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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黃島區警察毆打折磨趙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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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法輪功學員趙麗娜在家照顧兩個年幼的孩子,大的三歲多,小的十五個月。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青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辛安派出所警察闖入她家中,全然不顧幼小的孩子,綁架了趙麗娜,還非法抄走了多本法輪大法書及師父法像、電腦、打印機等物品。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中午十二點,山東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對趙麗娜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到青島市第二看守所(青島市即墨普東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十四時,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對趙麗娜予以非法逮捕。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號,律師會見趙麗娜時得知,在派出所非法審訊期間,在趙麗娜聲明自己是在生理期的情況下,辛安派出所辦案警察將趙麗娜長時間背銬在鐵椅子上,並連續搧了這個弱小女子十幾個耳光。給趙麗娜身心造成傷害,其左手腕被手銬銬得破皮至化膿,至律師會見時,近兩個月了,還能看到手上留下的淤青。律師極為震驚。

目前,趙麗娜已通過看守所管教向住檢所對辛安派出所提出控告,要求嚴懲實施酷刑的警察。律師也會幫助趙麗娜追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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