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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被抓兩次勞教 大連謝德文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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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大連市沙河口區謝德文女士,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道德提升,身體健康,曾患的多種疾病都好了,二十年來,她沒再吃過一片藥。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她因堅持信仰,曾四次被非法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共計被關押了四年八個月十七天。

二零一五年六月,謝德文女士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以下是她在控告書中陳述多年遭迫害及在看守所、大連教養院、馬三家勞教所被酷刑折磨的經歷。

一、四次被非法抓捕

第一次,一九九九年九月五日,我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到北京上訪,住在北京一個郊區的旅館裏。被北京警察綁架,關押在鄰近的一個房子裏三天,然後被接回大連,被關押在姚家看守所四十五天,罰三千元錢,沒有收據。後要回一千五百元錢,另外一千五百元錢他們自己用了。

第二次,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一日,我在家裏被侯家溝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行政拘留十五天。我絕食抗議,但被強迫交二百元伙食費,後被關押在侯家溝派出所六天,我繼續絕食抗議,初六晚上被放回,此次被非法關押二十一天,扣款二百元。同時被關押的還有我弟弟謝德宦和另外兩個法輪功學員(其中一個法輪功學員叫崔健)。

第三次,二零零零年下半年,我在家裏被侯家溝派出所片警綁架到中山區辦的學習班三天。隨後刑拘三十天,隨後被勞教一年半。

第四次,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晚上七點四十分左右,我在沙區西山坊大慶街發真相材料,被泉湧派出所警察、協警綁架,被強迫坐在鐵椅上十三個小時,抄家時因不配合,一警察將我雙手扭至「背銬」,說再不老實就給你銬上。拘留三十天,非法勞教三年,最後被馬三家勞教所加期五天。

這四次我共計被關押了四年八個月零十七天。

二、因信仰遭酷刑折磨

1. 「地環」

在大連看守所,因為在監室煉功,被警察給打「地環」(手腳銬在一起)固定不動半個月。因為抗議迫害,我嘴裏被塞進打掃廁所用的抹布。吃飯時,因為手是背著銬的,犯罪嫌疑人問獄警「她怎麼吃飯?」姓徐的獄警說「讓她像狗一樣吃」。

2. 灌食迫害

在大連教養院期間,我們絕食抗議迫害,當時教養院院長郝文帥在台上說「你們不吃飯,我們就不把你們當人看,給你們灌食,像牲口一樣對待。」

第一次晚上灌食時,警察雍其勇邊下插管邊說「多下點兒」,我感覺底部繞了近二圈。灌食後,我吐了出來,才知道是濃鹽水的麵糊。

有一次三個寢室學員全部絕食,在一次灌食前,一個獄警對我們說「這是新買的管子,口子粗,灌得快,一天三次灌。就是折磨你們」我一看那管,口徑比舊管大,長度也比舊管長了許多,看起來是粗糙的那種磚紅色膠皮管。灌食時管子快進快出,鼻腔火辣辣的痛,管壁上、地上都是鼻血。後來就把絕食的孫連霞迫害死了。

3. 電棍電

有一次我們集體在監室煉功,警察孫永發,穿著大皮鞋朝我小腹處踹了一腳,當時我倒退了好幾步。因為不轉化,三月十九日晚飯後,各個監室門都貼上污衊大法和師父的話,地上每人面前放一張紙,上面寫著侮辱師父的話,廣播裏放著侮辱大法的歌,使法輪功學員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和摧殘,我們被迫雙手抱腿,誰要站起來就被拖到走廊上用電棍電。小姑娘單寶琴(二十歲)被三個電棍電,其中一根在嘴裏電,慘叫聲在半夜裏、走廊上迴盪,汗水滴落地上,眼睛腫的只剩一條縫。

演示圖:電棍電擊以強制「轉化」

有一次我雙手被背銬在桌子腿上,蹲著起不來,前面放著寫有謾罵我師父的話,叫我照著念。同時放高分貝大喇叭的污衊錄音,污衊師父、污衊大法,罪惡累累。

在大連教養院我有次絕食,灌食時苑玲月踩著我的腳、揪著我的頭髮說:「你不吃飯,灌一次食收200元錢。」我說「家裏一分錢都不會給你的」,苑玲月說「就說你在這裏受折磨,家裏就乖乖給了」。然後送進小號(就是不鏽鋼做的連體籠子),打背銬,七天七夜站著、不讓睡覺。

七天後轉到另一小號,雙腿並攏,用透明膠帶反覆纏繞,然後犯人張衝使勁拍我的背「下去吧」,雙腿的筋就被一下子抻直,非常痛苦。

後來是強制轉化,不轉化又罰站、不讓睡覺,睏的站著睡著了,摔了好幾次,十五天後回到二大隊強迫勞動,每天十五、六個小時,回監室後裝衛生筷子等。

我再次絕食抗議,他們把我弄到醫院扎針,警察說「有錢你就花吧」。我拒絕扎針,他們不理睬。我喊「法輪大法好」。

回來後,韓姓大隊長指使犯人把我手、腳、四肢銬在四個床頭,床上5塊木板,後來她說:撤掉兩塊板,脖子一塊,腳一塊,臀部一塊。每天除了三次灌食外,都銬在床上。

有一次犯人張衝給我灌食時給我加了辣椒麵,再把飲料瓶口塞進我的嘴裏,用塑料盆直接倒入飲料瓶,邊倒邊說:這樣灌的快。旁邊一個普教說:這樣容易嗆著。然後張衝抱一隻貓在我胃上踩,我感覺皮膚薄的就像一張紙一樣馬上就破了,三天後從床上下來,胳膊、腿都不聽使喚,肩與胳膊之間有縫隙活動不便。吳月菊一隻胳膊就這樣被抻殘了。

三、在馬三家被酷刑折磨,痛不欲生

十月份我們被轉入馬三家,因不做操被加期五天。第一個月在綜合樓,早飯後6點半走晚上10點回來,強迫聽著他們那一套,我掉了很多頭髮,常常胸口發悶,呼吸困難。

有一天晚上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們連夜把我送入小號,途中有人拿拖鞋打我的臉,眼睛都打紅了。警察劉文換上便裝,穿上大皮鞋,在小號裏朝我胸口使勁的踹了一腳,因我絕食馬吉山把我打的鼻血直流,他們還讓我把帶血的衣服扔掉,馬吉山還使勁拽著我的頭髮。我怕母親擔心,想給家裏掛電話,但馬吉山不讓,馬吉山還用開口器最大檔給我灌食,邊灌邊說「一會給一小口」。警察陳兵說「不著急慢慢灌」,每次灌食都是兩、三個小時,一天兩到三次,灌完後開口器也不拿下來,等拿下來時嘴都閉不上了,牙齒也鬆動了。

還被強制在棉絮飛揚又髒又黑的馬三家彈棉車間做棉絮活兒,都是七十年代的報廢設備,每天勞動十四、五個小時,又髒、又累、又危險,經常幹著活兒就睡著了,就被呵斥聲叫醒了。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馬三家勞教所的小號裏一把鐵椅子近一米長,兩端銬著我的左右手,腳被雙銬著,十多天後臀部坐爛了。改單手銬坐在地上。小號關了三個多月,過年就我一個人在裏面。弟弟來見我,他們也不讓看,這次我絕食了三個多月,坐鐵椅子兩次,每次都是戒具期滿(十四天)才放出來。

這樣酷刑折磨後,馬三家的警察在我神智清醒的情況下,把我送進精神病院三天。注射了白色和紅色不明液體,我頓時就有像瘋了一樣的感覺。獄醫陳兵和丁太勇都給我注射過不明藥物,丁還使勁掐著我的兩腮使我痛苦,有一個吳姓警察因我喊「法輪大法好」開窗凍我,用粗繩子勒我的嘴,邊勒邊說「叫你喊,叫你喊」。還有一個不是警察的小號隊長,用腳踹我肚子。因灌食時鼻子流了很多血,警察張磊開大自來水管朝我鼻子上噴水,我渾身是水,警察黃海燕用腳踩我的頭。

二零零六年劉勇、馬吉山等男警來了,迫害加重了,白天罰站,抻刑,不讓上廁所,半夜睡覺不給枕頭,我因為不坐小凳,不帶胸卡,喊「法輪大法好」,警察劉勇不停的打了我二十多個耳光,嘴都出血了。逼我下跪,因我不下跪,劉勇一腳把我踹倒,臉和腿碰到床的欄杆上,起來後不敢走路,各種抻刑──雙手吊掛抻、「小燕飛機式」抻、一手上、一手下的抻、兩手被平拉抻等,使我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在馬三家勞教所,因不穿教養院規定的服裝,被兩個男警扒褲子,其中一個警察叫王琪,還說:明天不穿再扒一層。目的是羞辱我們,凍我們。

四、我的家人受到的精神迫害

警察抄家時,把我七十八歲的老母親嚇得聲音顫抖兩腿發軟,手腳都不聽使喚了。我和弟弟、姐姐仨人相繼被迫害,致使八十六歲的老母親整天提心吊膽的過日子,至今念念不忘。

我回家後,鄰居大姨跟我說:「你不在家的日子,你媽常一個人(父親牽掛我因病住院)在街上行走,下雨也不知回家,有一次我看見她站在樹下避雨,那個表情看上去叫人心酸」。

我怕老人再傷心,至今都不敢在她跟前提修煉的事情,我姐姐也不敢說還煉,我父親在我第四次被抓時著急上火,得了重病挺了三年,等到我回來後兩個月就去世了。

這十六年的迫害,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身體上、精神上和經濟上的傷害。我要求依法給予我和我的家人精神上、經濟上、身體上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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