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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勞教 歷經酷刑 吉林榆樹市張國芹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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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張國芹女士原來患有乳腺癌等疾病,通過修煉法輪功,癌症痊癒了,她十分感謝法輪功給了她第二次生命。然而,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張國芹三次遭勞教迫害,以及多次非法關押,歷經中共各種殘忍酷刑──老虎凳、各種暴打、人身侮辱、超體力勞動等。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張國芹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法輪功十幾年的元凶江澤民。其中,張國芹女士寫道: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六日)下午,到長春公安局一處宗教科。三個年輕惡警早在那裏了,搬來老虎凳,強行推我上去,我的雙手一直緊銬在後背,雙腳固定在一起懸空,兩隻腳脖子分別墜上十多斤重手榴彈形狀的實心鐵,腹前橫著一根鐵筋,兩端固定在鐵椅子的兩側上,身體一動不能動。

惡警張震整個人站在我兩腳上面,並狠勁的往下跺,用膠皮鞭子猛抽我的後背,用拳頭打我頭部、臉部,怕我喊出聲音,用髒抹布塞進我的嘴裏,兩端繫在腦後,還凶殘的把緊緊銬在一起的雙手從後背往上拉到頭部,手銬銬進肉裏,三、四年之後還有傷疤呢。」

下面是張國芹在《刑事控告書》講述的在這場迫害中遭受的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我,今年五十二歲,於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因當時我患有乳腺癌,就等著死,聽人說身體有病的人煉法輪功都好了,就抱著試試的心態,煉了法輪功,結果乳腺癌好了,膽囊炎、闌尾炎、婦科病都好了。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的家庭又重新充滿了歡樂。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中共惡黨及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進行瘋狂的迫害,我和家人的身心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和迫害。我曾多次被榆樹市六一零、公安局國保大隊、培英派出所惡警綁架、騷擾、兩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勞教、酷刑摧殘、強制洗腦迫害。

二.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我在家洗衣服,榆樹培英派出所警察趙文峰和街道辦的八、九個人闖進我家,強行把我綁架到培英派出所,被片警趙文峰非法訊問,並說:「你煉法輪功就拘留你,錯了也得這麼做。」後送到公安局政保科,以「擾亂社會秩序」,送拘留所非法關押六十三天。

在拘留所裏,獄警焦淑俠非法搜身。同時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一百三十多人。正值深秋,倆人合蓋一條單薄窄小的被子,經常被凍醒。吃著帶有蟑螂、蒼蠅的玉米麵窩頭,白菜湯上面漂浮著蟲子之類的小生物。並強迫我們割草、剝苞米、收白菜、刨土豆、拔蘿蔔、用棒子砸高糧、積酸菜、腌鹹菜、用鐵鍬翻地、擦玻璃,獄警的被單、床罩、衣服都讓我們來洗,餓著肚子幹活。

十月的冷天,早七點用敞車拉我們去幾十里外的恩育鄉的拘留所養魚塘。每天從乾涸的魚塘裏用絲袋子裝滿淤泥,再背到魚池的四周的防護堤上,手磨破,全身浮腫。獄警高勇、孫景富還一個勁的催我們快幹。由於連續超負荷勞動,累得我高燒一夜未睡,第二天照樣被逼幹活。

三.長春黑嘴子勞教所: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我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十月十三日,在金水橋被警察劫持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十八日,長春駐京辦將我送到長春公安局一處宗教科,當天榆樹公安局政保科長陳興國、警察石海林去長春押我。石海林用拳頭猛打我的嘴,並罵我髒話。之後。將我非法關押在榆樹市看守所。

十一月中旬,榆樹市政保科長陳興國、警察石海林、郭樹清將我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六大隊一小隊非法勞教。在勞教所不讓睡覺,幫教圍著灌輸歪理邪說,直到所謂的轉化。然後,整天坐在小塑料凳上幹活,因超強超時勞動,精神和肉體上受到嚴重摧殘,左胳膊腫脹,嚴重低燒,被非法勞教六個月零四天。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保外就醫回家。

四.長春公安一處殘忍的老虎凳酷刑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我在榆樹前進鄉發介紹法輪功真相的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惡人誣告,遭前進鄉派出所警察綁架,所長擅自擬好自問自答自己簽字畫押的假口供,之後將我送到市公安局,惡警石海林踢我小腿,打嘴巴。主任周憲國抓住我頭髮猛打我的臉部、頭部,邊打邊歇斯底里的狂叫「殺人放火,偷盜搶劫,吃喝嫖賭沒人管,煉法輪功就不行!」然後將我關押在看守所。

酷刑演示:半蹲反銬背掛(就是站不起來也蹲不下)
酷刑演示:半蹲反銬背掛(就是站不起來也蹲不下)

八月十六日,榆樹公安局政保科長陳興國,長春市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張震、長春市公安局一處宗教科齊姓科長、科員王志三人,來看守所,用車拉我到公安局政保科,惡警張震強行讓我蹲在地上,將胳膊銬在暖氣管上,用拳頭猛打我臉部,牙被打出了血,張震不讓我吐出來,逼我咽到肚子裏,打我的前額,故意讓我的後腦勺撞到後面辦公桌腿的楞子上。張震惡狠狠的掏出工作證,叫我看他的照片和職務。石海林猛抽我的嘴巴,邊打邊罵髒話。周憲國、齊力等多人在場圍觀,他們把我雙手緊緊銬在一起反背到後面。石海林、張震將我從樓上一直連踢帶打到樓下,強行將我推進長春公安局的車裏。去長春的路上下起了大雨,張震一路上不讓我閉眼,並用拳頭打我的嘴,下嘴唇被打裂,鮮血直流。張震怕人看見,用衛生紙狠狠的使勁擦我嘴上的血,髒話罵個不停。

下午到長春公安局一處宗教科。三個年輕惡警早在那裏了,搬來老虎凳,強行推我上去,我的雙手一直緊銬在後背,雙腳固定在一起懸空,兩隻腳脖子分別墜上十多斤重手榴彈形狀的實心鐵,腹前橫著一根鐵筋,兩端固定在鐵椅子的兩側上,身體一動不能動,惡警張震整個人站在我兩腳上面並狠勁的往下跺,用膠皮鞭子猛抽我的後背,用拳頭打我頭部、臉部,怕我喊出聲音,用髒抹布塞進我的嘴裏,兩端繫在腦後,還凶殘的把緊緊銬在一起的雙手從後背往上拉到頭部,手銬銬進肉裏,三四年之後還有傷疤呢。

那種滅絕人性的酷刑折磨,非人所能想像,語言無法表達那種痛苦。惡警張震叫囂說:「用在殺人犯身上的刑具,全部用在你們法輪功學員身上,說我迫害你們法輪功,都上了明慧網,我就迫害你法輪功,於東輝(法輪功學員)怎樣,屎都拉到褲子裏,地下室有好幾具死屍。」

從下午一直酷刑折磨到晚上十點多鐘。惡警打累了,我被銬在老虎凳上一宿。八月十七日早八點多,我從老虎凳上放下來,雙腿雙腳已浮腫失去知覺,惡警張震開車,與王志將我拉到長春鐵北監獄。

在鐵北監獄晚上睡覺是又一種形式的折磨迫害,叫「閘刀魚」,就是一個人的頭部緊貼著另一個人的腳睡,而且是側臥,一個緊貼著一個,根本翻不了身。

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被轉到長春第三看守所,吃的是玉米麵發糕,喝的是菜湯,肚子餓的咕咕叫,晚上還是「閘刀魚」式的迫害,屋裏很冷,很陰,終日不見陽光。惡警逼我們照相,不照就打嘴巴。

五.惡警與惡醫勾結,第二次非法勞教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六日榆樹惡警石海林和長春惡警三人將我劫持到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在醫務室只一名醫生,醫生檢查完身體後拒收。石海林等將我推到走廊遠離醫務室,由一名警察看著,而石海林等惡警、惡醫在醫務室進行著見不得人的骯髒交易,約十分鐘後,叫我進去,那醫生換了一副嘴臉,惡狠狠的說:「不決裂,就死在這裏吧!」

五大隊副隊長王麗梅授意幫教轉化我,把我封閉式的關在一間屋子裏,不許和別人接觸,十多天時間沒達到他們的目的,就讓我到生產車間幹活,上廁所前後有專門包夾,幹活吃飯左右由包夾看著,不許我和別人點頭、微笑、說話,想上廁所非得等廁所、走廊無人、憋一、二個小時是常有的事。

大隊長李文娜,副大隊長王麗梅,警察肖愛秋指使吸毒犯馮寧寧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看誰幹活慢,強迫我們挑雲豆、糊包裝紙袋子,她可以隨意欺侮法輪功學員,而不受任何處罰,所有人敢怒不敢言,因為有大隊長授意撐腰。

由於超時連續幹活,以及強制洗腦的精神迫害,身體狀況很差。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保外就醫回家。

六.榆樹國保大隊的酷刑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因榆樹光明鄉孟家村治保主任湯雲范誣告(因此得獎八百元)。培英派出所指導員呂洪志、警察肖紅軍、張和平和派出所司機,同光明鄉兩名警察,非法到我哥家將我綁架到榆樹國保大隊。警察齊力將我左手銬在木製的茶几的立柱上,警察孫鐵軍(已遭惡報,得腦血栓後遺症)非法訊問,問不出甚麼來,惡警孫鐵軍掄起巴掌打我左臉左耳部位,左臉往起鼓,左耳嗡嗡直響,麻木,失去知覺,惡警孫鐵軍又問不出結果,猛地抓起我的頭髮,將我從椅子上拽起,手銬被拽開,頭髮拽下來一大把。齊力、柴文革、孫鐵軍等一擁而上,打我的臉、頭、背、踢我小腿。柴文革從卷櫃上拿出警棍,用警棍的一端猛勁觸擊我左側乳房,齊力接過警棍,猛力抽打我兩條大腿上面部位。當時我坐在椅子上,柴文革接過警棍繼續打,我只穿一條單褲和一條線褲。打累了,柴文革搬來木椅子,將椅子的一隻腿壓在我左腳大腳趾上,而他整個人坐在椅子上足足十分鐘左右。施以酷刑,刑訊逼供未達到目的。國保大隊長惡警張德清、石海林、齊力、柴文革、在深夜將我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禁。

七.開假診斷書,第三次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國保大隊長張德清、夥同警察石海林、齊力、柴文革將我拉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在醫務室,醫生陳利見我行走困難,叫我脫下外褲,見兩條大腿成黑紫色,腫的鼓鼓的,怕承擔責任拒收。當晚又拉回榆樹拘留所。

六天後,二十九日一大早惡警孫鐵軍、齊力用車拉我到榆樹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辦公室的樓前,惡警孫鐵軍先上樓十多分鐘不下來,齊力帶我到副院長孫紹福的辦公室,另一名男性中年醫生在場,副院長孫紹福在齊力、孫鐵軍的授意下,指使該醫生開了一份假診斷書,上面有醫院及孫紹福和醫生的章。

三十日早,國保大隊警察;主任周憲國、張德清、石海林、齊力、柴文革將我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在醫務室,所長郭旭簽字同意接收。惡警們點頭哈腰的離去。

由於在榆樹拘留所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身體十分虛弱,五大隊長王麗梅、警察肖愛秋發瘋般的大喊「坐直溜的!」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接著五個幫教輪番圍攻我,進行轉化。三、四天時間轉化不成。警察肖愛秋大怒,叫詐騙犯王靜專門看管。王靜告訴全寢室的二十二人,肖獄警說了,不許任何人和張國芹說話。

正值深秋,屋裏很冷,由於長期緊閉式關押,全身浮腫,警察肖愛秋、醫生陳利大罵;死就快點死,你能死,這裏就能埋,這裏又不是沒死過人!警察肖愛秋、大隊長王麗梅強迫我背所規、所紀,寫思想彙報,作周小節,我不是犯人,當然不能配合。轉化無望,就讓我到車間幹活,每天加班加點,只睡三至四個小時,有時只睡二、三個小時。

零三年非典期間,勞教所進來大量的雞毛、鴨毛、鵝毛等各種羽毛,都被染成五顏六色,散發出化學製劑和難聞的腥臭味。管生產的警察姜麗君經常強迫我們超時勞動,上邊來檢查,收拾得一乾二淨,檢查一走,又加班加點,很多人咳嗽,發燒,身體發癢,有的起小紅疙瘩。我勞累過度,晚上發燒三十九點六攝氏度,因我不放棄信仰,逼我繼續幹活。

二零零三年九月六日晚飯時,我喊出「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有力的震懾了邪惡。警察王麗梅惱羞成怒,給我加期二十天,非法關押一年零四十三天。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回到家中。

八.遭騷擾 恐嚇 經濟迫害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黨發起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直到二零零七年,榆樹市培英派出所警察趙文峰、肖紅軍、張和平、姜偉、李明超、高永等,及街道李鳳春等幾名人員數次來我家騷擾、進屋亂翻、威脅、恐嚇不許進京。讓簽字、寫保證,被我拒絕。後我被迫離家出走。

令人髮指的是,這些惡警、惡人竟然到學校找到我上一年級的七、八歲的女兒,訊問我的去處,使得幼小的心靈留下了陰影與恐懼。媽媽是全世界最好的人,警察是抓壞人的,為甚麼要抓好人呢?!在我非法勞教期間,六十多歲的父親找到政保科長陳興國,要求放回女兒,陳興國說:「你拿六千元錢,放你女兒。」

二零零二年,單位領導迫於壓力,逼迫我買斷,比其他職工提前下崗四年,多交二萬多社保金,還少得一萬多元工資。給家庭經濟造成一定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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