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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凌源市四口之家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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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走進遼寧省凌源市小城子鄉肖杖子村,就會看到一處破敗的門房,房頂上長滿了雜草和小榆樹,屋內已出現多處塌陷,推開鏽跡斑駁的鐵門,在吱吱扭扭的開門聲中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片小樹林:院子裡長滿了一人多高的雜草和雜七雜八的比碗口還粗的榆樹。

透過雜草和小樹可以看到三間破敗的主房,一口水井及散放的被野草和土半埋的小驢車等農具,整個院落顯得分外的淒涼和蕭瑟。這一切一切彷彿在向我們控訴著這個四口之家的悲慘遭遇。

家中的男主人公叫劉殿元,1938年出生,今年80歲,從1999年9月到現在,經歷了七年冤獄、四年半的流離失所,2015年11月再次被綁架,在79歲的高齡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半,目前在冤獄中遭受著迫害,還有十年多的監獄生活等待著這個歷經滄桑的老人。女主人也被非法勞教三年,又被非法判刑四年……

一、得法修煉疾病消失

劉殿元年輕時很能幹,人也聰明,當過幹部、教師,後來又自學中醫,在大隊的診所當大夫,還帶過徒弟。1985年開始承包工程、搞建築,錢有了,名出了。然而過度的勞累使劉殿元的身體越來越壞,患上坐骨神經痛、胃和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肝炎、神經衰弱等疾病。

他本身當過醫生,又找瀋陽第四醫院的專家治療,但都不見好轉。後來,劉殿元的妻子和他離婚了,錢沒了,家散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使劉殿元心灰意冷,最後滿腦子仇恨,滿肚子怨氣。1994年夏劉殿元和離異的帶著兩個孩子的劉玉芳結了婚。

1995年,劉殿元接觸到了法輪功,《轉法輪》這本書打開了劉殿元淤積多年的心結,人為甚麼得病?造成人不幸的根源是甚麼?當人的目的是甚麼?甚麼是佛法,甚麼是修煉?書中用最淺白的語言講出了最高深的法理。劉殿元感到所有的人生困惑一下全都解開了,他決心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做好人,扭轉為私為己的觀念,遇到矛盾找自己的過錯,處處為別人著想,把多年的怨恨之心放下了,名利看淡了,就做好自己該做的事,一切都順其自然。

隨著修煉,心性標準的不斷提高,加上每天煉功,劉殿元一身的慢性病都好了,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滋味。親朋好友看到他身心的巨大變化,無不讚歎法輪功的神奇功效。追名逐利了半輩子的劉殿元,此刻才真正體會到了幸福的滋味。

二、邪惡的打壓、殘酷的迫害

1999年7月,中共打壓法輪功的運動開始了,到處是抹黑法輪功的宣傳,到處在抓人。常言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法輪功給了劉殿元第二次生命,師父沒要過他一分錢。做人得講良心,到甚麼時候也不能說違心的話。因為不說假話,不放棄煉功,劉殿元遭到了殘酷的迫害。

1999年9月,劉殿元和姐姐正在家裏看書,小城子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家中,沒有任何理由就抓走了劉殿元和年邁的姐姐,後劉殿元絕食才被放回家。

2000年6月14日,小城子派出所警察再次闖入劉殿元家裏,只因為害怕劉殿元上北京,就將他抓走,非法拘留60天。

2001年7月31日,劉殿元被內蒙古寧城縣公安局局長劉興理夥同凌源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付豔玲和小城子派出所所長劉俊臣綁架。劉殿元被挾持到內蒙古寧城縣公安局,當時有個寧城縣國保警察對劉殿元說:「你是遼寧人,如果掏個七千八千的,我們就可以把你放了。」劉殿元說:「我家裏沒有錢。」

過了幾天,警察又問:「你還煉嗎?」劉殿元說:「煉。」警察說:「你要是不煉了,寫『三書』就可以放你回家。如果還繼續煉就判刑。」劉殿元最終沒有妥協,被冤判七年,後關押在內蒙古自治區赤峰第四監獄,那一年他65歲。

在監獄裏,每天超負荷的幹十幾個小時的活,沒有任何報酬。有一次,劉殿元因為和別人說話,被教導員常海義發現,當時打了他六個嘴巴子,並把劉殿元送到監獄的精神病院小號裏關押了十個月。劉殿元沒有精神病,卻被逼迫每天吃不明藥物,十多樣藥,每次一小把,一天吃兩次,吃了三百多天。在小號裏,逼著劉殿元看犯人上大掛,就是把人綁在死人床上成大字形,一綁就是十幾天、二十幾天,被綁的人全身都硌破了,無法上廁所,屋裏充滿了屎尿的惡臭味。

這七年間,劉殿元遭受了常人無法想像的痛苦,等到劉殿元被釋放時,家屬把人接出來一看,根本認不出原來的模樣,劉殿元被迫害的骨瘦如柴已不能直起腰來,虛弱的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不住的咳嗽,吐出的是膿,後來開始咳血,一家人抱在一起痛哭。

回到家後,劉殿元堅持學法、煉功,很快從監獄迫害的陰影裏走出來,身體也越來越好,兩個月後,恢復正常,又能幹農活了,大法又一次救了劉殿元的命。

2010年10月12日,凌源市國保大隊隊長陳志夥同興源派出所又一次闖入家中綁架了劉殿元,由於身體檢查不合格,被綁架12個小時後取保候審,後被凌源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法院去抓人時劉殿元走脫。

劉殿元(73歲)被迫流離失所,從此再也沒能回家,家裏的房子塌陷了,院子變成了樹林,家裏的土地荒蕪,一百多棵果樹無人採摘。而劉殿元老人卻因為年紀大了無處打工,導致居無定所,生活非常困苦。

三、遭遇車禍,神奇康復

劉殿元雖然無辜遭受五次綁架,七年冤獄,四年半的流離失所,但他沒有怨恨任何人,依然嚴格按大法真、善、忍做個好人。

2015年7月,劉殿元出了車禍,電動車被撞碎了,左腿小腿處骨折、腰部受傷,不能翻身,鎖骨有裂痕,脊椎也受了傷。趕到的120醫生和交警都說撞人的車主至少得賠償劉殿元醫藥費等30萬元。

當時的劉殿元因長期受迫害,家裏已經一貧如洗,如果得到這筆錢,能解決許多生活困難。但是劉殿元沒有要車主的賠償,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中有這麼一段:「司機是開快車了,可是他能是有意去撞人嗎?他不是無意的嗎?可我們現在的人就是這樣的,要不訛他點錢,這看熱鬧的人心裏都不平。」劉殿元想到自己是一個修煉人,應該按照師父的要求,按照大法的標準去做,既不需要住醫院,也不能訛人錢財,當即要求回家,出現一切後果與車主無關。車主感激的說,我真是碰到好人了,要不就真得傾家蕩產了。

那時的劉殿元已經78歲了,大家都清楚,這麼大歲數的人骨折是很難治癒的,可是劉殿元沒有吃藥、沒有打針,每天堅持學法煉功,短短一個月就神奇的痊癒了,又能騎車了。

四、79歲被冤判11年半

不幸的事又發生了,災難再次降臨在70多歲的老人身上。2015年11月9日,在凌源親屬家裏吃飯的劉殿元被建平縣公安局夥同凌源市警察綁架,公安機關沒有告訴家屬劉殿元因何被抓捕,家屬也沒有收到拘留證和逮捕證,甚至家屬都不知道劉殿元被綁去了哪裏,後經多方打聽才打聽到被建平縣公安局綁架到建平縣看守所。

2016年4月7日,春寒料峭。一個頭髮花白,骨瘦如柴戴著手銬的耄耋老人由警察架著、蹣跚著走入遼寧省建平法院。他就是不幸再遭魔難的劉殿元。在建平縣法院法庭上,劉殿元見到家人就哭著說:「警察造假,明明是在凌源親屬家抓的他,可因為沒有抓他的證據非得說是在建平一個裝滿書和資料的房子裏抓的……」

身體健壯、思維敏捷的老人在短短幾個月內就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記憶力減退,說了前句忘了後句。老人怕開庭時自己記不住,事先就寫好了辯護詞,可法院沒有告訴他開庭時間,直到被提出來才知道是當天開庭,辯護詞沒有帶出來。

劉殿元被建平縣法院法官李岩一審判刑11年半,所謂的「罪名」是起訴江澤民和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老人當庭明確表示無論啥結果都要上訴,但家人無錢請律師,後來在法院和看守所的恐嚇欺騙下錯過了上訴期。近80歲的老人在身體極度衰弱,不符合任何收監條件的情況下,還是被送到遼寧瀋陽第一監獄非法關押。

不可思議的是直到現在家屬也沒有收到法院的判決書。2017年年初,家人去遼寧省瀋陽第一監獄探視劉殿元。現年80歲的老人身體非常衰弱,已經瘦得皮包骨,是被犯人用手推車推出來和女兒見面的。

五、女主人的遭遇

家中的女主人公叫劉玉芳,今年61歲,是一位普通的農村家庭婦女,出生在那個動亂的年代。從小就多種嚴重疾病纏身,如氣管炎,肺炎、神經衰弱,失眠,因為肺老不好,最後找到了一個專治結核的老中醫診斷為肺結核、骨結核。在那個年代,醫學還沒那麼發達,結核病是不能根治的,只能靠藥物維持。因為治病花錢,使得原本就困難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吃不像吃,穿不像穿,在學校也特別受氣,同學們經常嘲笑她,使她從小心靈上就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因為家庭困難,念到小學三年級就輟學了。

為了生活,劉玉芳十四歲就到小隊幹活,掙工分,當時年齡小不知輕重,沒日沒夜的拼命幹活,所以身體也是越來越不好。二十四歲那年,在磚廠打工上夜班,土塌方了,把左腿砸的多處骨折,因為是工傷,也沒給大夫送紅包,所以沒治好,留下了後遺症,在家裏待了四年,走路還是一瘸一拐的。但是劉玉芳很要強,不甘心命運安排,要與命運抗衡,於是學裁剪自己養活自己。

劉玉芳直到28歲那年才結婚,生了兩個孩子。在女兒四歲、兒子二歲時,丈夫有了外遇後辦理了離婚手續。辛辛苦苦新蓋的四間平頂房和所有財物都給了丈夫。此後劉玉芳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孤苦無依的生活,吃不上,穿不上,學費交不起,左鄰右舍的嘲笑、被社會上的人歧視,就這樣帶著兩個孩子生活了四年,農活都是父母和妹妹幫著幹。

可是更不幸的遭遇又來了,父母在九三年先後離世,二妹又被丈夫打死,三妹也因此事承受不了打擊,瘋了。突如其來的變故對於本來就困難重重的劉玉芳無疑是雪上加霜,在當時所處的境遇,無論是心靈上還是身體或生活上,都不是一般人能想像或承受的,如果不是看到兩個尚小的孩子無人照顧,很多時候都想到了死,現在每每想起來還心有餘悸。

親人的離世,丈夫的背叛,生活的困苦,再加上兩個孩子的負擔,導致她心理極其的扭曲,她的精神崩潰了,經常去大樹林子和沒人的地方嚎啕大哭,哭訴老天爺的不公,仇恨、報復心理極其強烈,天天想著怎樣害死那些傷害過她的人,下藥毒死拋棄她的丈夫、支持丈夫離婚的大伯哥、不給二妹買棺材的婆家人,欺負嘲笑娘仨的親親友友……

1994年中旬,經人介紹劉玉芳與當地小城子鄉的劉殿元結婚組建了新家。1995年夏天,經親屬介紹喜得大法,看見《轉法輪》就感覺特別親切、愛不釋手。

得法初期,因為書念的少,不識字,丈夫就幫著識字,天天學,一年多的時間,把大法所有的書籍都認了下來。身體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飛了,精神也好了,怨恨的心也去除了。

2000年6月30日,劉玉芳因為不寫不上北京上訪的保證,被小城子派出所劉俊臣帶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四十五天。

2001年7月31日,又被遼寧省凌源市國保大隊隊長付豔玲和小城子派出所所長劉俊臣綁架。當時劉玉芳不走,幾個警察就強行把她抬上警車。這時劉殿元三兒媳站在警車前擋住警車不讓把劉玉芳帶走,所長劉俊臣下車拽開了劉殿元的三兒媳,開車就跑了。

劉玉芳被綁架到拘留所,過兩天,派出所警察把她提到拘留所辦公室,有一便衣警察說,不怕你不說,打不死你。又過兩天被小城子派出所警察提出來送到凌源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付豔玲辦公室,付豔玲和三四個警察訊問資料是哪來的,她說從大門口撿到的,不知道誰放的。中午也沒吃飯,警察就問她想絕食呀,她回答說嗓子疼吃不下,警察說,你們煉功人不是沒有病嗎?她說,「你抓我不就是不讓我煉嗎,你讓煉我馬上就好」。隨後他們就反覆地問她資料是哪來的,還拿出電棍恐嚇她。

劉玉芳回憶起當時的綁架、非法提審情節還記憶猶新:

到了晚上半夜他們輪班看著我,我也沒吃飯,從早上一直站到半夜,當時太疲勞了我已經站不住了就找個凳子坐下來,這時指導員張樹連不讓坐,當我站起來時我的鼻子嘩的一下流了不少血,他問我你平時有這病嗎?我說,疲勞就流血。於是他讓我坐下了,我太睏了想睡覺,一閉眼警察就不讓我睡。第二天又讓我站著,我實在站不住了,又坐在凳子上了,警察還是不讓坐,我於是只好坐在地上。這時另一科長進來了問我為啥坐在地上,我說他們不讓坐,這位科長說坐在凳子上吧。只坐了一會功夫,又讓我站起來了。這時已是第二天下午了,付豔玲說,別人都把你咬出來了,你不說也不行。我說,誰說的你找誰去,誰睡覺也不看著大門,我在大街拽過來一個人說是他的也不行呀,到了四點多快下班的時間了,最後還是逼問我,我說,你把我腦袋砸了也就這些了,就是不知道誰放門口的。說完這話不到五分鐘,他們就把我送到拘留所。這時我已兩天一宿沒吃飯沒睡覺了。

2001年10月1日,我就開始絕食,絕食第八天被警察注意到了。從絕食那天起我就開始給各個部門寫信,我絕食的目的就是要求無罪釋放我,並把警察抄走的大法書還給我,因為大法救了我的命,我當時寫了有六、七封信,後來沒有信紙,我就用衛生紙寫。等絕食到第八天我已拿不動筆了,話也說不出來了,動彈的力氣也沒有了,最後連想的力氣都沒有了。

拘留所所長孫連生發現後,問我為啥絕食,我已沒力氣回答了。第九天我被送到凌源市中醫院做身體檢查,在門診時有一男士問我咋的了,我心想我得能說話呀,這時就能說出來話了,我說,我因學法輪功被非法抓到拘留所,兩個多月了,現在正在收秋,我家的兩個孩子沒人管,我絕食抗議。那個男人說,現在這個共產黨呀,共產黨!

等做完心電圖檢查,大夫對拘留所的人說,現在讓她跑她也跑不了了。那時已經在凌源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個月了,因絕食身體虛弱被放回家。

在家三個月後,再次被小城子派出所綁架。

六、在馬三家遭迫害

2002年1月,快過年了劉玉芳在家裏正淘米,準備壓面蒸過年吃的豆包,被小城子派出所三名警察誘騙到凌源拘留所,然後非法勞教三年、送到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她的女兒,女兒被非法拘留十多天後放回家。

十四歲的兒子,在凌源市讀中學,放寒假回到家,回家一看一個人也沒有,冷房冷屋空蕩蕩的,才知道媽媽和姐姐被抓了,可想而知一個14歲的孩子當時那種無依無靠的絕望心情是多麼的無助,淒涼。

在馬三家勞教所裏的日子更讓她痛心,劉玉芳女士訴述說:

到馬三家勞教所,第一天就被10多個人強制轉化,她們排成三個班,輪番上陣,都說不用學不用煉了的鬼話,到晚上她們要換班,然後我說:你們不學不煉了,說到高層次了,那不用睡覺也行了,可是我不行,我沒修好呢,我還得學還得煉,睏了還得睡覺,你要是不讓我睡覺的話,咱們一個人一個人的靠,你們也別好幾個人靠我一個人,然後她們就說,那你也睡覺吧。

接下來的迫害就始終沒有停止過,在我們一個宿舍裏有個女同修姓楊,以前是理髮的,有一次她兩天沒回宿舍了,第三天回來時,我都睡著了,不知甚麼時候回來的,早晨我看到她,發現她的腿、胳膊、手腕全都腫了,她說是被犯人吊起來了,吊了太長時間。說這話時她掉淚了,她說:「劉姨,我都承受不了了,都想死了。」聽了這話,我的心揪起來的疼,我的心都碎了,這個女孩,才三十多歲,還沒有成家呢,我把她當作自己的親女兒一樣,真心疼啊。過了兩天,來了三、四個猶大(專門做轉化的)晚上把我叫到大廳,對我說,不怕你不轉化,把你吊起來,隨後她們就想動手,我一下子就急了,大聲的喊:「我比你們誰做的都好,看你們誰敢吊,看你們誰敢來,誰來?」他們一看我這架勢,誰也不敢上前了。

劉玉芳在馬三家被迫害的幾次吐血,有出氣沒進氣,餵水都嚥不下去,叫名也不會答應。警察和獄醫卻叫她自費去外面的醫院就醫,可這時的卡裏只剩下八角錢了,也就沒有去醫院,就這點錢還是16歲的女兒靠攤煎餅賣的錢呀。

2004年7月9日,在兒女的日思夜盼中,劉玉芳終於回到了家,但公安機關寫的釋放時間卻是2004年6月24日。勞教所又非法多關押了半個月。

七、漫漫八百里的探夫路

2004年8月5日,剛回到家裏還不到一個月的劉玉芳想去赤峰監獄看望劉殿元,因家境貧寒沒有路費,就決定自己騎自行車去,鄰居都勸她不讓她去,路程太遠,一個女人自己上路也太不安全了。可劉玉芳深知丈夫在監獄的艱難,三年未見非常牽掛,就自帶著氣管子,拿著乾糧、水和僅有的十元錢騎自行車上路了。騎行十五個小時後才到赤峰,期間路過十三道大樑,四百多里的路程,到了之後獄警還是以不是接見日為由不讓見,苦苦哀求未果,只好流著淚帶著滿身的疲憊和對丈夫無限的牽掛再騎車往家返。

那是往返二十六道大樑,八百多里的路程啊!這個年近半百的婦人頂著八月初的烈日,在酷暑下騎行,餓了就邊騎車邊嚼乾糧,渴了就胡亂的喝口水,不敢有片刻的休息!怕天黑的時候趕到荒郊野外,怕一旦休息就再也起不來。有多少次體力不支到了極限時都是咬著牙挺過來的!到了赤峰時頭髮和全身的衣服已經被汗水濕透了,汗水順著被曬得通紅的臉往下淌。從自行車上下來,腿幾乎不會走路了。

漫漫八百里的探夫路啊!不知道這位善良的婦人流了多少的汗水,流了多少心酸的眼淚!可警察的一句「不讓見」就讓她所有的辛苦和滿心的希望付之東流。當地旅店的老闆聽說後同情她,本是十元的住宿費只收了六元,可她在衛生間的地上看到有五元錢,卻告訴老闆去撿,老闆感歎不已。

二十多天後,劉玉芳手中沒有錢,為了去看丈夫,她到山上採了幾十斤山棗,跑到二十多里外的城裏去賣,一共賣了六、七元錢(山棗二角錢一斤),帶著這些錢,第二次騎自行車去了監獄看劉殿元。當劉殿元知道妻子是騎自行車來看他的時候,大聲痛哭。同時,妻子也給了在獄中遭受迫害的他堅定了活下去的動力。

八、警察枉法,善良的好人再次遭受迫害

2010年10月12號,劉玉芳早上聽見有人敲門,一開門突然闖入很多警察,在未出示任何搜查證和逮捕證的情況下非法把劉玉芳綁架到看守所。劉玉芳女士訴述說:

凌源檢察院官員最後一次提審是一位男士和兩位女士,我說我沒有罪,修真、善、忍,對社會、國家、個人,都是百利無一害的,我不回答他們的提問,那位男士說:如果你不說,就抓你兒子。公安檢察院刑訊逼供,在逼迫我好幾天不睡覺的情況下加上威脅、恐嚇的手段,得到我違心的假口供,法院則以莫須有的罪名冤判我4年。

在2011年的1月份,我看到了判決書,我的精神上,心理上和身體上一下子承受不了了,而且起訴書上寫的與事實嚴重不符啊!2001年7月31日開始,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可是判決書上卻寫著:我從2001年10月份製作甚麼宣傳品。

在法院開庭時,因為沒錢請律師,是我兒子和女兒給做的辯護,可是在我兒子當庭問我在看守所有沒有公安機關對你刑訊逼供,或者做不符合法律的事時,我只說在提審時有罵我,但是沒敢說出檢察院一男士恐嚇威脅,要抓我兒子的事。就這最主要的事我沒說,事後我很後悔,長期的抑鬱下,加上多次的被恐嚇、威脅造成我嚴重心臟病發作,心絞痛症狀,我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在2010年過年的那天晚上,差點就沒有命了。在年夜晚上的12點多鐘,看守所的幹警把我從宿舍裏抬上救護車,送到醫院搶救。在看守所的日子我天天被心絞痛折磨的死去活來,醫生不斷送藥,吃了也不管事,血壓高,大夫都不敢讓我知道,跟別人說高的不可想像。天天好一陣兒,賴一陣兒的,心口一疼,後背穿著前心疼,左胳膊沒有勁,肚子脹,痛起來,在屋裏來回走著哭,17、8個人在一個屋裏,別人在兩邊坐著,我來回走疼得直哭,別人都說臉都不是正色,可怕。當時在極其痛苦的時候,家人又不在跟前,就是想吃一碗苞米麵粥,都是辦不到的事,在那煎熬的日子真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2011年的6月份時,判決執行下來了,看守所才讓我和孩子見了一面。我才把我的病情狀況,嚴重的心絞痛,上醫院的事,是甚麼原因造成的,和孩子說了。孩子著急了,一次又一次的找看守所要求釋放母親,或者要求給治病,後來我聽說孩子還被看守所所長蘭桂林給打了。我兒子三歲時, 父母就離婚了,就失去了父愛,那樣大的創傷,在幼小的孩子心靈裏的痛是無法抹掉的。兩個孩子是看到媽媽學大法身心受益,身體很多病通過學習大法後才變好了,才敢為媽媽說句公道話,才敢為蒙冤的媽媽去做無罪辯護,就這樣小的孩子,試問蘭桂林所長,身為公職人員,你怎麼下的去手呢?!

2011年6月13日看守所幹警帶我去醫院檢查身體,因長時間的心絞痛,身體極度虛弱,大夫說:這種情況得住院,幹警對大夫說不能住院,大夫說那你們得簽字。幹警怕承擔責任不敢簽,讓我自己簽字,回到看守所時,給蘭桂林所長看了我的診斷。第二日起早,看守所匆忙的把我送瀋陽女子監獄,幹警在路上時還對我說:到瀋陽監獄時,你要說你沒有病,欺騙監獄大夫說身體挺好的,在看守所甚麼病都沒有,沒有病……

2011年6月14日到監獄,到了監獄才是噩夢的開始,警察直接我把交給兩個犯人、一個詐騙犯、一個12年重刑犯「看管」。那兩個犯人,天天讓我看污衊大法師父、污衊大法的書和光盤、電視,逼迫寫轉化的五書、一個字不准差的交給兩個犯人。我所有的卷宗、判決書、家庭住址、電話號等都歸這兩個犯人管,這兩個犯人拿著我的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對我說:「在這裏怎麼轉化你我說了算,你不轉化就打你,打死也白打,你要是敢不聽話,亂說,你家我都能找到,出去就整死你。」警察做白臉,犯人做黑臉。警察表面說:「轉化不轉化是自由,沒人強迫,沒人強行」。可是說完就走了,隨後這兩個犯人逼迫我罰站、5天5夜不讓睡覺、打罵、坐小板凳、強迫看污衊師父、污衊大法的光盤。其中一個犯人叫孟憲秋,重型詐騙犯,她穿個很硬的旅遊鞋,使勁的往我肚子上亂踢,拳打腳踢,往我胸脯子、臉上打,邊打邊罵,污辱我,說非常非常難聽的話。

當時我身體還很虛弱,肚子脹,腿腫,腳腫。在那一瞬間,我明白了,以前有很多大法弟子,都是這樣被打死的,犯人都明說,打死白打死,沒人管,告不出去。我的心一震,我做好人,沒有錯,她們是罪犯,我堅決不能讓罪犯打死我,我要用法律保護自己,我要正當防衛,制止了犯人的行惡,犯人不再打我了。隨後這兩個犯人,白天黑夜輪班看著我,不讓坐,面向牆罰站,到最後,我的肚子脹挺大,她兩輪班上廁所,不讓我去,不讓洗漱,白天不讓睡覺,打掃十多個監舍衛生,還得罰站,罰坐小板凳,到晚上還是面牆罰站,特別到了半夜12點以後,讓我站著睡覺。到第三四天時,我心都累的糊塗了,實在承受不住了,暫時違心答應轉化。就這樣過兩天,小隊長領我到獄裏驗收時,我還是證實大法好,把小隊長氣壞了,科長也氣得夠嗆,她們說,這等於是到領導面前給她們兩個嘴巴子回來了。

後來聽犯人說:這些都是獄警讓幹的,她們沒有選擇,因為這裏太苦了,為了減刑早點回家,所以獄警讓怎麼幹,她們就得怎麼幹,把你給轉化了還得領導驗收,她們不露面,驗收時,小隊長跟著,你千萬別說是犯人做的轉化,得說假話,說小隊長、科長怎麼怎麼有耐心、有愛心、關心、感化的,是自願發自內心的轉化,還得說這麼感謝,那麼感謝的話,這樣犯人才能多記功、記分,獄警才能多得獎勵。

在2011年9月份,監獄開減刑大會,遼寧省很多公安廳領導幹部,在台上講話說:祖國沒有忘記你們,上級的領導沒有忘記你們,盼望你們回來,這話是面向四五千人說的,說的我心都涼透了,我想我甚麼時候能面對面向你們說說在監獄裏的真實情況呢?像孟憲秋這樣的人,欺上瞞下,充當打手,可笑的是這樣的人減刑分最高,那時我下決心,我一定要活著出去,然後去揭開這裏真實的情況。

又過了幾天,小隊長又把我送到孟憲秋跟前,接著迫害,強行轉化,這次比上次還嚴重,罰站五天五夜不讓睡覺,迫害持續了50多天。有一次,省公安廳來了兩個警官,一男一女,他們問我是哪裏人,我說凌源人,問我是不是五次拘留,我說兩次拘留,第一次45天,在2000年6月30日,第二次是70天,在2011年7月31日,那個女警官跟男警官說其實這拘留都是違法的。

2013年,我有一次聽廣播播放在監獄有不服判的人,可以申訴,寫成材料委託家人申訴,我聽到之後,開始寫申訴,寫訴狀,交給幹警一份,讓她們上交,正好家人來接見,把事交代給我兩個兒女。我上超市買東西時,有錢不捨得買吃的,就買筆,信紙,可是監區獄警不講理,把我的筆紙全部沒收了,不讓我寫。我去找監區長要筆,信紙,她問幹啥,我說寫訴狀,她說沒人受理,又說委託你女兒,把你女兒也抓進來,說完就走了。回到監舍後,我給小隊長、監區長各寫一封信,說作為監獄長、說那樣的惡語扎我的心,但是我還是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對於惡、用善來解決,完全為她人的角度、她的名利考慮。我向科長說:「那天你通過200多人場合說出讓我難以承受的話,我完全可以反駁,做讓你下不來台的事,但是我沒有那麼做,我考慮你這麼大年齡了,多年的努力,提升到監區長的位置不容易,在監區這麼多人,甚麼調皮的人都有,人人都怕您,我如果不給你面子,讓你下不來台,那樣很多人會解恨,對你以後管理也有一定影響,因為學法輪功,讓我明白,別人怎麼傷我的心,但我不能同樣對待別人,師父告訴我做事要為別人著想,在甚麼環境下都要做個好人」。監區長看完信後對犯人說,這監區煉法輪功不管,只要好好幹活就行了。

九、十六歲女孩撐起了家庭的脊梁

2002年1月,劉玉芳女兒和劉玉芳一起被小城子派出所三名警察抓到拘留所,害怕女兒因為父母被迫害去上訪,所以女兒也被拘留了十多天才放回家,母親被送到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

女兒今年33歲,當年母親被綁架時,僅僅十六歲,正是花一般的年齡,許多孩子還依偎在父母的懷裏撒嬌,可這十六歲的女孩卻輟學撐起了不該撐起的這個家的重擔。

父母被綁架,家裏兩個年幼的孩子失去了生活來源。十六歲的女孩被迫輟學,為養活自己和弟弟。村裏的人經常看到這樣一幕:

女孩每天凌晨三點起來,點著微弱的蠟燭(因大人不在家,房子也沒人給接電)在冰冷的門房裏攤煎餅,前身煙熏火燎,汗水從下顎滴答,身後刺骨寒風,棉衣披掛著白霜。不管嚴寒酷暑騎著自行車跑到二十多里外的集市去賣。經常再騎車到三十多里的凌源把錢給弟弟送去,供弟弟念書糊口;女孩還像成年人一樣扶犁杖種地、耪地、收秋、趕小車,農活一樣不落兒。

寒來暑往,春去秋來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三年。三年時間,沒有路費,也沒大人帶著去,所以兩個孩子一直沒有去看望過媽媽,但女孩不但養活了自己和弟弟,還給媽媽存了六百元錢。

在大人都不在家,弟弟在上學的情況下,對於一個16的小女孩自己在家三年來的困難種種,期間的艱難、困苦和所受的委屈幾天幾夜也說不完,用一句話說就是淚洒過往吧!

十、希望你選擇善良,我依舊願意原諒

劉玉芳的兒子,在14歲時父母就同時被迫害,家裏就剩他和16歲的姐姐相依為命,瘦小的身體也承受了很多不應該是這個年齡應該承受的苦難。下面是兒子的訴述:

2001年才14歲,那天父母正在地裏幹活,突然來了很多警察連拖帶拽把父母強行都抓走了,當時我都嚇傻了,哭著告訴警察不要抓我媽媽,可是沒有人理我。父母被強行帶走後,家裏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靜,看著家裏被翻得一片狼藉,一時竟傻傻的呆住不知道該幹甚麼。

有好心的鄰居告訴我們姐倆,你們趕快去派出所好好求求所長,讓所長給家裏留一個大人吧,不然你們吃甚麼啊?剩下兩個孩子,一個還得上學,家裏莊稼誰種?你們怎麼生活啊?姐姐聽了趕緊騎著自行車帶著弟弟趕了4公里的路來到派出所,派出所所長根本不見,於是找了個警察求他把媽媽放回來,家裏好有個做飯的,不至於餓著。結果警察說,你們吃上吃不上我們不管,要不你就把你家的書啥的告訴我們是誰的,都誰上你家去了,你說出來,說了就放你媽。我心裏想:本來我家的東西都是私人物品,沒有違法的東西,就是一些書啊,資料啊,這些並沒有犯法,怎麼能以這個抓人呢?況且誰家都有親人,也有孩子,說誰誰就會被抓走,我知道這個痛苦,我怎麼能為了自己去做傷害別人的事情呢,所以,我跟警察說,沒有人來我家,那東西是門口撿的,不知道誰放的。在派出所裏短暫的看了媽媽一眼,媽媽被用手銬銬住雙手,頭髮凌亂,面容憔悴,看到這樣子,瞬間眼淚奪眶而出,哭喊著叫著媽媽,隨後警察就往外攆我,無奈,姐姐只好騎著自行車帶著我哭著往家走,好幾里的路,眼淚也流了好幾里。

中午沒吃飯,到了晚上,每天熱鬧的一家四口人,突然出現了一種可怕的空曠、寧靜,每天四雙碗筷,現在只剩了兩雙,姐弟倆互相看了看,誰也沒有說話,因為不知道哪句話就觸動了那顆敏感的神經,眼淚會不由自主的流出來。

過了幾天,突然大隊書記找上門來,先是客氣幾句,問問誰做飯呢?家裏誰幫忙照顧呢?後來才話入正題,原來是派出所找我想從我這裏了解情況,這時我才明白了我剛開始的疑問,為甚麼現在大隊書記才來找我?這麼多天為甚麼沒人管我吃沒吃上飯?派出所為甚麼找我?原來啊,人家關心的根本不是我的生活問題,吃不吃上飯大隊書記和派出所也根本不管,他們只是看我年紀小,想從我這裏套出他們想要的東西,也就是所謂的證據。看穿了之後,我也沒有去指責他,認為他也是受人指使,也不容易,就客氣的跟他去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果然警察提都沒提這些日子我們在吃甚麼,就說你想你母親回家嗎,你把你家都去啥人了,東西是誰的說出來就放了你媽媽,我說我真不知道,也沒人來我家,我問警察我媽媽啥時候能回來,警察說沒啥事,過幾天就回來了,下午姐姐到家聽說我在派出所,就騎著自行車又把我接回去了。

在家裏,等來等去的,等來的卻是父親被判7年冤獄,母親被非法勞教三年的消息,因為沒有錢,也沒有大人領著,三年來一次都沒有看過母親,也沒有聽見過母親的聲音,只知道母親在很遠的地方。有一次,實在是思母心切,於是攢了點錢,心裏想著這次一定要去瀋陽看母親,哪怕是找不到路,一點點問,我姐倆也要去看一次,想起來很是激動,因為已經兩年沒看到過母親了,可是跟別的大人商量的時候,遭到一致的反對,理由就是我們沒有出過門,根本找不到,還太危險,錢不夠了,或者走丟了等等,沒辦法只好含淚打消了這個想了很久的念頭。

2010年,我母親再次被非法抓捕,這一次我寫了很多材料去公安局,國保、檢察院、法院為母親申冤,期間遭受過很多冷漠,白眼,謾罵甚至是毆打,但是我認為我母親沒有錯,為了母親申冤,受再多的委屈都是值得的。

2010年夏,我母親被非法關押在朝陽西大營子看守所,去了很多次都沒有讓見,這一次因為判決下來了,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看守所見到了很久未見到的母親,聽母親說她犯了心絞痛的毛病,疼起來滿地打滾。我聽了心裏很難受,那天接見完天都快黑了,我們離家還有好幾百里地的路程,正好又下起了大雨,等了一會雨小點了,我們姐倆互相攙扶著往山下走(因為看守所在山上),因為擔心母親的身體,我們懷著沉重的心情在泥濘的路上艱難的走著,不時有接送警察下班的大客從身邊經過,滿車的警察看到我們的路走的這麼艱難,也不知道他們能不能體會到我們此刻的心情呢,我們的心情比這泥濘的路更要崎嶇,難走啊。

第二天,由於擔心母親,我們又一次來到看守所,找到所長蘭桂林,想讓他帶我母親去看病,或者釋放我母親,我們自己帶著母親去看病,結果所長當時就急了,說了很多難聽的話,並把我推出門外,讓我滾,我不走,他又叫來三四個人把我往樓下拖,拽著我的頭髮往牆上撞,雖然被別人拉開了,但是也掉了很多頭髮,他們一直把我推到大門口外,扔到地上,後來我報警求助,警察來了之後也就到看守所問了一些情況,對我做了筆錄後也不了了之了。

那時的心情也氣憤到了極點,經常腦子裏冒出一些不好的念頭,想著報復警察,或者報復那些給我們痛苦的人,後來想到我們的母親要求我做好人,早就告訴我們按照真善忍去做,有些事該做,而有些事不該做,漸漸的才打消了這個不好的念頭。

其實這些遭遇也只是說出來一點點而已,受過太多的委屈和不公太多太多了,即使遭遇這麼多磨難,他們的孩子最後還是說了這段話:「我曾聽過這樣一句話: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我知道警察也有很多好人,很多事情他們也是迫不得已的。雖然我們遭受了這麼多痛苦和迫害,但是我希望警察都選擇善良,我依舊願意原諒。」

這就是一個因不放棄信仰,被殘酷迫害的真實故事,在中國大陸僅僅是冰山一角,更慘無人道的、罄竹難書的迫害案例還在發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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