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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輪功 山東濟南市長和書記遭惡報被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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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原山東省濟南市市長楊魯豫和原市委書記王敏,兩人均為道德敗壞的貪腐之徒。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楊魯豫以貪贓超過二千三百萬元獲刑十四年。此前,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王敏以貪贓超過一千八百萬元獲刑十二年。

楊魯豫和王敏兩人在任職期間,大力推行江澤民犯罪集團的邪惡政策,對法輪功學員持續實施迫害,曾經不可一世,如今鋃鐺入獄,這是天理在人間的顯現。所有一意孤行仍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官員們應該警醒了。

二零零三年五月,楊魯豫擔任濟南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二零零八年,楊從濟南調往泰安擔任市委書記。三年後,楊魯豫再次回到濟南,擔任濟南市長。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徵用、項目開發、規劃審批、工程建設、工作安排、職務調整等事宜上,貪贓枉法。

楊魯豫經常去千佛山燒香拜佛,乞求保祐。在泰安任職時,對碧霞元君和東嶽大帝頂禮膜拜。每逢修路架橋前,楊魯豫總會找大師算一算,擇良辰吉日開工。但他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大法修煉者毫不手軟。最終多行不義必自斃。

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四年,王敏陸續擔任山東省委副秘書長、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山東省委常委、省委宣傳部部長、省委秘書長等職,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起,任濟南市委書記。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職務提拔、工作安排等事項上受賄。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被立案審查並移送司法,是中共十八大後山東落馬的「首虎」。

王敏長期任職山東,是現任中共江派常委張高麗主政山東時的大秘。其與薄熙來關係密切,薄熙來落馬後,王敏還曾「關照」薄的家人。

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王敏任中共山東省委常委、省委副秘書長、省委宣傳部部長期間,利用中共喉舌電視台、報紙等媒體污衊迫害法輪功。據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山東電視台晚間新聞報導和十二月二十七日山東省委的喉舌《大眾日報》頭版報導,中共山東省委以所謂「淨化『兩節』『兩會』期間文化市場」為藉口,以所謂「掃黃打非」為幌子,把在即將到來的新年和中國新年期間迫害法輪功作為所謂「工作重點」,在全省進行了布置。這一布置綁架了其他社會職能部門,如公安、新聞出版、工商、文化等有關單位,參與系統性的集中迫害行動。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下午,山東省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在濟南召開,省委副書記、省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偉在講話中,稱要嚴厲打擊法輪功。時任山東省省委常委、秘書長的王敏是山東省維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法輪功以真、善、忍為準則,教導修煉者重德行善、為他人著想,做一個好人中的好人。

楊魯豫和王敏任職山東省和濟南市、泰安市的期間,都是在執行江氏的迫害好人的政策,喪失道德和良心,對給國家、社會、家庭帶來巨大貢獻的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他們是具體迫害的主要責任人,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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