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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齊恩香遭三年冤獄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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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長春法輪大法修煉者齊恩香,結束三年冤獄迫害,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回家。齊恩香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二年零四天,因不認罪、抵制所謂「學習」,每天被強制在監室坐小凳。

下面是齊恩香女士訴述她這次被綁架迫害的經歷:

我叫齊恩香,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二日早八點五十,我從家(公交宿舍)出來就被長春市國保大隊警察非法在家小區門前綁架,並搶走我的手機、鑰匙,問我剛才誰給你打電話了,然後他們非法開我家門,十多個人進屋就開始拍照、非法抄家,把我個人物品、法輪功書籍全部抄走。我和他們說修煉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港台都能修煉,你們不要當江魔的犧牲品,善惡你們自己選擇。我家就我一人沒有證人,你們抄家把私人物品抄走,不讓我和家人聯繫。但他們不聽。至今我家的私有物品及錢財被他們搶去未還,當作犯罪證據(國保:高鵬、高軍、王大利)。

上午十點半左右,把我帶到長春市公安局(公交派出所)錄筆錄。一到長春市公安局就把我強行坐老虎凳。從上午十點多一到晚上六點多。來了公安頭子說你的筆錄不對,又重新錄筆錄。晚上七點多把我帶入長春市中心醫院體檢,血壓一百一十到一百八十五,心跳九十三次/分鐘。當時被劫持體檢的還有一長春法輪功學員。

我們被劫入長春市第三看守所,那裏沒有檢查身體,那時我感覺血壓都有一百二十到二百三十,頭暈身體支撐不住。第三看守所在我身體狀況極差的狀況下收留。從那以後,我身體一直不太好。每週查身體血壓高、心臟病。第三看守所和國保聯繫我的身體狀況,國保不同意放我。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早六點,長春二道區法院到看守所,說是提審。我知道其實是要開庭。長春二道法院早六點去接人,走的是車庫小門,當時沒有通知家人,我不同意開庭。庭長說:沒聯繫上家人,不開也得開。說二庭通知家人。當庭我和法官、公訴人等人講真相,他們不聽。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在二庭庭上我被冤判三年,我當庭表示上訴,不接判決書。法官趙峻峰說,你上訴就得接判決書,要不你拿甚麼上訴。

結果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沒有開庭,在三看監室窗口送判。我沒有接判決書。

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三看將我送進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在省女子監獄期間,我不認罪,每天包夾包教(邪悟者)放詆毀法輪功碟片,全是造假、謊言。每天強迫我坐小板凳,凳面全是凹凸不平,臀部都坐破了。我說告她們,找獄警、監室長,但不讓。我被強制坐小板凳三個多月,後來監獄統一換大凳,必須自己花錢。我每天在監室,不允許任何人和我說話,每天都有四個包夾分兩班輪流看管我。監室長劉煥傑強行給我訂油筆一百支三十元、中性筆二十支十六元、筆記本稿紙六十多元。我訂的保暖內衣等不給我,食品等不讓訂。監獄給包夾包教壓力讓轉化,包夾包教百般刁難我。

入監整二年,第一年在衛生間給一暖瓶熱水洗澡,一年以後,才讓我去浴池洗澡。不讓去公共廁所,吃喝拉撒都在監室。伏天的時候不讓我洗身子,一週才讓換洗一次內褲。我抵制洗腦轉化,他們不讓我洗衣服,不許我到走廊,兩年沒出監室。

在出獄前一天,獄警讓我給家人打電話,我說被迫害的高血壓、心臟病。獄警張瑩給電話掛斷。出監時,我帶走我花錢買的物品,她刁難我。包夾犯人騙我錢,監獄領導知道沒有解決。我要錢,那是家人給的錢,不許經濟迫害,最後錢、物品全部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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