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西安市戶縣法輪功學員劉春霞與母親李玉華被綁架和非法抄家,住處被查封,劉春霞被非法關押到西安市長樂坡看守所,劉春霞的母親被關進洗腦班迫害。
六月十四日,母親李玉華回家,劉春霞仍被關押在西安市長樂坡看守所迫害。十二月二十六日早上十點,西安新城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劉春霞非法庭審。
開庭後,劉春霞一直有條有理的講述了整個事件中警察行為的違法性。她的律師也對公訴方提出的所謂事實進行辯論,律師指出在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新城區國保大隊和派出所人員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便非法闖入劉春霞家中搜家、綁架。從一開始,就是嚴重的違法,之後在關押期間的幾次審訊,從內容上看前後矛盾,並且沒有簽字,從流程上看,當時沒有攝像錄音,證實不了筆錄的真實性。
劉春霞也一直強調筆錄的內容不是她說的,而且還提出法輪功是真正的佛家大法,是修善的,沒有組織和花名冊,並洪傳了一百多個國家。這期間,法官多次打斷劉春霞和律師的講話,並誣蔑法輪功。
公訴人面對辯護律師這些質疑,居然說他們的程序都是合法的,並一口一個「×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叫著。律師馬上從法律角度說,十四個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劉春霞也說,兩高的司法解釋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最後,劉春霞在自我辯護中說,法輪功是好的,教人修心向善,修煉者要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同時,她自己因為摔傷,已經一年多不能出家門了,站起來都吃力,怎麼能去危害別人、危害社會?並且告誡公檢法司人員不要跟著江澤民一錯再錯,像周永康、薄熙來都是前車之鑑,一定要清醒過來,同時感謝法官和公訴方給她這次表達的機會。法官和公訴人聽後,都有些動容。
庭審持續了一個小時,就匆匆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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