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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陳再華被庭審 執法記錄儀曝警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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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錦州太和區法院近日非法開庭審理了法輪功學員陳再華被構陷案。

過程中,在辯護律師石伏龍的堅持下,當場播放了執法記錄儀,把錦州市太和分局警察執法犯法的過程暴露無遺。庭審持續一個多小時。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兩點多鐘,遼寧錦州太和區法院的車把陳再華從看守所帶進法院,陳再華下車時戴著黑頭套、背銬和腳鐐。

開庭前審判員李立輝逐一問參加旁聽的人員是誰,說家屬行,要是和陳再華是一個組織的,自己出去。李立輝一開始就拉開了不講法律的架勢,把法庭變成了自家大院。

兩點四十分正式開庭,陳再華提出了申請相關人員迴避的問題;對公訴人羅列的一系列所謂犯罪證據及提出的問題,陳再華幾次理直氣壯的說,這些與我沒有關係,我沒犯罪,拒絕回答。

當法官問陳再華,從他家搜出的東西是不是他本人的時,陳再華回答不清楚,律師要求當場播放執法記錄儀,這時法庭無人應答,在律師的再次堅持下,記錄執法過程的光盤當庭播放。

畫面中顯示,吵吵嚷嚷中,有兩個身著便服的男子拎著箱子(註﹕撬門壓鎖的工具)喊著:開門開門,同時用工具撬門、用腳踹門。

尷尬的畫面出現後,法官趕緊說快點播放。畫面接著顯示很多人進屋。陳再華的兒子據理力爭的說了幾句(註﹕這時播放的聲音很小了),一個身體壯實的男子(註﹕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大聲說話(註﹕說的是「把他銬起來」),於是一家三口被推到一個房間,陳的兒子被四、五個人按在床上銬了起來。

畫面到此,法官不讓再播了。律師說,警察執法過程違法,沒穿警服,沒出示搜查證,撬門壓鎖,破門而入,而且陳再華的兒子為甚麼還要銬起來?

這時整個法庭一片寂靜,無人應答。實際上,這個執法記錄儀恰恰記錄了太和分局警察違法的過程。

這時公訴人王曉仿竟然說:法律沒有規定警察必須穿警服,全然不顧《警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誌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當律師指出從陳再華家搜出的東西為私有財產,不構成犯罪,也沒有證據證明時,公訴人搬出了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殊不知,這個文件並未提及法輪功(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公訴人指控陳再華被勞教過,律師說勞教制度已經廢除,是非法的迫害,不能作為前科。

律師問證人為甚麼不出庭作證?法官以證人身體不適為由,律師問道,是臥床不起嗎?有醫院的診斷書嗎?證人不出庭作證的,其證言無效。

律師指出了本案程序嚴重違法之處:

1、搜查程序違法,被搜查人和家屬不在場,見證人身份信息不明;

2、扣押程序違法,與案件無關的物品進行了扣押,應當在三日內返還;

3、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應當開庭三日前將被告人的傳票送達,而本案並沒有進行送達。

陳再華在最後陳述中說到,我的東西沒有傷害到任何人,是合理合法的,我沒有破壞任何一部法律的實施,請問公訴人我破壞了哪個法律的實施?而且我煉功後家庭和諧,鄰里和睦,修真善忍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陳再華想進一步講真相,被法官制止。

這些執法人員全然不顧《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警察法》等的相關規定,整個庭審過程,視法律為兒戲,把執法人員法盲,有法不依、執法犯法的行為暴露無遺。

事件回放: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晚上九點多鐘,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等國保警察,在太和分局刑偵大隊、巡特警大隊以及錦州女兒河派出所副所長王志軍、肇濤,女紡社區主任鞠玖春的協同下,出動二十多警察、多輛警車,採用萬能鑰匙、撬門壓鎖的手段,強行闖入太和區女紡法輪功學員陳再華、馮書東(夫妻)家,不僅非法抓捕了陳再華夫婦,還非法抓捕了他們的兒子(未修煉法輪功),當時在其家的法輪功學員郭麗光和陳國文一起被抓走。當晚,三家均被非法查抄。

六月二十一日凌晨近二點鐘,五人被非法拘禁到女兒河派出所,遭到李蕾等人的非法提審,直至下午四點鐘左右。

過程中,由於陳再華的兒子據理力爭,被幾個警察壓在身下,將雙手背銬達十個小時,致胳膊扭傷、抬不起來、胸部疼痛,因其無辜被非法抓捕,造成當天無法上班,被單位罰款。

二十一日下午,陳國文和陳再華的兒子回到家中;馮書東和郭麗光被非法拘留十天;陳再華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看守所。

之後,陳再華被太和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八月末,構陷陳再華的卷宗被移交到太和區法院。

陳再華心地善良,人緣好,樂於助人。在家族、街坊鄰居中口碑甚好。記得有一次,有位婦女和丈夫吵架、離家出走,而她的自行車腳蹬子壞了,到陳再華這裏換了個腳蹬子,等付錢時才發現自己匆忙離家、沒帶錢,陳再華問明緣由,沒收費用,並和她耐心講道理,勸她回家,說你丈夫不定多著急!這人很感動,回家了。像這樣的小故事很多。

相關責任人信息:

錦州市太和區法院:
地址:錦州市市府西路55號 郵編:121000
審判長 張德存18941601911、13941687505,04162872811辦公;
審判員 李立輝18940673111,04162872856辦公
錦州市太和區檢察院:
地址:錦州市太和區解放西路207號 郵編:121000
公訴人 王曉仿13941618138,04165081518辦公
錦州市太和分局:
地址:錦州市太和區解放西路205號 郵編:121000
國保大隊長李蕾(男)13940696877、 04165165688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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