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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七旬李玉蘭醫生被冤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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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新疆報導)2017年12月11日,新疆五家渠市墾區法院冤判法輪功學員李玉蘭一年半有期徒刑,當時李玉蘭就被關入五家渠看守所。

李玉蘭,女,74歲。2017年3月,李玉蘭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同年5月5日,五家渠墾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對李玉蘭家進行了非法搜查。

5月11日,五家渠墾區檢察院對李玉蘭批捕,公安局予以取保候審,6月30日李玉蘭被構陷的案子被移送檢察院,10月31日檢察院起訴到五家渠墾區法院,五家渠墾區法院定於2017年11月22日上午10點40分開庭。

李玉蘭原是五家渠102團婦產科大夫,1999年以前,因患有多種疾病,特別是膝關節病變,面臨截肢,在生命絕望之時經朋友介紹修煉了法輪功,多年來從未吃過一粒藥,七十多歲的人像五十多歲,一頭黑髮,臉上幾乎沒有皺紋。


新疆五家渠墾區610辦公室:朱立新;
五家渠墾區國保大隊:展昭華、薦希江;
五家渠墾區檢察院:檢察長:李新科,電話:0994──5801318,副檢察長:靳喬; 本案公訴人:楊晉媛,手機:18109945192;檢察院地址:新疆五家渠軍墾路墾區檢察院;
五家渠墾區法院:院長:趙萍,0994──5830528;5800998;法官李冠霖:18709945959;楊文超:15299985553; 法院地址:五家渠市北海東街墾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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