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聘請律師過程中講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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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我地公安局在二零一六年前後非法抓捕了十多名大法弟子。一時之間,人心浮動,同修們各種狀態、表現不一,有消沉的、有去外地避避風頭的,但絕大多數同修還是積極主張營救。

為了使公檢法人員明白真相,參與營救的同修準備聘請律師,為被非法抓捕的同修做無罪辯護。幾位協調同修分頭去找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家屬,和他們溝通,希望他們配合。

一、聯繫被迫害同修的家屬

A同修的家屬七十多歲,也是同修,一直在小組學法。有一天傍晚她騎三輪車摔在路上起不來了,就打電話讓她女兒接回,非得送到醫院,在醫院住了十天,我們到她家去看她,她女兒非常不高興,說:「我媽都這樣了,你們還來幹甚麼?」意思是打擾她了。後來她女兒打電話把她弟媳叫來,兩人一起質問我們:「我們搬到這來了,你們又找過來了,讓我們清靜清靜吧,我們還得活呀!今天給你們留面子(不舉報),以後不要來了!把我家飯碗打了,你們管得起嗎?」我們說:「來看看大姐,你們也別著急上火,大姐很快就好起來了。」我們理解她們,笑呵呵的離開了她家。我們一直發正念清除大姐和她女兒、兒媳空間場和另外空間的一切邪惡黑手爛鬼、共產邪靈。回來後聽說她女兒把她接到外地,說受風嘴和臉都歪了,又接回到她家,但不讓和大法弟子接觸。

我們聽說後感到事情的嚴重性,這樣下去不是把大姐毀了嗎?我們就以請律師的名義去她家,正好和她學法發正念交流,鼓勵她一定要堅定正念,不要被病業假相迷惑,有師在有法在誰也動不了。經過學法、煉功、發正念、切磋,大約十來天她的嘴和臉都恢復正常了。最後,她女兒同意配合請律師,也同意同修與她媽接觸了。

B同修的父母是老倆口生活,現在女兒被非法抓捕關押,我們去看她們。他們表示很強的不滿和反對,我們問她請律師的事,他們說:「請律師有啥用,辯護啥,還是你不好,你要好人家能抓你們嗎?××黨給錢,你們還反對人家能不抓嗎?」我們說:「不是咱反對××黨,是江澤民利用××黨迫害好人。你家姑娘是壞人嗎?對你們不孝順嗎?她煉功鍛煉身體傷害著誰了?」他們說:「我家姑娘可孝順了,對別人、對姐妹們心眼可好了。」我們說:「既然對誰都好,為甚麼平白無故隨便把好人往監獄裏關?這不是違法嗎?」

C同修的父親更是不滿,我們說請律師給他兒子辯護,其父說:律師說了算,還要法官幹甚麼?沒有用,共產黨定好的事,就憑你們請幾個律師就給翻過來了?那不可能,白費勁,我們不請,愛啥樣就啥樣吧,我都想了多少辦法了,好容易放回來,沒多長時間又進去了,哪是個頭哇?我們跟老人講大法真相,他不聽,說:「那你們成天散那些傳單,不違法嗎?」我們說:「中國新聞出版總署2011年3月1日已經廢除法輪功出版物禁令,按共產黨自己規定從2011年3月1日起法輪功書籍或其它出版物都讓隨便出了,法輪功的傳單和其它廣告有啥區別呀,放到你門口,你可以看,也可以不看,誰也沒逼著你看,沒傷害到任何人的身體呀、生活呀,怎麼就違法了呢?」

D同修家屬想找律師,苦於找不到律師,以前請過當地律師,花了五千元錢,一句正義辯護也沒說。我們聽說後找到她家,說我們從明慧網上看到有一位無罪辯護律師,通過這位律師可以找到其他律師。

二、同修配合講真相

為了使公檢法人員明白真相,我們把有關人員名單寄到明慧講真相平台,請海外大法弟子打真相電話,給有關人員寄真相資料和真相信。全市同修配合好,在指定時間齊發正念,清除我市空間場和另外空間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生命、黑手爛鬼、共產邪靈,同時到看守所、公檢法單位周圍發正念。

雖然家屬對請律師有不同的看法,可我們還是要堅持做下去,經過和各個學法小組協商,大家統一了認識,一致認為請律師營救同修不是唯一目地,我們的使命是助師正法,救度眾生。那些公檢法人員、家屬都是我們應該救的生命,只是他們現在被舊勢力操縱著,被謊言欺騙著,通過律師在法律層面上使他們明白,別再被指使迫害好人,將來被法律追訴,稀裏糊塗充當替罪羊,讓他們明白法輪功合法,迫害者違法,善待大法,選擇好的未來。

聯繫好律師,我們再一次到同修家屬中協調,有的家屬有疑慮:「你敢說法輪功合法?」「當然,本來就是合法,誰迫害誰違法。」他說:「你也就是動動嘴吧。」見到律師指著律師的臉說:「我問你,到法院你說甚麼?」律師說:「該說甚麼,就說甚麼,法輪功沒對社會有任何危害,他們都是好人,都很善,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參與迫害的人在違法。」還有的家屬說:「錢花了,結果怎麼樣呢?」律師說:「要有信心,我也有信心,百分之百的無罪辯護。」有的律師告訴家屬:「你的親人在裏邊關著,而你無動於衷,等家人回來你說甚麼?」

三、二次非法開庭無結果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在本市法院第一次非法開庭。開庭前我們做了周密的準備,所有學法小組齊發正念,也有到法院附近發正念的,清除我市公檢法系統空間場,特別是法院空間場,另外空間場一切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黑手爛鬼共產邪靈,請師父給法院下個罩,讓外邊的邪惡進不去,裏邊的邪惡出不來,徹底清除所有法官、檢察官、公訴人、法警和法院裏所有生命背後的邪惡黑手爛鬼共產邪靈,解體干擾律師辯護的邪惡因素,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法理打入到公檢法人員思想中去、微觀中去,讓他們明白真相,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無條件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大法弟子,選擇美好未來。

六日那天上午十點左右對七名大法弟子非法庭審,由於所謂「證據」不全,還得從新補充,律師指出法庭違法辦案──證據不足就開庭,所有證據應該隨卷宗一起到庭,再拿來多少也不算證據,就是現場所謂的證據也都是沒有法律依據。法官和公訴人拿出來的證據都被律師一一駁回,結果到下午一點多草草休庭,律師不同意休庭,要求法官繼續開庭。法官說:「都不合法了,還開啥呀」。第一次非法開庭就這樣結束了。

時隔兩個月,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上午十點左右,對七名大法弟子第二次開庭。法官和公訴人又拿出一些所謂證據,被律師駁回都不具備法律依據,律師當場做了義正詞嚴的辯護: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從九九年迫害到現在,在中國所有的法律裏找不到法輪功違法的依據。律師說我的當事人沒有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所以應該當庭釋放。

每個被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也都一一做了陳述。說明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提高道德,而且祛病健身有奇效,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公訴人只能強詞奪理,根本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據。到下午四點多庭審休庭,沒做出任何結果。

雖然沒有當庭釋放,但是律師有理有據依法辯護,在場的人都聽到了,法官和公訴人沒有拿出任何證明法輪功違法的證據,強詞奪理代表不了法律,如果真正依法辦案就應該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這才是執法人員唯一的選擇。

四、同修家屬的改變

通過兩次庭審,法官和公訴人的所作所為,律師們依法依規的正義辯護,使所有參與旁聽的家屬都明白了真相:自己親人是被非法關押的,我們的親人沒犯法,應該無罪釋放。

A同修家屬不但允許她媽和大法弟子接觸,而且還讓她們經常來陪她媽,還讓同修在她家吃飯。

B同修父母老倆口看到我們去,拉著我們的手說:「盼你們來呀,怎麼樣了?啥時放人哪?」我們說:「別著急,有個過程,他們也得研究研究哇,不管怎樣,咱們明白了,咱家孩子沒犯法,是他們執法者在犯法,而且法官也聽到了,他們也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據,如果他是公正執法就應該立即放人,勸你們二位別著急,咱孩子很快就回來了。」

C同修親屬,我們委託他幫助律師準備三份餃子中午吃(中午時間短),結果到中午時,同修家屬給拿來六份餃子,還有飲料和礦泉水,我們非常感謝,而且還不要錢,我們說太謝謝了。他們說是應該的。

通過請律師,使同修家屬在法律上明白了真相,改變了對大法對家人的態度,正確看待大法,所以也擺放了他們的位置。

層次有限,有不符合大法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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