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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泰安熊大芬自述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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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熊大芬女士,今年六十五歲,泰安市某單位退休職員。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遭到惡警綁架、毒打、非法拘留;丈夫因承受不了中共邪黨長期的打壓迫害,含冤離世。以下是熊大芬女士自述被中共邪黨迫害的經歷。

我出生於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受的是現代教育。過去對人生的很多問題都是稀裏糊塗,整天只知道上下班,料理家務、看好孩子,平平安安過日子。可是在一九九八年,我的人生觀和世界觀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是因為朋友給了我一本天書《轉法輪》。在法中,我明白了人來到世上的真正目的和意義,明白了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是「真善忍」,認識到生命同化「真善忍」的至關重要性。我也知道了人生的許多道理,感到自己今生還能遇到法輪大法真是太幸運了,心裏那份激動和高興難以言表。

我加入了修煉的隊伍,每天早晨三點五十就起床,和丈夫到岱宗坊煉功點去煉功。修煉前我的右手大拇指經常麻木,做飯時切一樣菜要休息好幾次,因為手麻木起來拿不住刀。學法煉功後,不知不覺中手就不麻了,這更加堅定了我修煉的信心。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開始瘋狂打壓法輪功,中原大地惡浪滾滾,黑雲壓城。由於我和丈夫得法較晚,學法不深,七﹒二零之後,在邪惡的高壓下,有一段時間沒有再學法煉功。二零零零年底,我丈夫身體出現了不好的狀況,老是咳嗽,到醫院一查,是晚期肺癌。二零零三年元月,做了切除手術。到四月份,放療十二天後,人就不行了,喉嚨水腫,躺下就出不來氣,醫生說太晚了。在這時,我和丈夫想起了救人的法輪功,就又開始學法煉功,他身體又漸漸好起來,直到二零零九年的上半年,沒花國家一分錢的醫藥費。

我們是大法修煉的受益者,想讓更多的人知道大法是好的、是正的。於是二零零三年端午節前,我和丈夫去發真相資料,結果被公安人員綁架,送到火車站治安大隊。問姓名、單位,俺倆都不說,那公安人員對俺兩口子左右開弓搧耳光,還抓著我的頭髮往牆上撞。一看我們還是不說,他們也打累了,就把我銬在三樓椅子上,把我丈夫銬在二樓椅子上。第二天,他們領導來了一看,就知道我們是誰了。因為我丈夫是泰安御座賓館裏的保衛科長,經常與公安打交道。他們通知青年路派出所,把俺倆帶了去。下午他們把俺倆送進市看守所關押,丈夫因動過肺癌手術,看守所不收,被送回家。我被非法關押了七、八天,我在裏面絕食,抗議非法迫害。看守所通知了青年路派出所,他們讓我兒子、女兒寫了保證書,把我 「取保候審」放出來。

回來後,公安人員老找我們的麻煩,丈夫又膽小怕事,我們被逼迫到岱廟派出所,在電腦上留下了指紋。想想這一輩子生在文明古國,為修煉「真善忍」做好人,還經歷了這種事,真是莫大的恥辱。丈夫承受不了中共邪黨長期的打壓迫害,在二零一零年含冤離世。

十六年來,我們背負著強加的種種罪名,長期處於被監控、被歧視、被殘酷迫害的境地。我們一家人整天都生活在提心吊膽之中,孩子出門打工都不安心,生怕大人在家出事,他們心靈上遭受著無盡的煎熬,怎不讓我們當父母的心痛。江氏犯罪集團持續至今的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也嚴重影響了我的親朋好友得法修煉,嚴重的敗壞了社會風氣,使很多好人在被矇騙中、在紅色恐怖中錯失了修煉的機緣,甚至錯失了得救的機會。

江澤民是這場犯罪的真正指揮者、組織者,是真正的犯罪主體,是首犯、主犯、教唆犯、犯罪方法傳授犯,江澤民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刑事責任、經濟與精神賠償責任及其他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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