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十一月二十一日,張德友親自任法輪功學員孫景和案的審判長,非法維持九台區法院對孫景和的違法判決。
孫景和是長春市九台區上河灣鎮石羊村村民,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在其塔木鎮發放真相資料的過程中,遭遇四村民毆打、敲詐勒索,四人敲詐未果轉而舉報求賞,九台區法院刑事二庭一審判孫景和五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就這樣,侵害者逍遙法外,被侵害者孫景和繼續遭迫害。
孫景和修煉法輪功後,身體疾病不翼而飛,做人的惡習全部改正。此事在當地有口皆碑。四百多村民簽名按手印支持釋放好人孫景和。
孫景和被非法判刑後,到上訴法院,即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 就是這樣一個案件,無論從法律常規還是從普遍民意來說都應該無罪釋放孫景和。可是張德友親自做了本案的審判長,非常快的對這個重大冤案作出了反應,二十一日維持對孫景和的非法判決。
本來此案屬於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的事情,可是張德友卻表現出對法律和普遍民意的無視與敵對態度,在法律與正義面前做了不該作出的邪惡選擇,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他的落馬只是報應的開始,更可怕的報應是老天爺讓他償還迫害正法修煉人的罪業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