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羅君的律師要求一審的審判員和陪審員迴避,二審人員更換為審判長蒲升元,陪審員張叢志、王鳳蘭,書記員蒲曉東,公訴人是巴中市巴州區檢察院的劉磊、周毅。
辯護人:新聞出版總署二零一一年廢除出版法輪功書籍禁令
三位辯護人有理有據從各方面進行了有力辯護。尤其是何冬梅的辯護人在庭上出示了公通字2000年39號文件複印件,還出示了二零一一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檔的決定》」,並指出該決定專門廢除了一九九九年定的不許出版法輪功書籍的兩個通知,標誌著法輪功書籍可以正常出版印刷,不再受新聞出版限制;他還出示了地方報紙在新政府上台後高調重申的十四個邪教組織名單,根本沒有法輪功,何冬梅的辯護人並指出:就案件性質而言,何冬梅所作所為與被控罪名無關聯性,就案件細節而言,所有「證據」不管再多再少,只能證明何冬梅是一個法輪功修煉者,而不是一個罪人;就目前形勢而言,他請法庭務必關注新政府上台後頒布的許多新規定,也證實他的當事人修煉法輪功和傳播法輪功信仰沒有罪。在陳述過程中,何冬梅的辯護人遭到檢察官劉磊的打斷,但他沒有放棄,一直不卑不亢的闡述完畢。他出示的一些材料,連律師也很感興趣。
羅君的律師唐天昊著重從細節方面逐一反駁了公訴人提出的所謂「證據」。羅君的另一位律師梁小軍就案件性質做了充份辯護,說法輪功真善忍是一種應該保護的信仰,而不應該假借法律之手進行打壓,任何政府沒有權力認定哪一種信仰是正是邪。法輪功掛條幅貼標語是在反迫害,哪裏有迫害哪裏就有反抗。他聲音不大,但辯護內容讓當庭的審判員和公訴人無言以對。
兩位當事人也當庭述說自己修煉法輪功是想做個道德高尚的人,祛病健身,希望審判長本著良知良心,公正斷案。
庭審過程中,審判員、書記員和公訴人的臉色在慢慢改變,先是傲慢的乜斜著當事人和辯護人,隨著辯論的深入,尤其是何冬梅的辯護人陳述完畢後,他們臉色慢慢緩和起來,有的深思,有的在微微點頭。
最後主審法官蒲升元宣布擇日宣判。在二審前兩天,羅君的家人陪同律師見了主審法官蒲升元,通過溝通,蒲升元身上那股邪勁兒有所減消,也表示認同真善忍,一定會依法辦案。但在庭審後段,蒲升元利用最後律師不能再發言的關頭,又講了許多他的「個人見解」,說在中國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云云,表明他還是沒怎麼明白過來,不過律師說他比一兩年前算是平和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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