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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蔡蘊、路剛被劫入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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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河北邢台市巨鹿縣法輪功學員路剛在廣宗縣核桃園鄉董裏集大街集市上放展板,揭露江澤民賣國事實。

大約一小時後,路剛收起展板,開車去住在董裏集的姨媽家接他母親,在村幹部李群忠、李興、渠仁增三人的指認下,核桃園派出所所長衛建超帶人在路剛的汽車旁邊等候,路剛一出大門到汽車,即被綁架,拉到核桃園派出所。被國保隊長張孟侃和警察梁曉陽一頓暴打、搜身後,頭朝下倒栽蔥塞進警車送到廣宗縣公安局看守所非法關押。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下午,廣宗縣孔家莊法輪功學員蔡蘊和幾位老年學員去核桃園派出所詢問路剛下落時,路剛已不在派出所了。於是他們就給派出所警察講真相,派出所警察默默的聽著,一言不發。走出派出所,衛建超表示願意聽真相的樣子,和蔡蘊往外走,這時過來一輛汽車,從車上下來兩個派出所警察和幾個不明身份的人,把蔡蘊強行拉入車內,就開走了,後蔡蘊也被送到了廣宗縣公安局非法關押。

四月十四日,蔡蘊和路剛被廣宗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六月三日,檢察院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將構陷路剛和蔡蘊的所謂案件移交到廣宗縣法院。「公訴人」為楊勃和邢曉傑。

元旦期間,家人接到非法判決通知書,路剛被非法判刑期五年,蔡蘊被非法判刑期三年。路剛和蔡蘊的家人上訴到邢台中院。

二零一七年二月四日路剛的辯護律師李靜林和蔡蘊的辯護律師董前勇以及家屬來到邢台市中級法院,進行庭前會議。中級法院決定於二月十五日在廣宗縣法院從新開庭審理此案。

二月十五日上午,董前勇律師帶家屬進入法院大廳時,特警隊長周川叫家屬出去,董律師說:「不是公開開庭嗎?為甚麼不讓家屬進去?」說著就圍上一幫特警。董律師說這是法院,特警在這幹甚麼?正說著周川上去兩手抓住董律師的脖領子,和特警、法警一大幫圍著連推帶拉,周川嘴裏還罵著髒話:「你以為你是律師就了不起啊!我就是把這身衣服扒下來,也得把你弄出去。」董律師說:「這是法院,不是你們的家。」他們把董律師拉到門外邊,有人在旁邊拿手機錄像,被特警搶去。

路剛母親進入法庭時,被拒之門外,理由是怕老太太在法庭上承受不住打擊昏過去。

法庭上,董律師揭露了四次非法開庭期間,廣宗法院的違法行為,廣宗法院的幾個工作人員自知無趣,以吃午飯為藉口,都提前離開法庭。

兩位律師和家屬辯護人有理有據的辯護,市中級法院的法官們都佩服,明確表示,路剛和蔡蘊所做所為不違法,法輪功好這個都知道。蔡蘊家屬辯護人說:「既然我們沒犯法,就應當宣布當庭釋放。」市中院的法官說:「我們得經過合議庭合議後才能做決定。」

三月十五日,路剛和蔡蘊的家人分別收到了邢台市中級法院刑事裁定書,並作出維持原判的決定。而刑事裁定書最後蓋章卻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從二月十五日開庭到三月十五日接到裁決書,中間整整一個月的時間,兩人的家人也曾打電話或直接去市裏問問結果,均被告知,還沒研究出來結果,其實二月十七日他們就把裁定書弄好了,只是邪黨兩會期間,怕家人上告,才推諉說沒定好怎麼判。

三月十五日,蔡蘊和路剛被非法押送到邢台沙河市留村農場。三月二十三日接見日,路剛和蔡蘊的家人去農場看了兩人,他兩個均表示,對他們的非法冤判,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必須繼續申訴。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條:「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奉勸邢台市和廣宗縣那些至今仍在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江派餘孽,法輪功學員只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已經是在給你們留有悔過自新能得到救度的餘地。如果繼續跟著作惡將被歷史淘汰。還是為自己留下一條後路重新做人吧!請三思。

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到庭法官:
審判長 王佳培
審判員 胡文超
代理神判員 田建興
法官助理 趙亞男
書記員 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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