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修協調配合的點滴體會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一年來,本地區參與營救的同修,不論風風雨雨,始終陪著家屬去給公檢法講真相救人,由開始的不理解、不接待,把同修拒之門外;到後來的接待,取回扣押的物品和汽車,公檢法人員有的三退,還有的詳細了解真相。這都是參與營救的同修,一年來放下自我、一心為他的結果。

一、改變觀念,曝光邪惡

前段時間,外地同修在明慧網上看到我地區發生幾起綁架事件,主動來我地,將一年來的成熟經驗講給我們。同修說,我們修煉人被綁架時,同修曝光的也很及時,但說的都是我們自己,某某某被綁架了,在家裏抄走了多少資料,多少大法書等等,具體綁架的人、單位、職務、證件號、手機號一概不知,即使登上明慧網,國外同修也無法第一時間營救。外地同修說,我們地區是這樣做的,幾年來,公檢法和派出所的現任領導及手機號我們都掌握其中及時更新,國保和派出所有綁架同修事件,第一時間將電話打給參與者,並說你現在正在違法,責任終身追查制,組織犯罪個人承擔等。

如果他們不聽勸告,繼續迫害,那就用不粘貼、短信、上明慧網曝光。

如:×××派出所所長×××,帶領警察多少人,綁架善良的民眾×××,抄走多少真相資料,搶劫多少人民幣等,目無憲法,違法亂紀等。這樣做,將不粘貼貼在他的小區、單位,將短信發給他親戚、朋友、父母、妻子及兒女,對他的震懾力非常大。

二、具體做法

舉一例:甲同修因發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當外地同修來時,再有五天就要被非法開庭,當地同修協調配合,形成整體,按外地同修說的去做。

1、找家屬做辯護人,配合家屬遞交辯護手續,主動到看守所找甲同修簽字(不行找律師代辦),當然,這過程就是講真相的過程。以辯護人的身份將辯護詞(也是真相資料)遞交到庭長之手,庭長說以後有甚麼資料可以隨時遞交,這樣就堂堂正正的將真相資料送到了法院,已經邁開了做辯護人的第一步。(說明一點,有一個家屬在同修的配合下,現在已經閱完卷了)。用法院人的話說,這已經是破例了。

2、前面說了,不粘貼寫的要有力度,曝光邪惡的所作所為,貼在警察的家屬樓、單位、親朋好友的小區。

3、郵信,將有關法律文件,真相資料,郵寄到家中或單位。

4、語音撥打電話或直接打。

5、以短信的形式發出,對方接收到的是彩信,不用流量。

三、整體昇華

B同修看到外地同修在法中的正念、做事的智慧,默默的說:師父,我對手機明白一點,同修做的項目,要以短信的形式發出長篇文章,配合在一起,效果會更好。幾天時間,有了結論,不用流量,以短信的形式發出,對方收到的是彩信,字數在1700─1800字左右。圖片也能發到對方的手機,效果很好。

本地區精進的同修,已經將迫害致死致殘的、精神失常的、在監獄的、在看守所的修煉人統計出來,找到家屬,讓他們走出來,找到相關責任人,由同修配合,進一步給他們講清真相,無論在職或退休都需要講,是救度他們的契機。也讓沒走出來的同修看到本地區的正念之場,溶入到證實法,救度眾生中來。個人認識,有不妥之處,請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