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鶴瓊女士,攀枝花仁和區絲綢公司蠶繭站職工。丈夫早年病逝,一直與兒子相依為命。她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可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與中國許多法輪功修煉人一樣遭受著不公正待遇和迫害。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上午十點左右,陳鶴瓊女士在第一農貿市場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時,被農貿市場執勤巡邏的仁和鎮土城社區書記劉光明看到,劉光明就跟蹤、用手機錄像。
劉光明向社區人員打電話,叫社區人員在陳鶴瓊的家樓下等著她,當陳鶴瓊剛走到仁和區絲綢公司住宅大院樓前,劉光明就從背後一把死死抱住她。陳鶴瓊說:「你在大街上耍流氓!」
劉光明給社區人員說:「抓到法輪功(學員)了,趕快照相,發在網上。」 劉光明將陳鶴瓊控制住,就向派出所報警。之後,仁和區公安分局、仁和派出所、土城居委會、仁和區絲綢公司配合將陳鶴瓊綁架、抄家,關押到看守所。
七月十四日,陳鶴瓊被非法批捕,八月二十八日,被非法起訴到攀枝花市仁和區檢察院(「攀仁檢公訴刑訴(2017)254號」)。九月十九日,被移送到攀枝花市仁和區法院,定於十月二十五日9:00在仁和區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
曾遭七年冤獄迫害 社區邪黨書記騷擾
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上午,陳鶴瓊被仁和公安分局國保人員直接從家中綁架,並非法強行抄家。在仁和公安分局,副局長周魯榮對她進行暴力取證,用吊銬把她吊在窗子上三天三夜。那幾天天氣比往常冷,半夜一名警察用玻璃杯往她身上潑冷水,一天只准吃一頓飯。後來就說要帶她到彎腰樹看守所,結果是用了一塊紅布將她的雙眼蒙上帶到鹽邊新縣城金谷酒家,將她的兩手反吊銬在窗子上一天一夜,強迫陳鶴瓊承認他們編造的「證據」。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陳鶴瓊和其他七位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被四川省鹽邊縣法院非法庭審,陳鶴瓊被非法判刑七年零六個月,後被劫持到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四川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回到家時,陳鶴瓊多次被劉光明騷擾,陳鶴瓊就多次到社區找到劉光明給他講真相,可是劉光明被中共謊言矇蔽的很深,一意孤行迫害法輪功學員。
攀枝花市仁和區仁和鎮土城社區書記劉光明,男,1973年9月28日出生,大專,身份證50411197309288114,戶籍:攀枝花市仁和區正德街14街14號4棟1單元12號。現在住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區正德街14號4棟1單元12號(沒有14街)。
攀枝花市仁和區法院:
院長:許朝暉13982346866
副院長:向興國13508226339
副院長:楊傑2901283辦公室2902972住宅13518413017
副院長:李勤2906643辦公室2910310住宅13882311718
刑庭庭長:張雲林18982383640
法官:仲明境2906527辦公室。
攀枝花市仁和區檢察院:
檢察長:周樹明,3887233
副檢察長:肖軍13508224029、0812-3887233 張洪梧、楊春平
公訴科科長:李光懷13684286528、3887233
公訴科副科長:汪鈺劼13882342427、3887233
批捕科科長顏憶平
檢察官:陳洪波、朱加麗、蔡洪明、陳躍、李江林、盧曉華、周平
攀枝花市仁和區檢察院公訴人:郭筱宏
攀枝花市仁和區公安分局國保隊:
隊長:王軍13540513998攀枝花市仁和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座機電話區號:0812)
國保大隊 王 軍 大隊長 2902180 670501 13540513998
國保大隊 塗曉剛 教導員 2902180 670502 13982369905
國保大隊 楊 凱 民警 2902180 670503 13908149028
國保大隊 起學運 民警 2902180 670504 13982322988
國保大隊 洪爾昌 民警 2902180 670506 13982335595
國保大隊 崔福利 民警 2902180 670507 13678202118
國保大隊 袁榮春 民警 2902180 670508 13508232779
國保大隊 陳 浩 民警 2902180 670708 13550941777
國保大隊 王 柯 民警 2902180 670908 13908146996
警察:王濤13908140798
攀枝花市仁和區仁和國保:張菡、黃蘭英。
攀枝花市仁和區公安分局:起學運、王建川。
攀枝花市仁和區派出所:何林、吳俊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