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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國保大隊頭目朱芳明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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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朱芳明,男,四十多歲,曾擔任過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國保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指導員,現為章貢區國保大隊迫害法輪功的頭目。

朱芳明長期以來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本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的良言相勸和郵寄的真相勸善信總是拒絕、置之不理。多年來,朱芳明對本地區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抄家、關押、罰款、敲詐勒索及採取暴力行為,導致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判刑等。

據明慧網資料統計,經朱芳明綁架勞教的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

一、參與對一女性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抄家、勒索

2007年8月30日晚九點,朱芳明與另兩警察欲闖進一女法輪功學員家中,在遭到該學員拒絕開門後,竟招來110警察用鐵錘暴力砸開該學員家的鐵門,抄走法輪功師父的法像、書籍及資料,綁架該法輪功學員並關押二十八天。在敲詐該法輪功學員的丈夫三千元現金後,才將該學員釋放回家。

2008年4月10日下午四點多,朱芳明等四個警察以去派出所核對為理由,再次將該法輪功學員騙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

二、蹲坑綁架陳盛強等三位法輪功學員

2008年8月22日晚,朱芳民等數個警察蹲坑綁架三位法輪功學員:陳盛強、李松瀅、鄧湘瓊,將他們三人劫持到看守所殘酷迫害。後來陳盛強、李松瀅被非法勞教兩年,鄧湘瓊被湖南祁東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緩刑),勒索現金數萬元。

三、多次參與、指揮對法輪功學員顧秀芳的迫害

顧秀芳,女,六十多歲。2010年10月15日下午,顧秀芳在贛州市學校門口給世人講真相時,被綁架並關押在贛州市看守所迫害。當天晚上,多個警察到顧秀芳家中非法抄家。

2016年7月14日早上七點多鐘,顧秀芳被章貢區南外派出所劉偉等數個警察強行撬門,綁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察劉偉給顧秀芳注射毒針,隨後到顧秀芳家抄家,甚麼也沒抄到,就把顧秀芳關押在贛州市看守所十五天。

過程中,朱芳明等國保警察前往該派出所,以攝像頭拍到的攝像為由,逼供顧秀芳交代在居委會發放「九評」一事。 7月28日,朱芳明等人又到顧秀芳家,脅迫她老伴到國保大隊簽字,一切後果由顧秀芳自己承擔。

2016年8月8日下午五點多鐘,顧秀芳向政府官員發放真相資料被構陷。朱芳明等三個警察強行闖入顧秀芳家非法抄家,抄走法輪功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並將顧秀芳劫持到贛州市看守所非法拘留關押。

2017年4月~5月,朱芳明等警察分別三次到顧秀芳家非法抄家,搶去大法書籍、真相條幅及大法資料等私人物品。

四、綁架法輪功學員梁葵豔、重判七年半刑期

梁葵豔,女,五十多歲,曾三次被非法勞教。2000年1月被勞教兩年,2001年10月23日被勞教三年,2005年7月11日被勞教一年六個月,三次非法勞教均關押在江西省女子勞教所,她遭受了逼迫放棄信仰、灌食、走隊列、長時間的從事奴工勞動等迫害。

2012年4月10日下午,梁葵豔在街上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朱芳明等人綁架並抄家,其家中的電腦、打印機、切紙機、裝訂機等私人物品全部被抄走。8月20日,梁葵豔被重判七年六個月刑期,目前還被非法關押在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五、對法輪功學員李其華、嚴傳芬的迫害負有直接責任

李其華,女,六十歲左右。2012年2月22日左右,在贛州市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後被關押在贛州市看守所迫害。

2017年5月12日,李其華再次遭綁架、抄家,並被非法關押到贛州市看守所迫害。

2012年4月13日晚上,法輪功學員嚴傳芬在去營救法輪功學員的路上,被章貢區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跟蹤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後來被關押在贛州市看守所迫害。

朱芳明作為章貢區國保大隊的頭目,對這兩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直接責任。

六、直接參與、指使對退休女教師張珍青的迫害

2015年12月29日,朱芳明身穿便衣,帶領贛州市解放派出所警察及居委會主任等三、四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張珍青的大姐家,又電話叫來了三、四個執法人員強行非法抄家,抄走了十幾本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法輪圖象、播放機和三百元真相幣,還將張珍青和在場的兩名南昌市的法輪功學員綁架。

後來兩名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因體檢時反複檢查三、四次,血壓都很高,警察才不得不於當晚將倆人送回本地,而張珍青卻被非法關押了十天。

七、親自參與、指揮對「訴江」法輪功學員的騷擾迫害

2015年下半年,朱芳明帶領國保大隊警察,對本市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的騷擾和抄家。不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走大量的法輪功書籍、法輪功師父的法像及真相幣等私人財物,每到一家,都扛著攝像機侵犯人權強行攝像。

過程中,朱芳明等人不僅不聽法輪功學員的善言相勸,反而將該法輪功學員強行劫持到看守所,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下,強行關押迫害10~15天。對在街頭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構陷綁架到國保大隊的法輪功學員,則以重判做威脅,恐嚇家屬、以「保釋」為由勒索鉅款,並威脅家屬不得透露被勒索的錢款數目,此外,還教唆家屬盯梢法輪功學員的行動、禁止法輪功學員相互接觸。

八、策劃、參與、指揮對法輪功學員的「敲門騷擾」迫害

2017年5月15日下午四點半左右,朱芳明等警察未穿警服,擅自闖入法輪功學員田某家非法抄家,搶劫《轉法輪》等法輪功書籍、不乾膠等真相資料。

2017年7月21日上午十點左右,朱芳明等幾個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唐維蘭家敲門騷擾。當時本人不在家,他們沒向她家人出示任何證件就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輪功書籍、真相光盤及播放器等私人物品。唐維蘭回到家後,警察又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唐維蘭說:「煉,這麼好的功我怎麼能不煉呢?我們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違法犯罪的是你們。」類似敲門騷擾一個月內在唐維蘭家發生過三次,有時晚上九、十點鐘還敲門騷擾,給唐維蘭及家人身心帶來極大的傷害。

2017年8月17日上午九時左右,朱芳明帶領警察強行闖入女法輪功學員王某家騷擾。朱芳明進門後隨手給王某後腦勺一掌,用「執法記錄儀」對著王某的臉錄像。當王某制止他們的非法抄家時,被兩警察強行將她的兩手臂反扣,被朱芳明強行戴上手銬,並用腳踢膝蓋背部、強制她下跪。最後,朱芳明將王某家中法輪功師父的法像撕下搶走,還恐嚇王某不准上大街發放法輪功資料。


朱芳明相關信息如下:
郵寄地址: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陽明路28號, 章貢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郵編:341000
電話:18979769959 1387976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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