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修大法後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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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我原是一個刁蠻、任性、強調自我的人。二零零六年有幸走入大法修煉,整個人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面對冤枉坦然處之

我是一個幼兒園的主班老師。一次放園,文文媽氣沖沖的走到我面前說:「你看看這孩子的臉!」園長馬上過來解釋:「你小孩來園時臉就被抓爛了。」幼兒來園時每天都是園長接。文文媽更氣了:「你們這幼兒園不負責任,明明是在幼兒園……」這時,我想起了師父的法「注意:問題出現了不要找責任,要看自己怎麼做的。」(《精進要旨》〈糾正〉)於是我心平氣和的跟她道歉:「對不起,文文媽,是我沒盡到責任,你別生氣了,我以後會做好。」文文媽才帶著文文回家了。

園長感激的對我說:「只有你才會這樣大度。」我笑著說:「大法弟子都會的。」第二天,文文媽不好意思來跟我道歉,說她回家後才搞清楚了:文文的婆婆在家裏帶著文文時,文文的臉被小朋友抓爛了。我說沒關係,並跟她講了真相。

在利益面前不動心

「劉老師,你的工資加了多少?」同事李問我。

「你加工資了?我還沒加呢。」我回答。

「不可能吧,你的工作做得這麼好。」

我的心「咯登」一沉,是啊,園長為甚麼不給我加工資呢?自從我修大法後,我的工作兢兢業業的,而且家長對我的評價是最好的,她沒理由不給我加工資啊!「但是真正的提高是放棄,而不是得到。」[1]管它呢,不加就不加吧,園長肯定有園長的安排,我得放下這個利益之心。

學期結束結賬時,園長給了我一千元獎金。我想起了師父的這句法:「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2]

我修大法這些年來,最大的感觸就是:修大法真好,有師父真幸福!在真、善、忍的淨化下,遠離了煩惱、悲傷,在師父的慈悲保護下,平穩的做著三件事。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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