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兒子的表現 找到自己的執著心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孩子的修煉狀態不太好,小時候跟奶奶背過《洪吟》、《論語》,聽師父講法錄音,但是沒有實修,一直很任性。到了小學和初中後,學業加重,我和丈夫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沒有督促他修煉,孩子被學校的環境嚴重影響著,聽流行歌曲,看動漫書,迷戀電影和電子遊戲。人變得叛逆,愛講髒話和網絡上的流行語言,對家人冷漠,貪圖物質享受,學習不求上進,懶惰消沉,學習成績起起伏伏不穩定。

在我眼裏,孩子表現出來的問題似乎我都沒有。我做事認真,從不敷衍,嚴格自律,對人禮貌,看上去這一切都是孩子受到外部環境的污染,並不是來自我這裏。我督促他擠出時間學法,我每天提醒他發正念,對照法理告訴他甚麼是對的甚麼是錯的。然而,事與願違,我能明顯的感受到他的麻木應付,他的反感和排斥,有時候甚至嘲笑譏諷我,還帶著髒話。

我看不慣他變異的觀念,看不慣他敷衍的學習態度,看不慣潦草的作業,看不慣他的無禮和不善良,看不慣他浪費時間。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想起他,我的內心就會覺得很悲傷。一個修煉人的孩子竟不如常人家的孩子,作為媽媽,我很失敗。我知道只有讓孩子從新回到大法修煉中來,一切才能改變。可現在的情況是我告訴他美好的東西,他卻很難接受;而那些骯髒的東西,他卻容易接受,而且非常入心。我想做點甚麼來幫助他回來,可是不知道從哪做起。

我登錄明慧網,閱讀同修教育孩子的做法,希望對自己有所幫助。我看了一篇又一篇,依然不明白具體該怎麼做。此時,師尊的講法打入腦海:「作為修煉人沒有實質的榜樣。每個人都在修自己,每個人都得走自己的路,沒有參照。只有一點,就是你如何遵照法去做。」[1]我找到了一顆依賴別人的心,修煉人應該自己對照法理去悟。

師尊說:「碰到的任何事情,第一念首先想自己,這就叫「向內找」。」[2]我的眼裏只看到了孩子的問題,並沒有認真向內找自己的問題。我靜下心來,正視自己,一點點剖析自己。很顯然,我對兒子不夠寬容,不夠善,我想用法理引導他,勸說他回到修煉的路;但當事情不能順著自己的意願進展時,一顆怨恨的心立即跳出來。我克制不住,就會喋喋不休的抱怨,越說越氣,甚至口出惡言。雖然事後也會後悔當時沒有忍住,教育孩子沒有起到好效果,但是一直沒有重視,沒有意識到怨恨心不去的危害。

怨恨心讓我的善良變得有條件。當別人接受我的意見時,我是善良的對待他;當別人不接受的時候,我變得冷漠,我能感到自己那顆冰冷的心:該說的我也說了,反正是你的選擇,你愛怎麼做就怎麼做吧。以後怎麼樣,自己承擔去吧。我不管了。

怨恨心還讓我不斷的向外看。不斷加強自己的觀念,就是他不對,他哪裏哪裏不對,對照法,他做的太差了;甚至對常人,有時也會不自覺的拿修煉人的標準對照,覺得人家不好,更沒有了善心,影響了講真相救度眾生的效果。

怨恨心加重了我的負面思維。當被怨恨心控制時,心裏想到的、眼睛裏看到的只有負面的東西,這些不好的觀念吞噬著我,也影響著孩子。

怨恨心像一根繩索緊緊捆住了我,我深深的體會到束手無策的感覺。我總想讓孩子的狀態好起來,而一切卻變得越來越糟。我覺得很艱難,內心很苦。

我必須要徹底清除怨恨心,回到修煉人應有的狀態上來。

我還有沒有別的問題?又經過了幾天的思考,我發現了另一顆被我保護起來的人心。

我一直不自覺的拿孩子和常人孩子比較,比性格,比成績,比字跡,比興趣愛好,比身高,比學校;幾乎所有和孩子有關的東西我都會去比較。丈夫曾經指出我的執著,我沒放在心上,覺得是小事,下次不比就是了。

一年前,原同事的孩子(和兒子同齡但未修煉法輪功)去美國讀初中,孩子的媽媽經常在微信上更新孩子的近況。我變得更愛比較了。那個孩子非常適應美國的課程,各方面表現都很出色,孩子自己對將來也有了規劃。反觀自己的孩子,對自己毫無規劃,每天疲於應付作業,心態很消極,各方面能力都很差。我也想讓孩子出國留學,讓他接受正常社會的教育,離開中國大陸。而孩子卻表示不是非常想出國,覺得國內的環境也不錯。我沮喪了幾天。想不通為甚麼孩子不像別人的孩子那樣積極上進,對他很失望。

一個修煉人,為甚麼會一直熱衷於按照常人的標準去比較呢?我覺得美國比中國好,有能力的孩子都選擇了留學,我希望孩子也能去讀個好學校,將來可以有更好的前途。這不是在追求常人中的美好嗎?我們來到世間是追求這些的嗎?原來這十幾年來,我一直在用常人心對待孩子。在家人面前沒把自己當修煉人。我勸孩子學法時,也隱藏著一顆骯髒的心,學了法,孩子就會身體好,成績好,各方面就會好。這是多麼強烈的執著,而且利用大法是多麼可怕的想法?孩子有自己的路,我不該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規劃他的將來。用法理引導孩子,用修煉人的正念幫助他,這才是我應該做的。

謝謝慈悲的師父讓我找到了這些困擾我很久的執著心。

以上僅是我在目前層次中的個人體悟,如有不正確的地方,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三年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甚麼是大法弟子〉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