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晚,曾流明在租住屋遭紫金縣「六一零」及國保警察許少松、陳鐵燕以及藍塘鎮派出所所長彭富豪等一幫便衣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搶劫走家裏的七萬多元現金、所有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產。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曾流明被秘密冤判三年,並罰款一萬元人民幣。法院沒有通知家屬和辯護律師,也沒有把判決書送給家屬。河源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上訴,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律師到四會監獄叫曾流明簽名申訴時,卻被四會監獄獄警強行驅趕、萬般刁難,獄警跟律師僵持鬧了很長時間,不准律師進去接見他。一直到次日律師才進去監獄見到了曾流明,他已簽上自己的名字,要求申訴。四個獄警左右邊各兩個,緊緊地抓著他的手,走向律師面前,阻止曾流明和律師說話。
曾流明的身體狀況可見一斑,比以前瘦了一點。自始至終曾流明對法輪大法很堅定,他認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沒有罪、沒有犯法,「這牢籠不是我呆的地方,我是被綁架、抄家、劫持到監獄的,我要申訴無罪釋放。」
四會監獄要求家屬探監時,首先要打電話給監獄,等到監獄批准安排後,家屬才可探監。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左右,家屬準備要去探曾流明時,給四會監獄打電話,監獄執法人員對家屬說:「要辦甚麼所謂的入戶手續才可探監。總之,四會監獄獄警處處刁難、威脅。
至今,家屬還沒有到四會監獄探視過曾流明一面。家屬很擔心他的身體狀況,非常想見到曾流明。家屬希望執法人員要依法辦事、不要知法犯法、執法犯法。
曾流明在華南農業大學讀書期間,因身患頑疾無法醫治而修煉法輪大法,身心獲得健康,畢業後在紫金縣成人中專學校任教。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他多次遭受嚴重迫害,先後被非法抄家、綁架、刑拘、開除公職以及非法勞教三年四個月,甚至被酷刑折磨的面目皆非、生命垂危。出勞教所後,曾流明仍然遭受跟蹤、監視、騷擾,一直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廣東省四會監獄電話:0758-3302677
廣東省公安廳廳長:梁偉發
廣東省廣州市六一零主任:李白陽
廣東省廣州市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楊明德、王保森
廣東省廣州市六一零辦公室處長:楊國躍
廣東省廣州市六一零業務一處科員:方思
廣東省廣州市六一零科長:張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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