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修煉法輪功獲健康 昆明金志梅講真相被關押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2017年11月13日,律師得知,金志梅被楚雄市國保警察移送檢察審查起訴。律師來到檢察院找到負責案件的蘇姓檢察員,提出金志梅無罪,請求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將案件退回公安國保大隊並監督撤銷案件。

7月18日晚,金志梅在楚雄市桃園府街上散步,騎電動車回家的過程中,被陌生男子攔截指控她向人發放了光盤。陌生男子自稱是便衣警察,並同時出示了一張《風雨天地行》的光盤,說是從街道行人手中起獲的,懷疑光盤是金志梅散發的。當晚,便衣警察將金志梅劫持到了楚雄國保大隊,還非法搜查,翻出70來張真相光盤。

第二天早晨,金志梅被關到了楚雄州看守所。警察指控,金志梅向街道行人發放光盤構成所謂「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法輪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為準則,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修煉法輪功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

金志梅女士,早年因為婚姻家庭不幸,自己也身患疾病,多方求醫,並且公婆還施行巫術對她進行處置,均無效而返。後來,在昆明中醫院住院期間,幸逢一位修煉法輪功的大媽給她講述了法輪功祛病健身,2008年金志梅走投無路的情況下,走入了法輪功,重新恢復了健康,獲得了生活的信心。

這次被綁架關進看守所時,警察威脅金志梅不讓請律師,說是本來沒甚麼事,請律師進行「反動」辯護與警察作對,將會重判。家人非常擔心和掛念,還是為金志梅請了律師。但是,當律師來到看守會見金志梅時,仍然遭到國保警察的違法阻攔──警察跟看守所出具書面文件說,律師會見金志梅需事先獲得國保警察的批准,否則不得安排律師會見。

律師認為,當事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獲得律師辯護和與律師見面、通信均是法律規定的基本權利,楚雄國保警察無理設置障礙阻撓律師會見金志梅沒有法律依據,是公然的濫用職權。

9月28日上午,經過律師的強力交涉和抗議,最後負責金志梅案件的兩名國保警察親自來到看守所,審查審核律師的會見手續,最後才允許律師會見。

見到律師,金志梅說,「要不是修煉了法輪功,我都不會活著坐在這裏,肯定早就死掉了。所以,警察要我背棄法輪功我寧可死掉,也絕不屈從!」

國保警察坦陳,他們走訪打聽了了解到金志梅是個好人,為人很不錯。警察還去昆明祿豐等地調查了解了金志梅父母和哥哥,去金志梅打工的地方尋訪老闆和同事。金志梅無論在家人還是同事朋友面前,均是誠實善良勤勞友好的印象,從來不會被認為是破壞法律危害他人的罪犯。

參與辦理金志梅案件的經辦警察們,在面對金志梅這樣一個修煉法輪功善良的好人,應該保護才對呀!你們的天職是懲惡揚善,不是助惡為虐,你們對信仰真善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不應該打壓。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十八年,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使千千萬萬的官員成了腐敗淫亂之徒,社會黃賭毒泛濫,道德淪喪。生活在現時的中國人都無奈的感歎,當今的社會貪官遍地,社會風氣敗壞,坑矇拐騙橫行,各種生活食用品不管是吃的、喝的還有你放心的嗎?你呼吸在吸毒,喝水水有毒。吃的蔬菜有毒,吃的瓜果梨桃有毒,小兒喝的奶粉有毒。你吃的肉有過量的添加劑,你吃的鴨蛋有蘇丹紅等等、等等。這個社會還有你安全的東西嗎?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無條件給人祛病健身,對國家、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使千千萬萬的人成了各行各業的好人,身體健康、道德高尚,社會風氣整體提升。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把「真善忍」當成對立面來打壓,大家想想這是甚麼行為?兩千年前,耶穌下世傳道教化世人,眾多信徒被迫害的那一幕在今天是不是又一次出現了呢?而當時參與迫害基督徒的人,在之後上天降下的大瘟疫中全部染病而亡,而那些同情耶穌及信徒保持善念的人不都被留下來了嗎?

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該規定明確,公安執法人員造成重大錯案將會終身追責。

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條至第三十八條所規定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金志梅修煉法輪功沒有罪,傳播法輪功是信仰自由的一部份,希望辦案人員早日釋放金志梅。

楚雄市公安局國保:

地址:雲南省楚雄市中大街181號

郵政編碼:675000
0878-3202002
辦公室:0878-3122404
局長室:0878-3123015
政委室:0878-3121263
局長:張愛東 潘健
國保大隊:0878-3202029
大隊長:牛朝臨13987832263
副隊長:李果
趙勇 18287897773 何國慶、梁建國、段慶梅
楚雄市委政法委
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復興巷40號
郵政編碼:675000
楚雄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張雨青 15891827787
楚雄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代斌
楚雄市委政法委副書記、610辦主任:羅蘭新
楚雄市610人員:張海畢、劉剛、劉宗壽
楚雄市檢察院
雲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陽光大道281號
0878-3013548
檢察長:陳劍
副檢察長:常建偉
公訴人:張茜 0878-3011950
楚雄市法院
雲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陽光大道
院長常 雲 13987078797
張 力 15368536669
錢 勇 18987848577
關家莉 18987841766
吳京華 18987809119
刑二庭
黃俊波 13308788801
雷建玲 13038692297
代建麗 13987827137
劉中華 13769272456
李中榮 1301342970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