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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劉愛萍被中級法院冤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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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濱海新區法輪功學員劉愛萍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濱海新區法院冤判三年半,及一萬元罰款。

隨即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劉愛萍提交上訴狀。天津中級法院於三月二十八日冤判劉愛萍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劉愛萍(女,五十三歲),是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修煉前她身患多種疾病,腰間盤突出、失眠,人稱藥罐子,不能正常做家務和照看孩子,每天一大把一大把的吃藥也不見好,通過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修煉做好人,一個月後,她全身醫院醫治不了的疾病全部不翼而飛。

自從修煉法輪功以來,她就按照法輪大法的要求修煉做好人,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提高道德品質。她不但病好了,身體健康了,她還能承擔全部家務了,能孝敬老人和照看培養孩子了。劉愛萍每天都要悉心照顧八十多歲的公公、婆婆。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劉愛萍被新村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她婆婆正病重,需要她伺候。她女兒也懷著身孕,需要她的照料,可她仍遭警察綁架拘禁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劉愛萍在濱海新區法院塘沽審判區遭非法庭審。

劉愛萍家屬為了營救親人聘請了北京的蘭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蘭律師依據法律針對公訴人提出的無理指控逐條予以駁斥,並最後認定劉愛萍沒有觸犯任何刑律,應該立即無罪釋放。

可濱海新區法院不顧事實、法律、道義,仍冤判劉愛萍三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

劉愛萍婆婆病重,家人一直都不敢告訴她劉愛萍的真實情況,怕老人受不住打擊。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劉愛萍婆婆去世,最終也沒有等到劉愛萍回家。

劉愛萍不服冤判,隨即上訴,可天津中級法院於三月二十八日雖撤銷濱海新區法院判處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的判決,卻仍冤判劉愛萍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目前劉愛萍已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

構陷劉愛萍的「案子」的相關人員:
審判長:孫樹宏(音)022-65270984;審判員:王曉研;
人民陪審員:張秀敏;公訴人:王文琳
天津市濱海新區法院院機關地址:濱海新區洞庭北路(北塘)鑫盛商務園1號樓一層;電話:022-25230010
天津市濱海新區法院:院長宋春香
塘沽審判區(原塘沽區法院)地址:濱海新區唐漢路1-19號(貽成尚北向北一公里左右)電話:022-65270974郵編300451
塘沽法院審判區:022-65270315、信訪辦:022-25605107;
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區檢察院電話:022-5861269 ,022-25852000, 022-25861277;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路10號;代理檢察長侯智;公訴科:022-25861363
塘沽分局新村派出所;022-65300551;新村派出所所長:任偉,政委:李文祥,副所長:劉紫陽。
劉愛萍二審法官:天津中級法院刑事二庭:梁雲022_2802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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