陽知道我在監舍幾年幹活啥樣,對我印象很好。後來我聽說徐陽找到羅雯麗要給我七元錢的活,最低線了(法輪功學員在這裏就是7元錢的活),而羅雯麗不讓,勉強減了2元,讓我幹10元的活,那我也幹不完。因為那裏的活不是我們在外面的思維能想像的,撮一小包棉籤才算2分錢的活,幹甚麼活都是一分錢或2分錢,要完成任務幹活量很大。就這樣的,那段時間的身體,後背沉的有好多好多重物壓著。頭也如重物壓頂,抬不起來,又累又困,沒了精神。上下班包夾幫著拿包、提暖瓶。組長石夢穎怕影響組裏任務完成,找到大隊長讓我干5元的活。就這樣有時勞累過度,第二天連拿根棉籤的力都沒有了。組長只能給我請假回監舍休息了。因為病休沒有任務,在車間就有任務,幹不了大家承擔或掛賬。
二零一四年五月份徐陽隊長調走,戴瑩來十三監區當大隊長,將法輪功學員體弱的、年齡大的都得下樓往樓上拿貨,車間是四層樓,我們因長時間不煉功,空手走一趟都氣喘,戴瑩還說下去活動活動。
在多種壓力下,我身體承受力急劇下降,一天在衛生間裏,就感覺到身體支撐不了了,在意識清醒時,急忙拽著窗框,將無力的身體坐在窗台上。過大的精神壓力,身體的迫害承受到了極限,坐在窗台上不能動了,但意識清楚。就聽收拾衛生間的康姨說:淑梅呀,你咋的了?我無力應答。就聽康姨喊其他人說:她是不是有心臟病啊,快給吃速效救心丸。我知道我從修煉十六年從未有過心臟病或其它疾病,沒吃過一粒藥。就用微弱的舌力向外頂藥。幾個人將我拽著窗框的手扒開,一點點的將我扶架出衛生間。就聽她們說:這臉咋這色呢?都發出驚嘆。我知道當時我和死人無異,臉色一定是死人臉色。那一刻其實我知道我這個人已經死了,但意識清楚。她們將我放在長條凳上躺著。我知道那時她們怎麼放就怎麼樣,身體已沒了活力,放在那與一挺死屍無區別,只有一點微弱的氣息。就聽(七台河的法輪功學員)王秀玲姐說:淑梅你想:我沒事,要跟師父回家。
不知躺了多久,她們看我人沒有醒,就找人背我去醫院。就這樣四個人從四樓把我背到醫院。醫生說我營養不良、低血糖、低血壓(高壓80,低壓60)。點上了點滴,不知多久人醒了。石夢穎(組長)說,你咋的了,嚇死我們了,你休息一週。
從那以後直到出監之前那一段也就是一年零四個月的時間,是我最難度過的時間,我身體一直虛弱,尤其晚上心臟反應出的那種撕心般難受,每晚正睡時,心難受就得立即坐起。夜崗每天晚上都看著我,有時給我拿心臟藥。身邊的常人姐姐(是夜崗)經常和我說:淑梅呀,你好像可累了,每晚都說夢話。哎呀我咋這麼累呢?在車間有時連拿一根棉籤的力都沒有了。後來才知道心臟累大勁了就一點力都沒了。後來出現這種現象就得在床上不動的躺個四、五天才能有點力起床吃飯。有點力氣了就又去車間勞動。每天就這樣有氣無力的挨到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出監。
我知道我為甚麼身體會這樣了,因為大法修煉是嚴肅的,而我又走了好大的彎路,因為我向邪惡妥協了,轉化了。即使不是真心的,是在高壓逼迫也不行,因為你是修真、善、忍的生命,無論在任何高壓下都得是一個修煉人的狀態,怎麼能心口不一說假話騙人哪?「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1]。那說假話騙人不也是惡人嗎?是不符合大法真、善、忍特性的。另外你說你不煉了,那你還是常人,常人怎能沒病呢?是因為你要修煉了,師父才給你淨化身體的。「那麼為甚麼就可以給修煉的人做呢?因為修煉的人是最珍貴的,他想修煉,所以,發出的這一念是最珍貴的。佛教中講佛性,佛性一出,覺者們就可以幫他。」[1]「淨化身體只侷限在真正來學功的人,真正來學法的人。」[1]其實如果不是修煉了法輪大法,我這個人的生命真的是早已不在這個世上了。我今天的這個生命就是大法給的,曾經的那個人的生命在監獄裏又死了一次,那麼今天的我就是大法再一次造就。以後的我也為法而活,不會再有類似的事情,直到永遠……
(三)用所謂的減刑繼續迫害
報卷減刑對於刑事犯是特大好事,而對於法輪功學員是一個悲哀。法輪功學員和大法弟子沒有犯罪,何來被判刑?又何來減刑?可是你不答應減刑就罰你。如果你答應減刑,那一系列的邪惡計劃安排如同上刑具一樣,一樣接一樣的折磨著你,摧毀你的精神意志,吞噬著你的人性,泯滅著你的良知。
首先寫申請減刑報告,然後是思想彙報,內容是寫邪黨之詞。不符合她們的要求,包夾(看管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組長(監室中的頭,由刑事犯擔任)、警察就沒完沒了的跟你談話。之後是監區考試、監獄考試,通過還由法院來人考試。有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一個牙也沒有了,誣判了她七年半的刑期,最後經過法院考試,她沒按照監獄的要求說,說了真話沒過關,回來後被罰坐小板凳、辱罵她,改變了一往對她的態度,整個環境氛圍布滿了紅色恐怖。
二零一一年八月說我條件具備,要我報卷減刑。七年刑期得80分才夠減一年的刑期。而這80分得一半年時間才能積攢夠。因為每個月給的分都不一樣,有5分、4分、3分、2分不等。法輪功學員給5分是最高的。刑事犯有給6分的。刑事犯入監後過了三個月的集訓就開始掙分減刑。而對法輪功學員,那些做轉化的人員說:你們是從轉化那天才開始給分。而我卻是從二零一零年一月份才給的分,就是入監後整七個月後才開始給分。七個月對於在監獄裏的生命來說,每天都是度日如年,對於每個家人來說是急切的盼望。
法輪功學員如果不報卷減刑,那就被關禁閉,強行灌輸它們那一套對法輪功的謊言、誣陷、栽贓,製造恐怖環境、給你精神壓力等等。我不服就跟她們講:讓我這樣做連起碼的做人的標準都不配,怎能說我是大法修煉者,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呢?誰不想早日回家,這裏根本就不是我們呆的地方。這一次我不報卷減刑,她們看我態度堅決,也就不再做我的工作。
二零一三年我再一次妥協轉化後,我同意報卷減刑。
法輪功學員的報卷是要經過層層考試的。監區、獄裏、法院。在法院考試的頭一天晚上,副大隊長牛翠松把我叫去說:王淑梅,如果你明天不通過,我會恨你一輩子。她說這是代表監獄的如何如何(因為她對我心裏沒底)。我當時覺的就不對勁,但沒說甚麼走了。第二天到車間,我與別人要了兩張紙,給牛翠松寫了一封信。起頭是:監獄是迫害法輪功的地方,我沒有任何義務為監獄、監區做任何誇耀的事情,我只是想回家如何如何;我在信中說,如果覺的我不能通過你要恨我,那不如現在給我撤卷還來得及,我們倆無冤無仇的,我可不想讓你恨我,我們法輪功是講善的,怎會讓你恨我呢?本來我也不想報卷,是你們逼的……。寫完就給她放在辦公桌上,我轉身走了。十幾分鐘以後,她又把我叫去,這回她笑了,沒有了昨天晚上的嚴肅。說我是和你開玩笑呢,你還當真了。我說我哪知道你在和我開玩笑呀,你那麼嚴肅能不當真嗎?
(四)強迫交醫保費
二零一三年二月份,在十一監區監獄強迫每人交70元醫保費,刑事犯不敢言,法輪功學員更不需要,但也不能例外,對法輪功學員是逼迫交費。要過年了,每人家人都來監獄探望自己的親人。法輪功學員李桂雲的女兒從廣州請假坐飛機回來和七、八十歲的姥姥來監獄看望媽媽。從早上到中午了還沒讓接見。警察問李桂雲想見就交(醫保費)錢,否則家人就等著。沒到過監獄接見的家人是體會不到那種急切等待的心情。況且女兒見了媽媽以後,還要飛回廣州上班,還有年邁的老人。她們一老一小不知內情的盼著、等著。李桂雲想著這一幕一幕,無奈交了70元錢。警察立刻領著她去了接見室。
靳軍麗是刑事犯,當組長。她想盡辦法欺騙、蒙、哄等軟磨,把劉伯濱叫出去單講的手段,騙取單純的劉伯濱的信任。因剛去時我們三人在一組,就這樣我們明知是助紂為虐,但還是交了這70元錢。
二零一四年大約五、六月份左右,監獄又收醫保費,羅雯麗以存小賬為由(國家規定給每個人每月12元費用),將我們的錢卡全部收去,在不經任何人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在每人的錢卡上劃去70元醫保費錢。其人有時還自我炫耀的說:我就是為監獄而生的。這個十三監區也是為迫害法輪功在二零零六年才成立的。其人是這個監區的元老,似乎也是迫害法輪功而來的。
(五)出監前後
二零一四年七月份監獄搞「文化大革命運動」和紅色恐怖運動,大搞搜監,查它們所謂認為不符合它們要求的東西,將所有的筆本任何帶字的都不許留,帶字的書、本,即使監獄允許訂的閱刊也不許留;將犯人買的食物、油沒收或倒掉,即使辣椒油拌進鹹菜裏、醬裏都得扔掉;衣服、被子、鞋扔了一茬又一茬。有的犯人要在裏呆10多年以上,有點衣物、鞋省的花錢買了,可是警察是一次又一次、再一次收、翻、扔。
二零一四年七月份,我要快回家了。我想要把過去沒有對大法負責、沒有對期盼我的眾生負責的責任盡到。
我想有很多話要和牛翠松說,錯過了這個機會,我會很遺憾的。於是我給她寫了一封長長的信。信中寫了幾部份內容:1、道德與暴虐的關係。暴虐就造孽,要償還有惡報等著,而道德是益人益己有善報;2、我以前在壓力逼迫下和她所說的都是違心的話;3、講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真相,中共邪黨是個以九大基因起家的,崇尚假、惡、鬥是地地道道的邪教,以戰天、鬥地與人鬥的理論維持、製造紅色恐怖為基礎的;4、講三退保命,讓她退出邪惡的組織;5、法輪功的宗旨是真、善、忍;6、你實行甚麼方式教育孩子?有一天你兒子問媽媽:真、善、忍和假、惡、鬥我照那個去做?你怎麼答覆?7、我說我覺的和你有很深的緣份,我把真相講給你,希望你有好的未來。
出監這天清晨,我沒戴胸牌,戴瑩說你沒離監就得戴上,並將我出監的物品全部扣押。就連絲襪、判決書、電話號碼、書、本,連一個字都不允許外帶。出了門只能上「610」的車,自家車不能坐。在精神壓力與身體極虛弱的情況下,到家時已人事不省成為半死人,全家人都哭了。
五、這場迫害對家人的傷害
六年的時間,家人都承受了相當大的精神打擊與經濟損失。原本我們夫婦經營很好的菜園,因我遭綁架劫持到冤獄,無人勞動管理,孩子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前途事業,回家務農。丈夫在無道德的人類社會下滑,在無遵守道德的意識中偏離了做人的軌道。公婆都是七、八十歲的人了,公公還得買菜、婆婆每天一日三餐的做飯。精神上支撐著等我回來就好了。我唯一的兒子結婚我不在現場。司儀喊雙方父母入場時,兒子強忍淚水,親姐妹們無不流淚,兒媳婦生孩子,我不能盡婆婆的義務與責任照顧她和孩子。我媽媽因為我被綁架到監獄,承受不了這麼大的打擊過早的離世了,我卻未能看上一眼,盡一份孝。父親因生氣上火得了腦血栓,弟弟、妹妹也都為我費了很多心……
回到家,家人都不敢讓我再學法輪功,也給了我重重的壓力。可是大法能使人重德行善,大法能使人身心健康、精神愉悅,真、善、忍是每個人都必不可缺少的,我怎能放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