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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結束非法拘留 又遭派出所警察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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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林月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遭桂林路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天。

六月五日上午十點多,林月走出葦子溝拘留所後,兩名家屬陪同林月去桂林路派出所取回被非法扣押的私人物品、現金、鑰匙等,結果被派出所警察非法扣留。幾個警察逼問兩位家屬是否修煉法輪功,聲稱如果和法輪功沒有關係就讓離開派出所。並且將兩名家屬分別推搡進不同的審訊室進行所謂的筆錄。

兩名家屬都拒絕報姓名。其中一名老年家屬堅持不受非法審訊,要往外走,警察粗暴的將她推搡到審訊室並按在椅子上,並強行照相。老年家屬說:警察是抓壞人的,我是好人,你抓我老太太你是犯罪,你在違法,你照相啥也照不上。警察強行把該家屬鞋子脫下,頭髮上的卡針摘下,脖子上戴的寫有「法輪大法好」的項鏈摘下,並且污衊家屬撞壞了派出所的大門,弄壞了警察的手錶,其實這都是警察搡搭家屬造成的。警察一直逼問家屬是否煉法輪功。家屬反問,你們有甚麼權利問我這些,你們出示啥了?你家人陪別人到派出所取東西就犯罪了啊?我有啥行為啊?我是罵你們了還是罵桂林路派出所了?你們把我抓到這,你抓我老太太就是有罪的。警察在筆錄上記錄下:抓老太太是犯罪。警察問家屬到沒到七十歲,並說你到了七十歲就放你走。最後警察對家屬說,你出了這道藍槓你就承認你不是煉法輪功的,然後你就可以走了。家屬說,你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你都是在犯罪,你必須沒有任何條件的放我。

另一名家屬被警察強行推搡到審訊室後開始抽搐,後被送到鄰近的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做了心電檢查。

幾個小時後,派出所才放林月和兩名家屬回家,但仍著便衣警察跟蹤。家屬老太太走到拐角處,犯病倒地,現場民眾把桂林路派出所的警車叫住,讓警察負責打救護車,但警察不管,只想盤問這些人與林月的關係。最後有人打了120,老太太才被拉走。

長春市桂林路派出所:
地址:長春市長慶街1685號,郵編130000
電話:0431-85643756
所長王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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