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大興安嶺宮本花、陳煥華被非法判刑三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黑龍江大興安嶺加格達奇宮本花、陳煥華分別被當地法院非法判三年。開庭時,這裏室外零下三十多度,她們卻穿著單衣單褲、拖鞋。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她們被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進行迫害。

宮本花,七十歲,大興安嶺加格達奇退休職工;陳煥華,五十六歲,家住加格達奇長虹社區;陳麗華,五十二歲,是陳煥華的妹妹,家住遼寧省遼陽市,她是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到姐姐家來看姐姐的。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二十二時左右,她們仨人出去掛真相條幅和海報,遭到長虹派出所惡警綁架,把她們摔倒在地,推進警車綁架到派出所後,通知610、國保大隊進行非法審訊。

七月二十二日零點,國保大隊和長虹派出所出動四輛警車十餘人,到宮本花家強行抄家,六名警察進屋,其他人員在外面,警察抄走電腦一台,大型打印機一台,綢布四匹,法輪大法書籍四十多本,師父法像,MP3兩個。直到二十二日二、三點鐘才離去,並在樓區放了三槍。

陳煥華單身一人,女兒在外地工作,七月二十五日朋友去她家時,看到一片兒狼藉,床上、地上、滿屋都是翻亂的東西,沒有下腳的地方,香爐的灰撒滿地,香爐扔到屋外門口,警察拿走法輪大法書籍五十多本,電腦一台,師父法像,MP3,小收音機等東西,其它東西不詳(因無人在家)。

妹妹陳麗華在看守所關押三個月後,因高血壓,被罰款放回。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