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贛州顧秀芳第12次被迫害 面臨開庭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贛州市法輪功學員顧秀芳,將於十一月十六上午被章貢區法院非法開庭。

顧秀芳,女,約六十一歲,因患肺結核等多種疾病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修煉不久時間,全身疾病不藥而癒。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顧秀芳不放棄大法修煉,去北京上訪,在本市堅持向世人、向政府官員講真相,發放大法真相資料、發《九評》等,先後十二次被抓、被關押或被誣判,其中被非法勞教四次(共七年),也多次被綁架在本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顧秀芳再次被贛州市章貢區國保大隊綁架,這是她第十二次被迫害。八月十八日被執行所謂的逮捕,於九月九日被取保候審(註﹕取保候審決定書落款時間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通知顧秀芳簽字是十一月八日),現被告知章貢區人民在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十時對顧秀芳開庭審理。

章貢區國保大隊十月九日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章貢區檢察院起訴書中對顧秀芳羅列了的莫須有的罪名。


章貢區法院第二審判庭庭長:賴鵬秀、陳曉玲電話:0797-8303255
章貢區法院舉報受理電話:0797-8303061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