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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通河縣法輪功學員近期被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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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自二零一七年九月份以來,中共邪黨人員利用「十九大」搞所謂的「敲門行動」,哈爾濱市通河縣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受到當地公安局和派出所不同程度的騷擾。

通河縣法輪功學員金淑蘭,七十歲自己獨居。九月份以來第三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去她家粗暴敲門,擾的鄰居都不得安寧。金淑蘭給她警察退休的姪子打電話說了情況,姪子給第三派出所打了電話,並讓姑姑去一趟,說就是問點事,啥事沒有。金淑蘭上午去了一趟,兩個年輕小警察接待她,並對他們粗暴的行為表示抱歉(當時所長正在開會),還問她煉不煉法輪功了,怎麼煉?金淑蘭回答他們煉,沒多久就讓她回家了。下午,幾個警察受第三派出所所長劉培敏(原國保大隊隊長)指使,又去金淑蘭家把她強行帶到第三派出所,給照相、取脫落細胞做DNA和讓簽字。

通河縣法輪功學員張桂芝,九月份警察打電話給她家人,說想找張桂芝核實一件事情,還問她最近有沒有去哈爾濱。當地國保大隊隊長張士國領著一名警察和另外兩名公安局技術科的一共四人,在張桂芝姐家見到了張桂芝。張士國把她帶到了公安局辦案區並用手機給她照相,其餘人員把張桂芝姐家一頓翻,沒翻到東西,就索要張桂芝的衣服和背包要看。在公安局,技術科的警察要用棉籤取她口腔脫落細胞做DNA,張桂芝拒不配合,並問他們:「你們知道採DNA做甚麼用嗎?」「不知道。」「告訴你們,是為做活摘器官的!」「不可能」「那你們誰能保證這件事情不發生?並且我不在你的視線範圍時,誰能保證我的安全?」他們沉默不語,張桂芝告訴他們《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第九款和新聞總署令第五十號令。他們不相信,就用手機在網上查這兩條,在法律和事實面前他們無計可施,又給第二派出所打電話,一個姓冷的警察把張桂芝帶到第二派出所,查詢後說有她的指紋和相關信息,就讓她回家了。十一期間,張桂芝去外地並換了手機號碼,她家人的電話又受到警察騷擾,問張桂芝具體在哪,還要有人證明。

通河縣法輪功學員張秀英,她丈夫在九月初接到管區打來電話詢問家庭住址,緊接著第一派出所一個姓譚的警察又給她丈夫打電話,讓他轉告張秀英去趟派出所,說是問點事。大約半個月後,見張秀英一直沒去,姓譚警察就又給她丈夫打電話催張秀英去派出所,說去一趟就行,就是問點事。張秀英告訴丈夫再接到電話就嚴厲的警告他「我沒殺人、沒放火、沒做壞事,憑甚麼去派出所,以後別來騷擾我。」

通河縣法輪功學員陳守梅,她在外地上班的兒子多次受到通河縣派出所警察的電話騷擾,讓他母親去趟派出所,家人因此緊張起來。兒子非常擔心母親,納悶這些警察怎麼翻出他的電話號碼,無奈把手機號碼更換了。

通河縣法輪功學員張月傑,她丈夫接到管區打來的騷擾電話,問張月傑的情況。邪黨的非法行為讓她丈夫非常反感,氣憤的說:「這幫人要再打電話,我就找他們去!」

通河縣法輪功學員張曉丹,受通河縣第三派出所警察騷擾,還問她煉不煉法輪功了。

通河縣清河鎮法輪功學員馬季英,她女兒多次接到警察的騷擾電話,問她母親在哪呢,告訴他去外地了,他又讓馬季英給回電話。馬季英給他回了電話,並義正詞嚴的質問他:你們老找我幹啥?我咋地了,你們老找我?

通河縣祥順鄉法輪功學員張孝林,當地派出所第一次去他家沒見到他就走了。第二次,祥順鄉派出所指導員和一名警察兩人去了他家,問他還煉不煉法輪功了,回答煉,說話過程中他們手裏擺弄一個亮紅燈的設備,他們說是執法記錄儀。又要採集口腔脫落細胞做DNA,張孝林說你們公安局有,他們就走了。第三次,祥順鄉派出所所長宋修立和指導員還有另兩名警察一共四人又去他家,問他家裏有沒有法輪功的書,「那不當時綁架我時都讓你們拿走了嘛?」「回去查了,公安局沒有你的DNA記錄。」「那就是迫害我時,拘留所有。」他們默認了,最後說了一句別出去走、別出去發東西就走了。

通河縣富林鄉法輪功學員郎風愛,她本人不在家時,當地派出所所長劉清玉帶著兩個警察去她家,沒見到她人,就給她家房屋照相後走了。

通河縣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勝利村法輪功學員祁祥娟、趙文禮;祥順鄉法輪功學員黃鳳雲、李寶慶;富林鄉法輪功學員楊偉。


相關迫害單位人員電話號碼:
通河縣國保大隊隊長:張士國 手機:15326628122
通河縣第三派出所所長(原國保大隊隊長):
劉培敏 手機:13945638431;13351916992
通河縣富林鄉派出所所長:劉清玉 手機:1532662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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