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有人說,那是協調人的事,那是直接涉及矛盾的同修的事,不關我事。我想說:也許那件事我們沒有直接參與,可是當聽到那件事的時候,我們作何表現的?作為修煉人,發出的第一念是人心、還是正念呢?實質上那一念就起到重要的作用!畢竟一個整體融貫著很多同修,其中每個人的念頭都是有能量的,因此就不能忽視自己對整體發出的那一念。
下面從三個方面舉例說明,提醒同修修好自己、用正念看問題,使整體少受損失。
一、擺正自己與大法、與師父的關係
近年來,本地協調人頻繁在省內各地張羅交流會,並且出行時總有同修開車全程陪同,尤其遠赴外地更如此。給協調人開車還有明確分工,市內、市外由誰負責都有安排。不知不覺中,給協調人開車幾乎成了一種固定模式。協調人更不客氣,大事、小事都找司機同修,有時天天出去。
然而無條件開車配合協調人的同修都不同程度出了問題,其中有倆人離世。一位男同修開車送協調人去外地交流,返回途中翻車身亡,其餘三人(包括協調人)摔昏迷;一女同修長期開車陪同協調人去各地交流,由於勞頓,直接影響到學法、煉功的狀態。一次協調人讓她開車陪同去省城、向某部門遞交迫害材料,自己在外面發正念。結果同修被綁架並寫了妥協於邪惡的「保證書」。回來後心理壓力太大而導致病業狀態,不久離世,年僅三十七歲。另兩名司機同修也出現嚴重病業狀態、乃至生命危險,但因及時醒悟不再盲從,才沒造成更大的損失。
很顯然,隨意利用同修出車既浪費同修的時間和錢財,又滋養了不正的人心,也給邪惡提供迫害的機會和可能,對同修個人和整體都是有害的。而協調人卻說,還有同修賣掉房子、買了車,配合他在市內跑。因此對於司機同修的離世和魔難,協調人看不到自己的責任,認為那都是他們個人修煉出的問題。
我們從中看出,協調人自然有他的不足。然而司機同修的無原則配合,卻直接給協調人提供了隨意出行的物質條件。同時給協調人造成一種心理誤區,協調人隨便利用同修的本身就沒擺正自己與師父、與大法的關係,沒擺正與同修的關係,本身就把自己看重、看高了。而司機同修的隨叫隨到,更促使其誤以為是自己做對了、才有人鼎力配合的,更以為自己使命在身、與眾不同了。因此說偏頗和損失是雙方造成的。司機同修也沒擺正大法和師父的位置,沒能以法為師,而是以人為師才被邪惡鑽了空子。
再有,我地一有同修被綁架到外地洗腦班時,協調人就安排同修去那裏租房子、發正念。其中在一個地方,有不明人員直接進屋裏查看。之後,幾個同修把房門鑰匙擰斷了、打不開門,協調人才同意撤回來。像這樣,幾次在洗腦班附近租房子的做法,在同修中引起很大的爭議。
那麼協調人興師動眾的做法是否可取呢?我們知道,一般邪惡的洗腦班都藏在偏僻的地方,一旦有陌生人出現就很顯眼。再一撥一撥的換人,吃的、用的大小包往那送,更引人注意,直接牽扯到安全問題。可以說這是很不理性的做法。
關鍵是許多同修不能擺正自己與大法、與師父的關係,不知不覺中把協調人的意志看重了,而把自己對大法的正悟放棄了。其實面對重大問題時,更能考驗我們對法的理解程度。而有些同修根本不給自己思考的機會,直接聽從協調人也許不在法上的安排,使自己失去提高的機會而不覺,這可是修煉人的遺憾。
因此修煉人必須重視修煉的基點和態度。首先擺正自己與大法、與師父的關係:修煉人心無旁騖的只能是師父的法,而不是甚麼高人指點、不是哪個同修怎麼要求怎麼講。只有守住對師父和大法不打折扣的信,才能抵制人心的牽絆和迷惑。
二、對大法最根本的認識要清醒
曾有外地學員辦廠生產香,聲稱香的配方是師父給的,並在各地同修中高價銷售。我地協調人對「師父給秘方」一說深信不疑,並在協調人中大力宣揚,要開交流會推銷,同修勸阻也不聽。後來找明慧同修確認,廠家也承認不存在師父給秘方一事,協調人還不信。有同修在公用信箱指出這是亂法行為,協調人又禁止學員在信箱談看法。還安排學員在一家佛店設立了本地區銷售總代理。
當時有不少片區的協調人及其他學員被捲入其中參與銷售,很多同修受騙、購買了這種高價香。至今協調人身邊還有學員仍在同修中賣香賺錢。
首先說,這件事的出現折射出同修對大法的認知成度,是從根本上對大法認識不清。作為修煉人首先應該清醒的是:我們師父傳的是宇宙大法、是大法大道!那麼既然是大法大道,怎麼可能給弟子推薦「配方」、怎會看重燒香之類的小道做法呢?這問題不是很簡單、很容易識別嗎?
可同修連這點事都看不明白,甚至對謊言誘惑篤信不疑,這其中隱藏了甚麼心呢?在修煉上是否有想走捷徑、想投機取巧的心?就像有的人跟師父握手想得點兒信息一樣,有沒有覺得使用師父配方的香就能長高功?否則怎麼一聽到是師父給的配方,就輕信到怎麼提醒都不聽呢?
要說長功,師父講過:「我馬上可以叫你達到「三花聚頂」,可是你一出門功就掉下去。那不是你的,不是你修出來的,擱不上,因為你的心性標準沒在那裏,誰給加都加不上,那完全是靠自己修出來的,修煉自己那顆心。」[1]因此同修必須得安分守己的修煉,而不能想入非非,不能外求甚麼長功的高招和絕招。
其次說,大家維護整體的意識不清,為整體負責的心不強。這件事的幌子就是詆毀師父名譽的,如果大家都能自覺維護大法,維護師父的名譽,就能做到不買、不賣,也善意的告訴別人這樣做,這個事就不能在同修中擁有市場了,不正的東西就會被終止。
事實上有學員嘴裏喊著那是騙人的,卻自欺欺人還要買,那其中摻雜了怎樣的人心,同修自己知道。而這樣的想法這樣的人還不少,才使不正的現象長期存在於整體中。
說到底,是同修對大法修煉的態度不嚴肅,不嚴格要求自己,有意無意中對整體環境起到禍亂和推波助流的作用。
三、為私的心促使對整體漠不關心
對於給被迫害的同修請律師的事,在當地整體中引發的爭議持續了很長時間,至今一年多了還沒消弭。
矛盾的雙方,一方是協調人及營救小組;一方是幫同修聘請做無罪辯護律師的幾位同修。矛盾的焦點是,協調人認為請律師的問題一概由營救小組負責,別人參與都是干擾。另幾位同修認為,營救小組聘請做有罪辯護的律師不能證實大法,還給公檢法人員聽真相造成障礙。就想與協調人商量聘請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可是卻不被協調人理睬,幾位同修就主動做了。
但營救小組堅持錯誤做法,相繼在幾個案件中聘請做有罪辯護的律師,並對做無罪辯護的律師施加壓力。協調人卻聲稱營救小組做得好,把營救小組與本地做有罪辯護的律師推薦到外地,幫助外地同修「反迫害」。
就因為請律師這件事,在同修中造成很大的爭議風波。而爭議的根源在於協調人,協調人到處散布說營救小組請律師的事做的好好的,半路上偏有同修來干擾。卻不說明人家為甚麼要干擾,不說營救小組請的律師是做有罪辯護的。正是協調人袒護一方的說法,直接造成大面積同修的誤解和爭論。但從中也看出更多同修的人心和偏見。
一些同修無原則的偏信協調人的話,連問都不問就隨著協調人譴責來「干擾」的同修;一些同修抱著看笑話的心理,說話的語氣帶出嘲諷的口吻,挑剔這邊不對,又指責那邊不對,說得津津樂道,好像自己是局外人看得很明白;更多人聽到了也像沒聽說一樣,認為此事與己無關,認為自己直接講真相才算走得正,而請律師是可做、可不做的事;還有人認為請律師是不善,認為請律師就是與法官對簿公堂,還怎麼救度他們?還有人在矛盾的雙方周旋、兩面裝好人。凡此種種,人心的表現淋漓盡致,修煉人向內找的風貌蕩然無存。
然而從正念角度看,大法弟子就不應該給同修聘請做有罪辯護的律師。常人請那是常人的事,我們卻不能那樣做。聘請做有罪辯護的律師,大法弟子連想都不用想,這也沒有爭論的必要。道理就在那擺著,是大家的人心招來的爭論。
那麼凡是聽到此事的同修是否都應該正念對待呢?畢竟這是整體的事,每個學員都有份,而不是哪個小組、哪幾個人的事。雖然沒身臨其境,可是給整體添加一分正念情況就不一樣了。那些事不關己、看笑話的人心,能對整體起到甚麼作用呢?不外乎黨文化的習性,只想保護自己、擔心說真話得罪人,顧及別人說自己不好,習慣做「和事佬」左右逢源。這不是很大的私心嗎?
我們知道舊宇宙的特性是為私的,利己的;而新宇宙的特性是為他的,無私的。修煉人達不到為他的標準,怎麼進入新宇宙、怎能圓滿呢?在矛盾面前暴露的人心,最能體現出修煉人的境界和修為。如何對待矛盾,更是值得修煉人深思的!
四、人人修自己 整體環境就會好
修煉人整體環境的好與差,是大家的表現、大家的心促成的。修煉的群體中不可能總是風平浪靜,發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因為修煉中的人不是神,必然有人心要去的。關鍵是發生矛盾時能不能以法為師找自己,能不能歸正不足。矛盾的雙方找自己,矛盾的見證者找自己,聽到矛盾的人也找自己。人人修自己,整體環境就會好。
例如,有人見證協調人借幫助同修之名在交流會上包場演講。可是既然知道那樣,為甚麼不善意的提醒本人、不拒絕參加類似的場合呢?不但不提醒,下次還追隨迎合那樣做,並積極幫其張羅人員參加,這樣狡猾的心理能是修煉人的正確狀態嗎?明知道演講亂法是嚴重的過錯卻不制止,這是對同修好嗎?長此下去問題嚴重了,那過錯還是一個人所致嗎?在修煉的群體中,一個人的錯被十個人看到了,十個人都不提醒或阻止,那十一個人的錯就形成了整體的偏頗。只有大家為整體負責,整體環境才會好。
再如,協調人被指出有問題、或被同修冤枉了,其他人該如何對待?是善意的幫助向內找,還是為其憤憤不平、到處解釋呢?執著解釋的同修可能忽視了一點:也許同修會冤枉誰,然而師父不會冤枉誰、神不會冤枉誰。還至於像常人得了重病的心態怎麼都放不下嗎?那旁觀的同修也得修自己,大家的心都不被帶動,才少給整體添亂哪。
還有人妒嫉心、顯示心長期不去,喜歡在背後議論被綁架的同修,隨意猜測同修有甚麼不足才被綁架的,直接站到邪惡的一邊而不知。人為的給整體增添混亂的因素,更是修煉人不應忽視的。常人中還講「君子坦蕩蕩」,修煉人的素質應該比常人高。真正拿出修煉人的慈悲來對待同修,才不枉師尊對所有弟子的希望和重託。
現實中我們整體發生過太多的偏頗,發生過一次又一次的長期爭論。表面看,每一次大的矛盾都與協調人有關、與某些人有關。然而實質上整體環境的混亂與偏頗,絕非是一、兩個協調人造成的,也不能都歸咎於直接發生矛盾的同修,而是由更多同修的人心促成的。師父教導我們好壞出自一念的法理,那麼對於每一個能知道、能聽到整體中發生矛盾的同修來說,如果人人修自己,都找自己在這件事上不在法上的念頭、及時歸正了,並善意的提醒其他同修正念看問題,你就為整體添了一分正念哪!
大家都能嚴格修自己,自覺摒棄為私的心,看到不足默默的圓容和補充,幾個人、幾十人、上百人給整體添正念,整體環境還能不好嗎?!
以上是自己的一點粗淺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2/20/162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