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敏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鞍山市立山區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被鞍山市立山區法院法官王藝涵非法判刑七年。孫敏上訴,鞍山市中級法院法官劉文娜於八月二十八日維持冤判。
二審判決後,法院方面沒有通知家屬。孫敏的父親在九月上旬得知消息後找法官王藝涵要《判決執行書》,因為只有拿到《判決執行書》才能到看守所探視孫敏,但是王藝涵躲避不見,孫敏的父親又幾次打電話給王藝涵,王藝涵一直撒謊說判決書沒到她手,致使孫敏的父親在孫敏被非法維持原判之後、轉到監獄之前的這一個多月的時間裏,無法見到女兒。
孫敏於十月十日被轉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第十二監區迫害。十月十三日,監獄獄警打電話給孫敏的父親,孫敏的父親因外出沒有接聽到,十月十八日上午,監獄方面再次打電話給孫敏的父親,說孫敏目前的身體狀況不好,家屬能不能拿錢給孫敏治病。孫敏的父親說:「你把人放了,我給她治。」
十月三十一日,遼寧省女子監獄第十二監區的獄警胡某與陳某來到孫敏家中,稱孫敏身體狀況很不好,患有冠心病、竇性心律過緩(四十次/分)、高血壓(二百六十)心律失常和肺炎,時刻有生命危險,並哄騙孫敏的父親在她們拿來的資料上簽字。孫敏的父親要求接見孫敏,胡某稱監獄正在修理大門,不能接見,讓孫敏的父親等電話。
而孫敏的父親,自女兒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綁架,至今一直不能見到她。
孫敏在修煉法輪功二十多年的時間裏,身體健康,不曾有過任何疾病。而孫敏在被轉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才短短幾天,獄方就稱孫敏時刻有生命危險。使我們不敢想像她經歷了怎樣的非人的身心折磨,尤其是在被轉到監獄的短短幾日裏。
在此以此正告所有違法犯罪的執行者,為了你們自己以及你們家人的未來,趕快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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