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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迫害致命危 湖南朱桂林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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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湖南省常德石門縣五十二歲的朱桂林女士堅持修煉使她身心受益的法輪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多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醫院精神科、強制洗腦班等地迫害,多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朱桂林女士控告元凶江澤民。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在被控告人江澤民口頭密令、授意指揮下,各級「610辦公室」操縱公、檢、法、國安、武警等機構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法輪功學員實行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政策,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到酷刑、失蹤、虐待、勞教、判刑;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610辦公室」或政府、企業設立的「洗腦班」進行邪惡的「轉化」(以暴力、虐待為手段強制其改變對法輪功的信仰),遭受精神和肉體雙重迫害;無數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還受到政府官員經濟上的敲詐勒索、被逼迫失業、失學、離婚或流離失所等。

更可怕的是,這場迫害造成現在社會道德急速下滑,社會秩序混亂,經濟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統的混亂黑暗。朱桂林女士說:「這些年來,從省、市、縣到基層,這些追隨者,他們也都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也將面臨正義的審判。但目前我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和機會,其實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控告江澤民,也是在為他們鳴冤。我也希望他們也拿起筆來控告江澤民,因為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

至今有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下面是朱桂林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向社會公開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根本指導,同時通過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強身健體。法輪功自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後至一九九九年七月被非法鎮壓之前,在短短七年間,因其提升道德、祛病健身的獨特顯著效果深受社會各界歡迎,吸引了國內上億人修煉,並弘傳至香港、台灣、亞洲、澳洲、北美、歐洲等世界各地,榮獲各國政府、議會和社會團體上千項褒獎。

我從小就體弱多病,走路沒勁,弱不禁風,一年四季感冒不斷,一九九八年正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法理指導做人,道德回升了,身體得到了脫胎換骨的變化,走路一身輕,家庭也和睦溫馨。鄰里鄉親非常羨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打壓法輪功,那天上午,石門縣國安人員三人到我家進行騷擾,當時我不在家,出去辦事,回來後他們強行帶我出去證明我沒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一起,他們走時還非法抄走了幾本大法書和師父法像。

被劫持到醫院精神科藥物迫害、生命垂危

二零零零年七月底我到北京國家信訪局上訪,被信訪局非法扣押,後被非法關押到當地看守所和拘留所四個月,十一月份公安局國安向家人勒索三千元所謂的保證金才放回家(後被我正念要回),參與綁架的是石門縣國安隊長及其他兩名國安人員。

二零零一年正月二十三,石門縣國安人員一夥闖到我家,把我綁架到當地拘留所,當地「610」頭目對我丈夫單位施加壓力(妻子不轉化,就不准丈夫上班),我丈夫被迫一個星期沒上班。我絕食反迫害,被野蠻灌食幾天後,被「610」人員把我劫持到石門縣人民醫院精神科進行迫害,指使精神科主任給我注射破壞大腦中樞神經的不明藥物,達二十多天。每天還派公安局人員輪流看守。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自打此針後,從骨子裡感到一種難以形容的痛苦,每天坐立不安,坐一分鐘馬上想要躺著、躺一分鐘馬上又要下來走,每天睡也不是、坐也不是、蹲也不是、走也不是,在極度痛苦中煎熬,眼睛看東西變得模模糊糊,好長一段時間人癡痴呆呆、從外表看明顯失常,路也走不穩,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不久又把還在嚴重藥物反映中的我送到拘留所繼續關押。後經家人強烈要求,才把奄奄一息的我放回家。

其間「610辦」不法人員勒令我丈夫單位強行將我丈夫下崗一個月(因我丈夫工作特殊,一天不工作就會給單位造成很大損失,下崗一個星期後,領導就恢復了他的工作)。此後「610辦」、國安警察、鎮政府綜治辦、居委會經常派人到我家及丈夫單位騷擾,使其丈夫單位領導給我丈夫施加壓力,挑撥離婚。

被非法勞教兩年半、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二零零四年夏天的一天我給了在社區上班的一個人一份真相資料後不久,石門縣610頭目,國安隊長帶領一幫人非法闖到我家抄家,抄了幾個小時,到處都翻遍了,甚麼也沒抄到。

二零零四年十月八日早晨,我在沿河馬路散步,再次遭縣公安局國安隊長等幾個綁架,其中一個警察揚言:要把我搞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另一警察還揚言判我三年勞教。後在610頭目盛中舉等操控下,非法勞教兩年半,十二月七日將我偷偷的劫持到湖南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迫害。

在勞教所長達兩年多慘無人道的殘酷迫害中,好幾次差點被折磨致死(見《朱桂林在湖南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被迫害經歷紀實》)。

據知情人透露,二零零零年我丈夫交給縣公安局三千元「保證金」,事隔幾年後,被我多次正義要回,當地「610辦」、國安、公檢法等懷恨在心,合夥強加罪名迫害我。由於「610辦」長期以來給我丈夫單位施加壓力,又用我丈夫工作機會相要挾,迫使我丈夫在我這次被綁架後不久不得不到法院起訴離婚。

剛開始我被送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七二隊時,早晨起床後打坐,被幾個夾控惡狠狠的拖到外面體罰;進辦公室不喊「報告」,連續幾天只准早晨上一次廁所,到晚上睡覺前方上第二次廁所;每日用幫教、夾控車輪戰逼我轉化。我不轉化,二零零四年臘月被攻堅迫害,連續五天六夜站著,不讓睡覺,不讓閉眼睛、打瞌睡,不讓動,一打瞌睡夾控就用風油精擦眼睛。導致我雙腿腫得連褲子都穿不進,每日頭昏昏的。二零零五年上半年我不做早操被強迫罰站半個多月。五月我不做生產,又強迫罰站半個多月。因我揭露夾控打人,不參加所謂「學習」(強制洗腦),被轉到七三隊(嚴管隊)。當時我不配合迫害,不戴符號,不起立答到,被警察體罰。六月十七日開始絕食抗議,絕食期間,每天受盡折磨,警察用皮鞋跟踩,夾控用腳踹頭,每天從三樓拖到一樓醫務室吊水,一級級樓梯拖下來,拖的遍體鱗傷;吊完水後回去還被灌食,人被折磨的奄奄一息,血色素只有四克。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二零零五年八月份的一天,兩名夾控人員在走廊上正往前拖我,當時我後腦距離地面一尺多遠;一名夾控上來衝我臉使勁踹一腳,我後腦著地,當場昏過去了,醒後發現後腦袋有一個比雞蛋還要大的包,後被送到株洲市第二人民醫院檢查傷勢,瞞著我檢查結果。勞教所醫務室主任對傷勢做鑑定,謊說是「摔傷」,事後,勞教所對於打人凶犯亦無任何處理。

二零零七年元月,我堅持要正當煉功的權利,被再次搞「攻堅」,動不動就被夾控打,由於長時間的站,腿也拐了、腳也腫了,連腳趾都爛了,每天都站到凌晨三點多才許睡覺,導致吃不下飯。元月二十日左右我不得不絕食抗議,每天遭到野蠻灌食,四五個人把我按到地上,有的扯頭髮,有的掐鼻子,一名夾控用勺子把嘴撬開,經常把嘴撬出了血。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一次,一名夾控(吸毒人員)用被子蒙住我的頭一頓猛打,另一名(吸毒人員、以前是七三隊夾控,後調到醫務室幫忙打針)則用裝滿開水的熱水瓶子使勁按在我的手臂上,當時就燙傷了。至今我的手臂上還留下幾處比熱水瓶口還要大的傷疤。她們倆個還經常有事沒事用被子蒙住我的頭,一頓拳擊、毒打。當時幾乎所有警察都知道此情況,但並沒有處理當事人,促使燙傷事件接二連三的發生。當班警察只說「我調查一下」,之後不了了之;勞教所辦公室主任看到傷勢,不但沒處理當事人,還調侃說:「這是在幫你找血管(打針)吧?」

二零零七年正月初一,醫務室當班護士故意弄了兩大碗稀飯來「灌食」,結果大部份洒在了我身上,棉衣、內衣、連褲子都濕透了。初二,我被拖去吊水。在絕食期間夾控我的包夾故意刁難,動不動就打人,用抹布堵嘴,經常和另一夾控合夥不讓我上廁所;由警察唆使,夥同另外一夾控把我的頭髮剪的稀亂,用掃地的掃帚掃我的衣服、脖子、臉上的頭髮,把衣服、脖子搞的髒兮兮的,還不讓洗。每天灌食後,又像二零零五年那次一樣,從三樓貼著地拖到一樓,被一階階的樓梯角碰撞的遍體鱗傷。夾控我的包夾還把我綁在床上,夥同另一勞教人員迫害、折磨。由於長期輸液,打不進去針,她們經常暴打我,噴水在我的臉上……

由於吊水時間太久,我一隻手被折磨的不能動彈,另一隻手也只能稍微動彈,打針的那個勞教人員故意打針在那只稍微能動的手,目的是上廁所時自己不能脫褲子,或乾脆不讓上廁所。有時帶到廁所裏,因褲子脫不下(沒打針的那隻手也使不上勁,打針的那隻手又不讓動),還是沒解成,最後尿到褲子上。打完吊水、又灌食,灌的身上、臉上都是稀飯,又不讓洗,連用衛生紙擦一下都不讓。他們經常連續好幾天不讓我漱口、洗臉、洗腳,經常半個多月才讓洗一次澡,對外說是自己不洗、懶惰。

二零零七年一月至四月份直到我回家,一直都被關押在嚴管隊,我絕食反迫害,期間多次被野蠻灌食、輸液打針,輸液到手臂已找不到血管,最後血都抽不出來、針也打不進去,最低血壓只有五十,體重降到只有七十斤,只剩下皮包骨,人都變了形,連自己最親的人也認不出來了,極度虛弱,路也走不穩,幾次暈倒在地,不來例假。即便如此,在警察的縱容之下,看管我的勞教人員還在我輸液期間抽我耳光……

在這種情況下,我走路時,夾控我的包夾還在後面使勁的推,推的我踉踉蹌蹌。他們還故意在稀飯裏放很多鹽,故意把灌食的那個碗用腳踢到垃圾桶旁,別人吐痰、丟垃圾時稍不注意就濺到碗裏去。這些人還把裝稀飯的碗故意放到窗台上,日曬雨淋,一吹風沙子就吹到碗裏,照樣灌下去。我把這些非法行為提出來,夾控就馬上用襪子堵嘴,再用封口膠纏上一圈又一圈。

在勞教所,由於獄警的唆使、支持,使「夾控」對我的打罵成了家常便飯:他們經常動不動就對我謾罵、拳打腳踢、扯頭髮。有一個夾控曾說「打法輪功不加教」。的確,這些夾控迫害法輪功學員不但不加教,反而因迫害得力,大量減教。二零零五年七月左右,因我在做早操時未站起來,當著獄警的面,「夾控」馬上就把我拖出去暴打與謾罵。而有一段時間我因早上睡不著,提前起床在凳子上坐一下,五、六個吸毒犯就圍上來打我。二零零七年四月九日,我全家在勞教所接見室見到我時,我的臉、頭部、手、手腕、肘彎、膝蓋、腿,渾身上下都是傷,手上皮膚幾處被燙傷,有的地方全化了膿……

事實上,警察對夾控人員的思想行為控制相當嚴密,經常是一大早就把夾控喊去辦公室談話。警察的指示直接左右著夾控人員的迫害力度。他們利用夾控施加各種壓力,運用高壓獎懲手段控制夾控迫害法輪功學員。而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政策是來源於高層。這種指揮鏈致使夾控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加肆無忌憚。

家人勞教所接人遭暴力對待、酷刑折磨

二零零七四月八日,我已經被白馬壟女子勞教所整整非法關押了兩年半,非法勞教期已到。然而,白馬壟女子勞教所以我「不放棄信仰」為藉口增加非法勞教期。

二零零七年四月九日,我的家人一行四人準備接我回家,結果不但沒有接到自己的親人,還遭到白馬壟女子勞教所警察的暴力對待。當時在接見室,家屬們看到我被攙扶著出來,走路都走不穩,瘦得只剩了一把骨頭的樣子,全家人忍不住掉淚,我七十三歲的老母親更是失聲痛哭。為此,接見室的一個男警察,態度蠻橫的上前制止我母親,不准她哭出聲。

不一會,又來了四、五個勞教所的警察,其中一個高個男警察衝著我母親大吼:「不准哭!」 看到我母親緊握著我的手不放,幾個警察上前強拖老人,一旁的我嫂子怕母親犯心臟病(因我被長期非法關押在黑窩裏,我母親非常擔心,擔心被酷刑迫害,擔心被活摘器官,擔心不能活著回家,天天以淚洗面,急出來心臟病、高血壓等多種病),連忙去攔拖母親的警察。幾個警察又轉向嫂子,有的扯頭髮,有的掰她的手,有的掐她的脖子,連衣服紐扣也被扯掉了。幾個人把嫂子從二樓接見室一直拖到一樓,兩個男警察又將她架起,扔到勞教所的大門外。

嫂子被扔得摔在地上,頭部、後背著地,頭上起了大包,滿身是黃土。當時門口等客的摩托車司機看到了,都紛紛譴責說:「你們這樣搞,要不得!」還對我嫂子說「你去告他們,我們給你作證!」

接著,又有幾個人來拖老母親,把七十多歲的老人在地上拖,掰老人的手指,最後老人暈過去了,他們才罷手。 儘管如此,家屬仍沒有放棄要回親人的權利。嫂嫂帶著滿身的傷痛到湖南省勞教局反映情況,老母親與弟弟、弟媳繼續找白馬壟勞教所理論。

二零零七四月十二日,白馬壟女子勞教所串通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公安分局,將我的母親、弟弟、弟媳和另一名陪同的朋友綁架到石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為逼問他們在株洲的住處等情況,石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警察先將弟媳舒玲玲雙手反綁吊起來,長達六個小時;而後又對其弟弟動刑,反綁雙手吊打,四個獄警將他雙腿扳開,幾人分別用力壓其雙肩、雙腿,迫使他的雙腿硬生生的成一字形,邊打,邊壓,邊口出惡言。

中共酷刑:吊銬
中共酷刑:吊銬

就這樣,為了接回親人,我的弟弟、陪同的朋友被株洲市石峰區公安分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我弟媳被株洲市石峰區公安分局非法拘留了五天。十三日,我母親被放出,四月十二日,遭警察綁架的還有關永娥與劉雪琴、小王三位法輪功學員。

家庭破裂、父親離世

歷經種種磨難,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我終於回到了闊別已久的家鄉,本想在家過幾天平靜的日子。但是由於長期的迫害,給我女兒幼小的心靈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她變得少言寡語,成績也下降了,我的歸來本給我心靈受傷的女兒帶來一絲安慰,但是「610辦」給我丈夫單位施加壓力,丈夫承受不了打擊,被迫和我離婚,我原本幸福美滿,別人都很羨慕的家沒了,我無家可歸,只得暫住在弟弟家。二零零七年九月,當地法院在我缺席到庭單方非法判了我離婚,我女兒被判給了她爸爸。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我再次遭當地「610」不法人員及當地綜治辦、社區等人的綁架,在常德洗腦班遭迫害。當天,我正下樓準備去買菜,幾個早就守在那裏的「610」、社區人員上來,把我連拉帶拖的往樓下拖。暴力下,我的上衣被扯開,上身裸露在外。我抵制迫害、大聲揭露迫害,引來了許多圍觀百姓,很多圍觀者主持正義,紛紛出聲譴責他們的惡行:「太不像樣了!」而他們不顧世人的譴責、家人的抗議,強行將我綁架到常德洗腦班。我絕食反迫害,常德洗腦班頭目帶頭給我強行灌食,灌食中,她讓保安使勁撬我的臉。我的臉被撬腫、撬傷。

二零零八年正月初七,我父親因承受不住女兒長期的被迫害,加上自己停止了修煉(九九年「七二零」前也修煉法輪功,迫害後因怕迫害就放棄了),離開了人世。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楚江鎮老西門居委會綜治辦主任夥同另一居委會人員,以看房子為名,到我家進行干擾,說市裏來了人,干擾我正常生活。

再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我到石門縣汽車東站給家人辦事,被國安隊長、國安教導員、東城派出所教導員等綁架到東城派出所非法搜身、審訊到午夜兩點多,由國安教導員和另一國安人員把我劫持到石門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另外公安局五個用搶到的鑰匙在我家裏沒有任何人、不通知家人、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夥同居委會治安主任擅自闖入我居住的地方(弟弟家裏)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師父法像、兩台打印機(價值三千多元)、一台塑封機(兩百多元)、一台刻錄機(兩百多元)、兩部手機(五百多元)、兩台MP3、兩把切紙刀、一台電腦顯示屏、高級耳機、一百多元錢,還有其它物資價值六千多元,撬壞了桌子的鎖、打破了熱水瓶,把家裏翻得一片狼藉,五個人足足抄了大半天。

第二天,國安人員又到我家裏再次抄家。我為了抵制無理的迫害在看守所絕食,五天後,「610」、國安人員指使看守所對我野蠻灌食,用又粗又硬的管子從鼻子插進去,灌些稀食,有時還加些不明藥物,每次拔管子出來時會流血,獄醫自己都說這樣的灌食對身體有很大的傷害。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國安隊長和國安教導員經常到我居住的地方對我母親進行騷擾、訛詐、恐嚇,逼我母親交電腦,國安隊長當著我母親的面說:關我一年半年,還我性命在,只剩下光殼,風都吹得動。使我七十多歲的老母在忍受女兒被非法關押的痛苦中雪上加霜。十一月二十二日晚,我生命垂危,二十三日看守所警察把我送到縣人民醫院搶救,二十四日通知家人,強迫我哥哥在所謂的「取保候審保證書」上簽字,才放我回家。

持續不斷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八日,石門縣國安、石門縣檢察院打電話騷擾我的哥哥,要我哥哥把我送到檢察院所謂的「聽審」,我沒有配合。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我正在浙江嘉興市親戚家幫著帶小孩(一兩個月大)被石門縣公安國安教導員等四人夥同當地的「610」人員、大橋鎮派出所警察闖進入我親戚家,強行綁架我連夜劫持回石門縣,第二天上午,我被綁架到石門縣東城派出所,東城派出所所長等幾個將我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天後,看守所拒絕繼續關押。十月十七日,我又被劫持到長沙撈刀河洗腦班,因身體出現血壓高的病狀,洗腦班未收。

這樣的情況下,縣「610」仍不放過我。十月十九日,石門縣「610」頭目,石門縣公安局國保隊長又指使石門縣楚江鎮綜治辦主任、縣政法委書記、鎮政府治安人員、居委會書記及治安主任等,把我挾持到我弟弟家,焊鐵門,鎖了我弟弟與鄰居家共用的鐵門,搞得鄰居家小孩上學出入都很不方便。就這樣,家被私設成「監獄」,被非法指派居委會兩名臨時工輪流值班,監視我。我被非法監禁了二十多天。

我弟弟家門前緊閉上鎖的鐵門,我被非法拘禁了二十多天

在「610辦」的迫害指令下,石門縣公安、法院、檢察院合夥構陷我。十一月九日,石門縣公安國安教導員帶石門縣法院李庭長向我出具起訴書,起訴書上捏造證據構陷我,並定於十一月十九日非法開庭。我有冤難訴,被非法拘禁二十多天後,不得已從家中出走。

我流離失所在外,當地國安還打電話騷擾我的家人。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份到了退休年齡,由於我被迫害流離失所在外也沒去辦。

後來的一天晚上我到一所大學裏,因門衛懷疑我發真相資料,我被惡人構陷,又被綁架到派出所一天一夜,後被綁架到拘留所一天兩夜,抄走我包裏七百多元現金,四台手機,一台mp5,一台mp3等共價值二千多元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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