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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虎林市丁均華遭七年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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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虎林市八五四農場法輪功學員丁均華,二次被非法勞教迫害共二年半,二零一一年十月被非法秘密判刑四年半,在勞教所與監獄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有一次丁均華妹妹看到她被迫害的嚇人慘狀,受打擊在回家的路上昏迷過去。

丁均華結束四年半冤獄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回家。據悉,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丁均華與法輪功學員韋金鸞在農貿市場發真相資料時,被林業局十多個警察綁架,目前情況不明。

丁均華年紀輕輕就全身疾病,常年的胃潰瘍、心臟病、婦女病、風濕性大骨節等疾病使她痛苦難堪,她丈夫是農場醫院的內科醫師,用盡各種方法,使用了很多好藥都沒治好她的病,由於長期的疾病,丁均華三十八歲那年就退休了。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丁均華幸運修煉法輪功,半年以後,所有的疾病全都好了,沒有使用任何方法醫治、也沒吃任何藥。

一、在萬家勞教所的迫害

在二零零零年底,丁均華去北京上訪,被本地截訪人員截回本地非法關押三個月後,被勞教一年,送往萬家勞教所遭受殘酷迫害。

在二零零一年的正月初八,因為集體煉功,多名警察逼迫丁均華等法輪功學員面對牆站著,不配合的就用電棍電,丁均華被警察抓住頭髮往牆上撞,結果硬生生拽下一把頭髮來。

到開春以後,警察把女法輪功學員投到男隊去迫害,丁均華被分到五大隊,由男犯看管,他們逼迫她做蹲著等姿勢,更殘酷的是逼迫她坐鐵椅子,坐在鐵椅子中手腳全都動不了,警察指使男犯逼丁均華坐,連坐一星期後全身浮腫。

另一種迫害是把丁均華的雙手捆綁在背後吊起來,腳不著地的吊了一天一夜,被吊得已經不行了才放下來。

二、在哈爾濱戒毒勞教所的迫害

在二零零四年正月十六日,牡丹江鐵路的三名警察突然來到丁均華的個體單位,由本地警察等人參與強行把她綁架抓上車,拉到牡丹江鐵路拘留所關押後非法勞教三年,送往哈爾濱戒毒勞教所迫害逼迫寫五書,逼迫誣陷大法,丁均華不聽他們的話,他們把她單獨帶到警官辦公室雙手銬在暖氣管子上,不讓上廁所。被銬十天後,丁均華全身浮腫,在這種酷刑的迫害下,被強迫在五書上按了手印後才放下來。

在此次勞教期間,丁均華丈夫受到的打擊和壓力太大(當時中共迫害法輪功採用株連政策,單位領導恐嚇她丈夫:如果你媳婦要煉法輪功去北京上訪,你就回家看著別上班了,丈夫說:我要不幹醫生了,我還會啥?孩子上大學怎麼辦?)所以丈夫被迫提出離婚,丁均華不同意而沒簽字,最後被強制離婚了,家庭就這樣破裂了。由於這些種種迫害與打擊(又不讓學法和煉功),許多疾病又都回到丁均華身上來,勞教所怕承擔責任,原本三年勞教,結果十四個月就放回家了。

三、四年半的監獄迫害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中午十二點半,牡丹江農墾管局檢察院的王立實、八五四農「六一零」頭目孫善發,及十幾個警察,非法闖到法輪功學員丁均華家,綁架了丁均華。這些中共打手將她抬上車拉走,直接劫持到牡丹江農管局非法關押,直到四月二十三日身體瘦的體重只有八十多斤,才放回家中。

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早六點,牡丹江農墾管局的三個警察闖入屋中,院中還有許多警察(他們都是翻牆入院的)把丁均華從家中綁架到車上(他們不顧當時家中有八十歲不能自理的老母親)直接拉到牡丹江農管局的法庭上,非法秘密判刑她四年半,然後把她拉到一個沒人知道的小醫院,有四名警察看管著(農場和看守所各兩名),單獨關押在一個房間裏,並且把丁均華捆綁在床上動不了,然後注射不明藥物,開始每天四、五瓶,後來每天七、八瓶,打了十三天。

到第十四天,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天沒亮就偷偷的把丁均華抬上車送往哈爾濱女子監獄,當時她身體很虛弱,精神昏迷,警察怕她死在路上,一路帶著醫生來到監獄,估計當時情況是監獄拒收,所以她在車上呆了很長的時間,也不知道他們做了甚麼交易,最後四個人用被子把丁均華抬進去的,進監獄之前監獄先給她照了相怕以後擔責任,就這樣他們讓犯人抬著丁均華進了監獄。

丁均華被關到最邪惡的九監區(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監區),強制她碼小凳(坐小凳),這個很硬的塑料凳子坐時間長了會長褥瘡的,逼她碼小凳時全屋的犯人都盯著她不讓她動,天天從早上五點三十分坐到晚上半夜左右(十一點或兩點),並且逼迫看誣蔑大法的電視,不看就拳打腳踢。有個犯人叫於淑范,她迫害大法弟子最兇狠邪惡,她指使李淑梅、趙麗娜、李海玲三個犯人包夾丁均華,她們逼迫她按軍姿罰站,每天也是從早上五點三十分站到午夜吃飯時都得站著,丁均華不站或站不好,她們就拳打腳踢。有一次她們打丁均華,為了不讓她喊出聲,就把她的襪子塞進她的嘴裏。就這樣丁均華被罰站到第二十七天時,腿和腳都腫的發亮了,褲子和鞋子都穿不上了,把褲子和鞋子剪開穿,也不許穿拖鞋,惡徒們是怕她們的惡行被曝光出去。

在二零一三年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歸到十一監區,這個監區被稱為大監獄中的小監獄。有一次有個犯人叫范秀梅,她指使五個年輕犯人(其中有一個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打手)把丁均華弄到沒有監控鏡頭的屋子裏拳打腳踢,說是為了阻止她煉功,在監獄中犯人可以隨便打罵法輪功學員,參與迫害的犯人於淑范後來也得了乳腺癌住進醫院手術後死亡,應了善惡有報的天理。

四、經濟的剝奪和家人的受害

丁均華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後精神和經濟都受到了巨大傷害,回到家中一無所有,將近兩年的退休工資被扣發了(金額兩萬多元),親人受害方面,除了與丈夫離婚外,丁均華母親受到嚴重的恐嚇和刺激,開始說話變得瘋瘋癲癲,而後就變成植物人了。

再有一次丁均華妹妹到那個沒人知道的小醫院看她時,由於看到她被迫害的嚇人慘狀,受到的打擊太大了,就在回家的路上昏迷過去,後來被人救醒。

這三次迫害將近七年的時間(其中兩次拘留沒寫),給丁均華和她的親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打擊實在是太殘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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