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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山市遲民祥等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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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白山市法輪功學員遲民祥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五千元;張克陽被非法判四年、罰金四千元;六十多歲的丁玉明、李新文被冤判一年、罰金一千元。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和十三日,白山市新建分局和紅旗分局警察先後綁架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遲民祥(五十三歲)九月十二日下午二點左右被紅旗分局警察闖家綁架,送往白山市拘留所關押;九月十二日傍晚,劉廣海賣菜回家,走到樓下就被十幾個警察綁架,直接送到白山市黑溝看守所非法關押。張克陽(女、四十六歲),丁玉民(男、六十九歲),李新文(男、六十五歲)也被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遲民祥絕食抵制迫害,警察送往醫院檢查後,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家屬接回家,但次日(九月二十九日)白山市紅旗分局警察再次闖入遲民祥家中,不顧遲民祥身體狀態,劫持到白山市看守所迫害。家人擔心遲民祥生命安危,到看守所去看望遭到警察的拒絕。

張克陽被非法拘留後也被送進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丁玉明、李新文身體不好,看守所不收,被取保候審一年。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遲民祥被非法判刑五年、張克陽被非法判四年、丁玉明、李新文被冤判一年,具體情況不清。

此前,六月二十九日上午,白山市渾江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劉廣海與他妻子李豔,過程中只許法官於長城問、他們回答,時間非常緊促。於長城不准他們說大法好,大法如何祛病健身,只能回答他們提出的污衊大法的話和那些所謂的「證據」,劉廣海辯護中剛剛提到法律條文就被於法官制止,不准說法律,不准用法律辯護。李豔提出很多異議,把不合理的「證據」否了,於姓「法官」有時氣得直瞪眼睛。法院旁聽的除了兩名家屬,都是他們安排的自己的人,有的在玩手機。劉廣海被強制戴著手銬和腳鐐,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光頭,眼睛通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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