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與善念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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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現在把我在被迫害的情況下遵循師尊教誨,堅持為別人著想,用智慧講清真相,用正念制止其行惡,使接觸到的警察和相關人員少做壞事減少罪過的幾件事寫出來,與同修交流。

一、迫使保安取消夜間巡邏

當初我被關進單位的洗腦班,一進去我就發現了問題:一條長長的走廊,第一個門是保安的值班室,往裏走兩邊房間裏住了十四位女同修,白天被逼著去幹活,夜裏休息不好,保安半小時巡邏一次,穿拖鞋,聲音很大,整夜睡不了覺,更無法學法煉功。我想必須扭轉這種局面。

晚飯後,單位邪黨黨委副書記來了,第一個找我談話。我說:「書記,這保安夜裏半小時巡邏一次,各房間走一遍,看到人家的腳還不算,非要轉到門後看到那女孩兒的臉才離去。我這老太太可以不在乎,我兒子比他們都大,那些年輕的女孩兒怎麼辦?這大熱的天還要蓋著厚厚的被。畢竟男女有別,不然的話,那廁所為啥不合著用呢?」

書記火了,馬上叫來保安的頭兒,命令他們夜裏不許巡邏。以後的日子,我們每天夜裏學兩講法,煉五套功法,還能睡幾個小時覺。

二、警察放棄第二次抄家

我第三次被綁架,被非法關在派出所裏。晚上十點多了,警察陳某來了說:「老太太,把你家鑰匙拿來,再去翻一遍。」我把鑰匙放在桌子上,示意他坐下:「說會兒話吧。」

當時具體怎麼說的,已經記不清了,但他聽完後起身要走並說:「不去了,翻個亂糟的,老太太還得收拾。」還說他佩服我。他一邊走一邊說著一句話:「能容常人難容之人,能忍常人難忍之事。」我問他說甚麼呢?他說,是你家抽屜裏稿紙上寫的句子。我說:「這就是法輪功學員的境界。」他走遠了,又回頭看我一眼。

三、隊長幫我填表

我兒子也煉功,給他辦戶口時,好不容易到了填申請表的一步了,派出所的王隊長還強調讓兒子寫保證、錄筆錄、按手印。我手拿報表,拍了拍他的肩膀說:「甚麼都別說了,幫我填表!」我覺得我的話語和氣,卻有力度,不是商量而是命令。在別人看來,老太太不會寫字,讓他幫忙也很自然。這樣很自然的抑制了他,把幹壞事變成了做好事。

四、為同修著想 勞教所拒收

這一次,在看守所關了我半年多,又要勞教我三年。到醫院檢查完身體,那小大夫讓我靠牆站著,我拉過來一個方凳就坐下,不聽他的。剛坐穩,外邊進來幾個便衣,帶著一個女子。從那女子與大夫的對話中我斷定她是同修。

我把方凳弄了個響,同修回頭,我們四目相對,心有靈犀。接著兩警察把我帶到勞教所,去了管理科。老警察進裏面辦手續,小警察站在門口看著我。我站在他對面的門口。不一會兒,那幾個便衣帶著同修也來到這裏,同修很自然地站在了我旁邊。我知道魔難中的同修需要鼓勵,就小聲對她說 :「歷史上迫害正信的從來都沒有成功過。」她點點頭。我們用眼神互相鼓勵著。

這時,辦手續的警察出來了,手裏拿的那張紙上寫了兩個大字「拒收」。我對同修說:「師父帶我回家了,你也能回家。」當時我真想拉她一起走。

五、善勸片警 感動女孩

一次,我陪租我房子的人去派出所辦暫住證。辦證的警察到我家抄過家,非法抄家時他和另一位警察每人管一個房間。另一個警察把屋裏翻得亂七八糟,連包裏的《轉法輪》都被他搜走了,還大聲問這位警察:「發現甚麼了?」這位警察大聲說:「甚麼都沒有。」其實他一下也沒翻。可見,同樣執行命令,做法大不相同。

不一會兒,負責我們小區的年輕片警坐到了我身邊,問我:「還煉嗎?」我馬上捂住他的嘴:「不該說的話別說!」他又問我:「認識辦證的人嗎?」我說:「認識,還挺熟。他心地善良,做事理智 ……」

我的一番話是想讓小片警明白,當前是特殊時期,你也要理智的去完成你的上指下派,要保護大法弟子,給自己留後路。我的話說的雖然隱諱,但是小片警還真聽明白了,他點頭笑了。

證辦完了,我穿過走廊,走出大門。忽然聽到有人喊我,我回頭一看是兩個女孩。我說:「咱們不認識是不是?」她們說:「是,我倆也是來辦事的。大姨您剛才說的話我們在隔壁都聽到了,您說的話咋那麼好哪,和藹、親切。」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們師父教我們要善待別人。

她們走遠了還在回頭。我體會到:善的穿透力真的很強。

六、把三年勞教改成了拘留

還有一次,女兒貼真相不乾膠被綁架。她剛從勞教所出來不到一個月,又面臨勞教迫害,這怎麼行?女兒做的是救人的事,沒有錯。晚上九點多了,我撥通了派出所所長的電話(我並不知道所長的電話,神奇的是試了幾個號碼居然打通了),一口氣講了四十分鐘,我既講真相,又講做人的道理,所長感動了,讓我等他電話。

一個多小時過去了,所長打來電話說,他和分管勞教的隊長聯繫,決定把女兒的三年勞教改為半個月拘留。我心裏感恩師父。因為我一直在想:請師父加持弟子。

七、讓女兒正常上班了

半個月後,女兒從拘留所回來,還沒到家,直接被接到單位看管:只許上班不許回家。一天,我在外面找好了出租車,去接女兒回家。女兒趁看管人員吃飯的時間逃了出來。她們單位炸鍋了,領導怪看管人員沒看住,門衛人員沒守好,大活人給弄丟了。看管人員、門衛、領導先後來到我家,聲稱拖也要把女兒拖回去。

緊鎖家門,我大聲告訴他們:「我女兒不是壞人,你們是知道的,她回家沒有錯。你們不讓回家,是在剝奪她的人身自由和做人的基本權利,這樣的事不要做了,請回吧。」他們無話可說,悻悻地走了。過後領導打來電話說,他們向上彙報,就說人是他們放的,沒事兒了,讓女兒正常上班。

以上是我在特殊情況下救人的幾件事。我的體會是:特殊情況下救人,方式也特殊。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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