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大法中熔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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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我年近八旬,回首一生: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初,應徵當兵,官至某部隊保衛處長;八十年代末期轉入地方工作,在某市政府機關歷任副處長、處長。九十年代末期退休。不管在部隊工作,還是到地方工作,數十年來不管是失意時、還是得意時,總有一種飄搖、游離,如同沒有根、沒有岸的感覺,而最踏實、最幸運的莫過於一九九六年六月走入法輪大法修煉。此時此刻,我總算找到了人生的真諦,從此生命扎了根、靠了岸、有了歸宿。真乃喜從天降!回想在大法中修煉二十多年來,無時無刻不沐浴在師恩浩蕩之中,幸福的淚水不禁掛滿臉頰。

一、同化真、善、忍,做好人中的好人

一九九六年六月,我們夫妻二人一同走進大法修煉中。不多日,我患有的肩周炎、坐骨神經痛、腸胃炎等多種疾病,在不知不覺中好了。妻子的頑疾也得到了迅速的控制和改善。對師父的感激啊,真是無法形容。我決心堅定修煉大法,一修到底。

我們早晨到煉功點煉功,晚上參加學法小組學法,一心一意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修煉以前的那種喝酒、抽煙、請客送禮之風在我身上得到了扼制。第一個感受到我變化的就是我的司機,他回家跟他妻子說了我的變化。他妻子說:「這肯定是好功法,我們也煉吧?」結果他們一家三口人也一起修煉大法了。

師父不僅為我淨化身體,還為我開智開慧,使我精力充沛。一些工作中棘手的疑難問題得到了順利的解決。比如,本單位一個處級單位因為人事矛盾處在癱瘓狀態。領導叫我到那裏工作,改變面貌,有甚麼要求可以提條件。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沒有甚麼要求,感謝領導的信任。」第二天就上任了。

我首先向他們弘揚大法並且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事,在我身上他們看到了風清氣正,也看到了法輪功絕對是高德大法。後來,有人也走進大法修煉了;就是沒有修煉也知道要做個好人。單位風氣很快有了好轉,工作也有了起色,這個單位年終走上了本系統先進單位行列。

機關工作往往要面對企業,為他們辦實事、解難題。一次,一個企業資金不足,單位老總要我上門服務。我依照法規,找有關部門協助,從宏觀上協調,解決了資金不足的問題,一次為企業挽回了數十萬元的損失。年終, 該單位老總給我送來了獎金,我當場謝絕。總經理說:「這是單位給你的獎金,是你勞動付出,一定得收下。」我說:「我是政府工作人員,我有我的工資,那是我的工作,不應該再拿你的獎金,我是修煉真、善、忍的,不屬於我的錢物一分都不能拿。這是大法師父要求他的弟子要做到的。」總經理在我面前豎起了大拇指:「修煉人就是不一樣,政府工作人員都像你這樣,國家現在就不是這個樣子了。」我說:「在你的企業裏,多洪揚洪揚法輪大法,保證你這個總經理就好幹了。」 總經理說:「我會洪揚的,等我退休了,我也修煉。」在為企業服務中,我不忘洪揚法輪大法。

兩年後,又有一個單位工作不出成果,拖整體的後腿。領導又與我商量:叫我去那裏改變面貌,並要我有甚麼要求儘管提出來,保證讓你滿意。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沒有甚麼要求,感謝領導的信任。」那個領導說:「修煉人就是不一樣。在我們單位多幾個像你這樣的修煉人該多好啊!」我說:「有你這句話,我就知足了。」

工作中我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事,以身作則,處處為他人考慮。單位不良風氣很快得到了遏制,面貌也改變了,工作成果很快就出來了。工作成果出來了,可領導並不開心。原因後來我才知道:領導為給我提升職務遇到了困難。首先是本單位關係錯綜複雜,同時又牽涉到領導機關,方方面面擺不平,使他當初的允諾兌不了現,不好和我交待。我知道後,主動找那位領導談心。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對名、利看淡了。我絕對不會為職務問題產生糾葛而影響工作,請領導放心。」領導握著我的手說:「你太能理解人了,感謝你!」我說:「要感謝,就感謝我的師父,是師父叫我放下名、利、情的。」此話在單位一傳開,不少人都說我傻,關鍵的一個台階怎麼能謙讓?多少人都在搶。看病都可以拿紅本本,不要排隊……我只淡然一笑。

我退休以後,許多企業向我發出邀請:有的要我當顧問,有的叫我去當副老總,也有的想利用我的社會資源為其創造效益等等,我都一一謝絕了。後來,我因為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公安、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非法拘留。企業老總們出面宴請公安領導和相關人員,向他們推介我的人品、人格,說:「這樣的大好人領導機關難找。」懇切希望司法機關不要傷害這樣的好人。有人還專門驅車到郊外,為我送生活費用(我出來之後全部退還了)。

二、講真相救度跟蹤、盯梢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六一零」操縱指揮所屬司法機關的執法人員對管轄區內的修煉人嚴密監控,剝奪人的自由。我是他們認為的所謂「重點人」。

一天下午,我驅車來到另一機關單位辦理工作事務。我隨身帶了數十份大法真相資料,辦完事務之後就挨個車子逐一散發。這件事有人反映到「六一零」,「六一零」作為大案、要案來查。最後,從該單位來客登記表中逐一排查核對,看誰煉過法輪功。結果,懷疑是我。因為我的影響力,他們沒有拿到真憑實據也不好對我動手。就安排人對我非法跟蹤、盯梢;竊聽我的住宅電話和手機;非法檢查、扣押我的郵寄信件、包裹。

有六個人全天候輪班對我跟蹤盯梢,只要我一出門就有兩個便衣若即若離左右跟著。說實在的,這些便衣盯我是盯不上的,我在部隊從事保衛工作時,「跟蹤盯梢」這一課程就是我教的。這些雇佣來的根本不懂這一行,我稍微用一個動作就把他們給甩了。有一次,兩個人為沒有盯上我而互相推責任,埋怨、爭吵,急得滿頭大汗。我從側面走出,突然站在兩人中間,祥和的問道:「你們在爭吵甚麼呢?」那兩人十分尷尬,一時不知所措。我索性直截了當說出:「你們這樣跟蹤我,知道我是幹甚麼的?」一人回答:「我們只知道你是煉法輪功的。」我又問:「你們知不知道這樣跟蹤、盯梢是違法的?」兩人搖搖頭。我說:「我煉法輪功不違法,你們這樣跟蹤、盯梢是違法的。」兩人很茫然。接著我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講修煉法輪功合理合法,也講了他們的行為為甚麼構成違法,奉勸他們做好人、做明白的人、做正直的人;違法的事不要幹,更不要助紂為虐,做人要講品行、道德、良知,幹甚麼工作不拿錢?說的他們直點頭,當場做了「三退」。第二天我就見不到那兩個人了。

之後,換了兩個人,我就跟這兩個人講;換了四個人,我就給這四個人講。將近兩年的時間,我講退了三十多人,解體了對我的跟蹤、盯梢。為此,「六一零」、公安的人很惱火。

三、利用常人的法律 拒簽所謂「四書」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我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六一零」領一幫便衣警察綁架了我,又非法抄了我的家。在派出所,公安分局兩名「辦案」人員居高臨下、氣勢洶洶的說:「你的問題很嚴重,只要好好配合,老實交代,可以從輕處理。」我沉默不語。

他們見我不說話,就問:「你的C同修說他的資料是你給的?」我說:「你們說的C同修是男的,還是女的?多大年紀了?」這樣一來一回還是零口供。一個警察敲著桌子對我嚎叫:「我看你就是不老實、耍滑頭!」我屏聲靜氣的說:「公安要求:警察在審理案件中不能動氣;不能發火;不能意氣用事;不能搞逼供。」我這裏說出規定,他們就無所措手足,只好無奈的給我解釋:「我們也沒有辦法,是上面『六一零』交代下來的。」

在我這裏,「六一零」連一根稻草也沒拿到,只好將我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在走出看守所的前一天,辦案警察找我談話,要我寫不煉法輪功的所謂「保證書」,說甚麼寫了,馬上放你回家。我對他們說:信仰不違法,煉功的形體動作沒有階級屬性,你們不准煉法輪功,違反了《憲法》「信仰自由」的規定,是你們違法。接下來,警察拿出了一個小本本,說:「算了,我們不為難你,你也不要為難我們,在這上面簽個名字就行了。」我一看,是甚麼「四書」。我用手一推:「你們形而上學猖獗!」

我回家後,「六一零」、公安並沒有放開我。先是通過政府,給我兒子施加壓力,並將我兒子作為人質扣留在派出所,逼兒子給我打電話,說:「來簽個字,煉功的事就算了結了。不然,我也走不了,回不了家。」我到派出所,「六一零」 的人早已坐到了會議室。

一個頭頭陰陽怪氣的說:「我們約你到派出所來談話,很難請呀!」我說:「在派出所談,為甚麼不到我家或者我的單位談?」他說:「我們為你考慮,到你單位或家對你影響都不好。」我說:「怕對我影響不好?光天化日之下,七、八個人沖到我家抄家、綁架,那樣不怕影響不好啦?」對方啞口無言。我一字一頓的說:「把我弄到派出所來談話,從法律上說叫『傳喚』,公安『傳喚』當事人,必須具備四個條件。請問:我違反了哪一條?請你們出示「傳喚證書」!」那些人理屈詞窮,一句話也沒說,夾著包就走了。

時隔不久,我單位副書記打電話給我,說「六一零」要與我見面談話,我同意了。但我跟他提出要求:時間只限於一個半小時。副書記也爽快答應我了。

見面那天,我按約定的時間,提前半個小時到了單位,給副書記講真相: 揭露六一零的惡行,講他們迫害我的情況,講我修煉受益的事等等。副書記當即對我表態:「以後他們(指公安、「六一零」)再找你,你就叫他們找單位,你是有單位管理的人,不是社會無業遊民,不通過單位,對你是一種歧視,對我們單位也是不尊重的。這話我來跟他們說。」

按約定時間,六一零的人沒有到。副書記就打電話問,對方回答:出發了。又過了半小時,副書記又一次打電話催問。回答說:車隊被堵在路上了。待他們來到時,預約的時間快到了。等他們落座時,我妻子給副書記打來電話,說家裏有急事,要我馬上回家。副書記對六一零的人說:「時間是你們定的,我們的人早就到了,一直在等你們。剛才他家裏來電話,要他馬上回家。」我起身要走,被一個人拉住了。副書記說:「讓他走。他是我們單位通知來的,單位對他要負責任,說話要守信用。今後你們找他談話,要通過我們單位,不要直接就弄到派出所去。」而我深知:這是師父在呵護我!

後來, 副書記拿著「四書」先後到我家裏來兩次,要我在上面簽字,把這件事情了結掉。我說:「你都是知道的,法輪大法叫人修真、善、忍,大法弟子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沒有錯。這是江澤民和它的政治流氓集團搞的迫害,為甚麼要簽字?!我不簽。」 副書記說:「你不簽,我們代你簽行不行?」我說:「反正我不簽,你們簽那是你們的事, 誰簽字,誰負責,我建議你們也不要簽。」後來,這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四、讓上門的警察聽真相、明真相

公安、「六一零」每到所謂的敏感日,就要上門騷擾。二零一五年七月初,我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之後,警察上門問我:「為甚麼要控告江澤民?」我說:「你們問這個,我分開說:第一你們是違法的,我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作為你們基層人員沒有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的委託書,你們是沒有這個權利問的;再說,控告人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所以我說你們是違法的;第二你們真要問我,我給你們說也無妨。」那個領頭的自知理虧,就低調的說:「既然無妨,那就跟我們說吧?」我說:「既然你們叫我說,那我就要把話說完。」他們點頭。

我說我在行使一個合法公民的正當權利。「有訴必理,有案必立。」是習、李新政推行的依法治國方略。因此,我控告江澤民這是順理成章的事,沒有一點兒非議。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這是全國乃自全人類的一大冤案,還不控告他?!隨後,我講了我修煉法輪功受益的情況,九九年七二零之後所遭受到的迫害情況,大法洪傳世界的情況等等真相。儘管中間遭到了干擾,但我不急不躁、耐心祥和、有理有據的話語,不得不使他們心服。他們問:「你怎麼知道這麼多?」我說在我這個年齡上,經歷了中共建政以來所有的所謂政治運動。其實都是整人、殺人運動,一九四九年開始的土改,也叫打地主、分田地,那時我十歲出頭了,記得很清楚,白天人還好好的,半夜就拉出去殺了,殺了多少人?無法統計;緊接著就是「三反」、「五反」,後來就是「鎮反」、「肅反」,一九五七年就是「反右」運動。白天搞運動,夜裏就殺人,有的明殺,有的暗殺,那時我已經開始工作,記得更清楚;後來又搞了一次「甄別平反」,人都死了,平反有甚麼用?!之後就是「四清」運動,緊接著就是「文革」十年浩劫,在座的你們年輕人連「文革」都沒有趕上。一九八九年「六四」你們聽說了,坦克大炮開進京城,血洗天安門。最殘酷的就是江澤民搞的迫害法輪功。

一個最年輕的警察幽默的說:「老領導在給我們洗腦呀。」另一個警察說:「換聽一種說法也好,有個比較。」我說:「對,兼聽則明。我問你們,這樣的殺人黨不退出來幹啥?」他們面面相覷,誰也沒說話。等我還要催問時,那個領頭的說:「不說了、不說了,時間不早了,我們該走了。」臨出門時,他們拿出一張事先打印好了的紙要我簽字。我說我不能簽。我是為你們著想,簽了對你們不好。因為這本身是迫害,我不簽字,你們非要逼迫我簽字,這就成了你們迫害我;你們迫害一個好人,你們不就犯罪了嗎?叫你們犯罪,我於心不忍。雖然,退出中共黨、團、隊沒有做成。我想他們也是明白真相了。以後,「訴江」的事再也沒有找過我。

二零一六年「G20峰會」在中國召開,五、六月間,社區警察(已經做了「三退」)上門要採集我和老伴(同修)的血樣。我問他幹甚麼?他說建全民資料庫用。我說有文件規定嗎?他說是上面電話通知。我說上面是哪一級政府,是「六一零」?他不說話了。我就給他講當年德國柏林牆哨兵亨裏奇受審判的事件:講「文革」結束後,跟「516」作惡的警察被拉到雲南大山遭到槍殺的事件。這都是聽上面的話招來的禍害。卸磨殺驢、找替罪羊等都是中共慣用的伎倆,執行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果是甚麼,我給你講了多少次,你應該明白了。你可不要重蹈他們的覆轍喲?為自己著想,為家裏的親人著想。他說:「我明白了,但我決定不了這事;我給你在上面斡旋,我做不了,你不要怪我。」我說:「你給我斡旋,我感謝你;但也是為你自己好。人心出一念,天地盡皆知。蒼天會保祐你的。」他聽了我的話,很高興的走了。

今年年初以來,公安、「六一零」搞「敲門行動」,事先那個社區民警都會給我捎個信。我就根據來人的不同情況,有針對性的講真相,當好主角。大部份都做了「三退」。

修煉到了最後階段。我深知,距離大法對我的要求相差還很遠。我要堅定的走師父給我安排的路,把自己溶入法中,淘淨渣滓,把自己熔煉成真金、足金、24K金。兌現誓約,完成使命,跟師父回家。

層次有限,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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