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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永修縣法院冤判七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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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十九日下午兩點,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法院對該縣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被綁架的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禁半年後非法庭審。

法院於十八日非法庭審付淑嬌、郝慧蘭、朱國興(男)、魏姓學員(男);十九日非法庭審葛玲、朱芝英、李正林。

庭審時,法院從開庭至結束警車皆從後門進,後門出,只准法輪功學員配偶入庭旁聽。據了解,法庭內警察較多,葛玲與魏姓學員家屬有請律師辯護。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改日宣判。

近日得知,付淑嬌、朱國興被非法判決三年零三個月,葛玲、魏姓學員被非法判決四年,郝慧蘭、李正林、朱芝英被非法判三年。葛玲、魏姓學員不服判決,已上訴九江市中級法院。

永修縣法院涉嫌迫害人員信息:
永修縣法院院長 李曉珅
法院聯繫電話:0792-3232731
副院長 劉雲、蔡文婷
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葉方愷
審判長 王海燕、郭世銀、黎哲風、趙洋
法院政工科科長 鄒麗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塗埠鎮建昌大道
郵編:3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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