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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鞍山市於寶芳被迫害致死 疑點重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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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鞍山市法輪功學員於寶芳與丈夫王殿國、兒子王宇,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一家三口被鞍山市鐵西區國保大隊和永樂派出所的警察用鐵錘子砸鎖、鐵钎子撬門,非法入室綁架、搶劫,於寶芳於七月十七日被迫害致死;她丈夫王殿國一直被非法關押,中共人員沒有讓他看妻子最後一面。

於寶芳遺照

直到於寶芳離世一個小時之後,不法人員才讓她兒子王宇去醫院與母親見最後一面,也不讓他靠近、查看遺體。王宇被非法拘留了十五日,於七月十八日回家。到目前為止,鞍山女子看守所沒有向於寶芳的家屬提供過任何於寶芳在醫院搶救的錄像及醫院出示的病志等有關證據。

中共警察七月四日晚用鐵钎子和鐵錘子把鎖砸壞把門撬開後闖入,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打著「辦案」的幌子,搶劫財物,包括鑰匙及很多的現金。王殿國一家三口被帶到永樂派出所,七月五日晚王殿國和於寶芳被關進看守所,王宇被送往拘留所。王宇七月十七日在警察的監視下到長大醫院看了母親的遺體,幾分鐘後被警察強行帶走。王殿國被非法關押後一直沒有看到妻子,也未能回家處理善後事宜。王殿國目前正在絕食反迫害,一直零口供不承認自己犯罪。

從七月五日到七月十七日短短的十二天,於寶芳突然死於關押之中,疑點重重。負責的關姓主任聲稱看守所人將於寶芳送到長大醫院留院觀察、搶救了,屬於「正常死亡」,看守所沒有責任,不存在賠償,而是補償一二萬元。王殿國與兒子王宇都不同意這個說法。於寶芳在看守所扣押期間死亡,看守所負有責任。如果她有重病,看守所為甚麼把人收下呢?!出現有病狀態為甚麼不及時與家人溝通呢?為甚麼不更早送醫院治療呢?!醫院在病危搶救中又為甚麼不及時通知家屬呢?!

疑點:不讓碰觸屍體

王宇從女醫生口裏得知母親於寶芳在下午三點半死亡,王宇在下午四點半接到通知到醫院看母親最後一面,(看守所離長大醫院很近)王宇到達醫院不到五點鐘,警察脅迫王宇只能隔著病床一段距離看母親的遺體,母親的臉色呈死灰色,王宇無法靠近母親,想摸一下母親手的機會都沒有,只有簡短的幾分鐘就被強行帶走。

根據醫學常識,人死後的體溫可以斷定死亡的時間,在常溫下,人死亡後體溫每一個小時下降一度,人死後血液不循環,會造成了皮膚發生顏色的變化,隨著血液慢慢變冷皮膚的顏色也發生著變化,只有血液完全凝固時,臉色才變成灰白色,而王宇看到母親於寶芳遺體的時候才一個多小時,於寶芳的身體應該是溫熱的,血液還沒有凝固,於寶芳的臉色呈死灰色顯而易見早已死亡。所以可以推測出警察為甚麼不讓王宇靠近母親遺體的原因。如果讓王宇觸碰到母親的身體,發現身體冰涼,那麼這場人死後假搶救的騙局就會當場被揭穿。

疑點:編造莫須有的死因

七月十七日,王宇在長大醫院看母親遺體時曾詢問一名女醫生母親的死因,女醫生說當前不能確定死亡原因,而短短的一天後,在七月十八日監管支隊的關主任當著家屬的面卻堂而皇之的弄出來一個於寶芳是「糖尿病某綜合症」引起的死亡,並沒有長大醫院提供的相關的化驗單據及醫生開出的診斷,這個結論是怎麼鑑定出來的無從考究。

經網絡查詢得知這個所謂的糖尿病某綜合症有引起心臟猝死的可能,為了給於寶芳的死亡原因編造一個合情合理的說法,於是把一個莫須有的病情編到了於寶芳的身上,據家屬透露於寶芳生前並沒有糖尿病的病史,不知道這個糖尿病某綜合症是怎麼在死者死後得出的結論,真的是令人費解。

於寶芳在七月五日被關押到女子看守所之前,被永樂派出所的警察拉到定點的醫院檢查身體,身體檢查合格後看守所才能接收,於寶芳被關押在女子看守所之前,人好好的,十幾天之後人怎麼好端端的死了呢?

疑點:呼吸機成為掩人耳目的道具

當王宇問在場的醫生:母親的胸部還在一起一伏,是不是她還有呼吸?醫院的醫護人員戲劇性的回答讓人尋味!「這是呼吸機的作用,為的是讓家屬看死者最後一眼。」

人已經死了一個多小時了,還一直開著呼吸機等家屬來,這合乎邏輯嗎?難道呼吸機的目的就是營造一種現場搶救的氣氛而掩飾的道具嗎?這分明就是在演戲,哄騙王宇,讓他看到假搶救的現場,最終的目的是為了掩蓋於寶芳被迫害致死的事實真相,警方想推脫責任,把迫害致死演成搶救無效死亡。

疑點:警方沒有提供過於寶芳在醫院搶救的任何憑證

到目前為止,鞍山女子看守所沒有向於寶芳的家屬提供過任何於寶芳在醫院搶救的錄像及醫院出示的病志等有關證據。根據現場女醫生的描述,於寶芳是七月十七日上午到醫院觀察的,到死亡的時間至少有五、六個小時。於寶芳是在哪個病房哪張病床就診的,當天主治醫師是誰?就診的病志記錄在哪裏,怎麼寫的?搶救了四十分鐘的ICU病房的錄像在哪裏?難道這些都沒有一點記錄嗎?

中共向來以欺騙和謊言矇蔽老百姓,對於嫁禍法輪功的事件那是慣用的伎倆。早在二零零一年除夕,中共前國家黨魁江澤民就自編自演嫁禍法輪功,製造了震驚世界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後來被國際社會識破,遭到世界輿論的譴責。中共嚴密封鎖網絡,不讓老百姓看到真實的消息。

對於寶芳離奇的猝死,鞍山市鐵西區國保大隊、永樂派出所及鞍山女子看守所所有涉案人員必須對家屬有一個交代,承擔相關的責任,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對參與迫害於寶芳致死的有關不法人員應該處以相應的刑事責任。據悉參與迫害於寶芳一家人的相關多個直接責任人已經被調離或調換了工作崗位。

天網恢恢,罪責難逃

於寶芳一個信仰「真善忍」的良家婦女遭到中共警察無端的迫害虐殺,我們不禁發出這樣的疑問?中國的社會怎麼了?警察的正義和良知到哪裏去了?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被江澤民的滅絕政策迫害的支離破碎,那些還在執行江澤民政策的警察們不要執迷不悟了,你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端的抓捕和迫害已經違犯了中國的憲法與近年來現政府出台的相關政策。如再不悔改,將成為江澤民犯罪集團的陪葬品。

一些不法的警察藉著「辦案」的幌子,無視憲法,執法犯法,趁著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機會,入室搶劫大肆斂財,在鞍山市法輪功學員多起被抄家的案件中,都涉及了警察大量搶奪現金及值錢財物的事實,而且在查抄的清單中多數都沒有列出,例:孫敏被搶走六萬元現金,靈山法輪功學員王曉麗價值幾萬元的鑽石手錶在警察抄家後不翼而飛,劉素環家中被搶劫了五千元現金及工資卡。

參與迫害於寶芳、王殿國、王宇一家三口的警察及相關人員犯下了以下的法律法規:

有關組織者和參與者均已涉嫌《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宗教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並受《刑法》保護。《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法輪功或者不信仰法輪功。

非法抓捕、綁架、關押王殿國一家三口的指使者和參與者均已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王宇在沒有拘留證的情況下(家屬去永樂派出所只拿到了王殿國和於寶芳的拘留證)被鞍山鐵西永樂派出所警察送到鞍山市拘留所非法拘禁了十五日。

鞍山市鐵西區永樂派出所的警察還涉嫌犯下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公安機關不出示任何證件及《立案決定書》,先抓人後抄家取證,違反法律程序,成為非法的證據,是無效的是不能作為立案的證據,是嚴重的濫用職權及侵權瀆職行為,違反了《警察法》涉嫌犯下了《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等罪行。

鞍山市鐵西國保大隊和永樂派出所的警察用鐵钎子和鐵錘子把王殿國家門鎖砸壞後闖入家中,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進行抄家,指使者和參與者均已涉嫌《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偵查人員執行勘驗、檢查,必須持有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闖入後,任意搜查、檢查私人住宅,包括錄像、照相等。明顯涉嫌非法搜查罪。同時拍照也違反了《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

警察為了尋找所謂的「罪證」把王殿國家裏翻個底朝上,沙發被劃出大口子,冰箱裏的食物都翻出,由於家中無人,王宇拘留十五日後回家,食物上爬滿了大蛆。王殿國家中的私有財物被警察搶走,尤其對現金大量的掠奪,家中所有的現金甚至衣褲中的現金都被搶走,參與的警察涉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等罪行。

王殿國一家三口被綁架到永樂派出所後,王殿國及王宇都遭到警察的威逼,坐在鐵椅子上,被警察暴力毆打刑訊逼供,於寶芳曾被關在鐵籠子裏體罰、虐待,一天沒給東西吃,直到關押的第二天下午才給了一個小麵包和一杯水喝,永樂派出所迫害王殿國一家三口的警察均已涉嫌《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

於寶芳二點五十分病危,三點三十分離世,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警察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家屬,而且剝奪了王殿國見妻子最後遺體的權利。違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六章會見、通信 第二十九條規定: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於寶芳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被羈押期間突然猝死,看守所及提審的警察有涉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等罪行。

早在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發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通告後,王殿國一家三口向「兩高」實名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所犯下的濫用職權罪等系列罪行。後來當地派出所的警察得知消息後曾到家中進行所謂「調查核實」、恐嚇、騷擾。依據《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檢舉的權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指使和參與的警察均已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招搖撞騙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報復陷害罪」等罪行。以上參與迫害涉嫌犯罪的警察,終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現任政府執政以來突出推進「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重要國策以及促進「中國宗教信仰自由」的重要政策。新修訂的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生效執行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因故意或者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法律是應該維護公平正義的,邪惡終將被清算。希望善良的公檢法司人員趕快明白真相,給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後路吧!


有關負責人聯繫方式:(如信息與事實有出入,請知情者提供相關信息)
鞍山市鐵西區永樂派出所地址: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區教育街棟-300 郵編:114016 電話,0412-8077665
此案辦案負責人:常永春,電話,15698905851(據悉工作有所調動,待查)申長軍 13889785869(辦案人錄口供)
原所長:范金偉 15641242391(據悉調走,現所長待查)
教導員:張兆忠 13009376877
副所長:董二魁 15698905878
副所長:高熙硯 15698905778
副所長:康立 15698905919
綜合內勤:梁宇峰 13050070122
治安警察:曹福全 15698905835
治安警察:楊帥 15698906909
治安警察:姜元棟 14741116888
治安警察:王楨淇 15942268767
治安警察:杜曉夫 15541282601
治安警察:沈揚 13941275668
治安警察:劉德民 18741271818
治安警察:王譯偉 18642247137
警務區警察:李世忠 13065468111
社區警察:張鵬 13841219088
社區警察:印文利 15698905849
社區警察:劉柳 13941222315
社區警察:洪筠海 15698906803
社區警察:金岩松 15641264651
戶籍警察:金麗 13478085852
戶籍警察:劉豔燕 13188059945
鞍山市公安局鐵西區分局 地址: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區同順巷 25 號 郵政編碼:114011
鞍山市公安局鐵西區分局負責人:鞍山市鐵西公安分局局長蔡中利,辦公電話:0412-8674333. 電話:0412-8257110。
原鞍山市鐵西區國保大隊大隊長王登科(據悉調走,現任大隊長不詳) 移動手機:13904200240、聯通手機15698905677;辦公電話:0412-8674699;住宅電話:0412-5532953(此人多次迫害法輪功學員,態度蠻橫)國保大隊
教導員:譚媛元 移動手機:13898076222、辦公電話:0412-8674680;
鐵西區國保大隊警員柴興慧 手機:13842206188
遼寧省鞍山市女子看守所:
原所長:趙洪波(據悉工作有所調動,待查) 手機:15698902199 內勤辦公:0412-2962559
所長:郭繼紅(新任所長,原女子看守所副所長)
鞍山市政法委地址: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勝利南路 25 號郵編 114001 鞍山市政法委書記李勇
鞍山市政府地址: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勝利南路 36 號 郵政編碼:114000
鞍山「610」頭目謝榮芳 0412-2225062、13644200338 市委書記:孫國相
市委副書記:趙愛軍(市長)、孫東克
副市長:張世超、王忠哲、趙余富、李超、陳守義、劉賢榮
鞍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孫春山
鞍山市政協主席李德平
鞍山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高崇生
鞍山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孫慧芳
鞍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崔隆
鞍山市委常委、秘書長汪洪溟
鞍山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張彥琳
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區委地址: 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區人民路 171 號 郵政編碼:114011
鞍山市鐵西區區委書記:李田
鞍山市鐵西區區委副書記:許久品
鞍山市鐵西區政法委書記:巴群
鞍山市鐵西區委常委王昊
鞍山市鐵西區政法委書記:范連寶 辦 8257676 宅 5815737 手機 13514228108 鞍山市鐵西區區政府公開電話:0412-8516830
鞍山鐵西區區長:范丹宇
鞍山鐵西區副區長:左忠鵬(常務)、蔡中利 、金德建、 吳玉晗

鞍山市鐵西區政法委地址:遼寧鞍山市鐵西區人民路183號,郵政編碼 114012 鐵西區政法委書記:巴群
鞍山市鐵西區司法局地址:鞍山市鐵西區人民路171號618室 郵編:114011 辦公電話:0412-8528757局長:鄧翠薇

鞍山市長大醫院 (鞍鋼長甸醫院)地址:鞍山市鐵東區長大街69號 郵編114007
鞍山市長大醫院院長、神經內科主任醫師 韓秀傑
門診電話:0412-6705450 0412-6723589
熱線電話0412-6726108
ICU護士 姜壹美 蘇琳 丁璐
普內護士長 范立文
神經內一科主任、主任醫師周丹
神經內二科主任、主任醫師宋彧琳
神經內科主任、二病區系主任、主任醫師 趙麗娟
神經內科三病區系主任、副主任醫師張彩榮
神經內科四病區系主任、主任醫師楊曉娟
神經內科六病區系主任、主任醫師周承姝
神經內科副主任、副主任醫師張福鼎
神經內科主任醫師馬振強
內科主任、主任醫師金湘
內科副主任、主任醫師孫歡
內心科系主任、主任醫師高瞻
內心科系主任、主任醫師孔憲梅
長大門診副主任、主任醫師於靜
內分泌主任、主任醫師張素紅
消化內科主任醫師沈廣威
呼吸內科主任、主任醫師金秋穎
神經外科主任、主任醫師單繼東
神經外科業務主任、主治醫師宋守智
神經外科系主任、主任醫師王智勇
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唐濤
普外科主任、主任醫師曲天勇
血管外科主任、主治醫師高銳
副主治醫師詹格非
重症醫學科主任、主任醫師張弢
重症醫學科副主任醫師王文冰
婦產科主任馬柏
婦產科主治醫師李迎雨
兒科科主任、主任醫師李麗忠
眼科主任、主任醫師白秀岩
鞍山市長大醫院副院長、耳鼻喉專業主任醫師唐建富
耳鼻喉科主任、主治醫師馮豔玲
口腔科主任、主治醫師徐剛
麻醉科主任、主治醫師劉紅豔
麻醉科副主任、主治醫師潘廣達
康復科主任、主治醫師李穎
康復科副主任、主治醫師唐秋發
傳染科系主任朱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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