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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鄧光壇遭惡報被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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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鄧光壇遭惡報,涉嫌嚴重違紀被受審查。

鄧光壇,男, 一九六二年十月出生,曾先後擔任安仁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郴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永興縣公安局局長(兼)、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在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任安仁縣公安局局長期間,鄧光壇緊跟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操控有關部門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致使許多法輪功學員被毒打、被經濟勒索,其中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的九年。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九日晚上,安仁縣公安局局長鄧光壇親自帶領一群人,闖到永興縣非法抓捕了十幾位法輪功學員。這些人被強行帶到了安仁縣公安局,遭受了來自警方非法審訊、掛牌遊街侮辱、經濟勒索等一系列的不公正對待。被非法抓捕的十幾名法輪功學員,最大的六十多歲,最小的二十歲,被警察用刑反銬、嚴刑逼供,個個被打得遍體鱗傷。

安仁縣公安局當時儼然就是一個土匪窩,他們對這些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採取了多種酷刑折磨,反手捆綁、上手銬、上腳銬、用腳踢、用皮鞭抽、熬鷹(一個月內經常整夜不讓睡覺)等。其中這些警察對一名男性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還用穿著皮鞋的腳使勁踩他的腳,導致這位男性法輪功學員腳傷得很嚴重,兩個多月了還不能行走。

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陳義元等幾個法輪功學員被安仁縣看守所獄警用繩子五花大綁,嘴巴用布封起來,推上車遊街示眾。同去遊街的都是刑事犯,坐了滿滿的兩車,犯人不戴口罩,卻要三位法輪功學員戴上口罩,說是防「非典」,其實是怕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這三位法輪功學員提出把胸前的牌子抬高給街道的群眾看看,獄警不准,把牌子放在地下。

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以及常人被警方以莫須有的理由進行非法敲詐,其中伍生英,七萬壹千元(其中強迫其家屬捐款伍萬元);陳義元,壹萬七千元;黃小芬,貳千元;陳知理,貳萬元;尹雪節,肆千元;郭細鳳,貳千元;張大宏,肆千元;曹小環,壹萬元;李學仁,壹萬多元;鄧先福,八千多元。警方總共搜刮十五萬元左右。

古語雲,「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是凡迫害法輪佛法的人,無論是位高權重官員,還是平民百姓,遲早都會遭到惡報。如今鄧光壇的落馬再次驗證了這一天理。在此衷心希望那些還在盲目執行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所謂政策的公檢法人員早日清醒,趕緊將功補過,給自己留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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