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各區、縣國保大隊及派出所統一行動,對依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抄家,二零一五年綁架訴江法輪功學員幾十人,僅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十六日,就綁架了四十五人,其中贛榆區十四人、新浦區九人、連雲區八人、東海縣七人。二零一六年又多次綁架了幾十人。
二零一五年被綁架的有:叢秋利、高所玉(連雲港市)、仲偉玲、張桂麗、鐘昌霞、王篤善、周同山、李蘇紅。
連雲港市因訴江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五十九人次):
仲崇斌、袁春麗(袁春莉)、仲進軍、姚興英、徐如花、徐龍彪(第一次)、郭家富、於愛敏、焦加乾(焦家乾)、宋加恩(宋佳恩)、杜秀菊、謝春楊、等等。
東海縣(七人):楊華、王亞敏、邱玉鳳、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不知姓名)、劉秀珍(被抄家、監視居住)
其它(七人):李慧、劉豔、湯老師、劉善梅、葛豔雲、霍介芳、高建軍(非法抄家,綁架未遂)
九月十五、十六日,連雲港市因訴江遭綁架、抄家、非法拘留等迫害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有:
新浦區(九人):鄭君、許龍軍、徐龍彪(第二次)、張惠(張慧)、牛金花、孫麗(孫儷)、鄭世榮、潘桂霞、仲崇珍、劉要娟(被迫流離失所)、郭家富(非法判刑)、張慧(非法判刑)
東海縣(七人):楊華、王亞敏、邱玉鳳、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不知姓名)、劉秀珍(被抄家、監視居住)
其它(七人):李慧、劉豔、湯老師、劉善梅、葛豔雲、霍介芳、高建軍(非法抄家,綁架未遂)
連雲區(八人):陶文玉(陶文月)、熊成霞、姜敏、李淑紅、那仁志、馬寶玲、王淑芳、高所玉。
贛榆區(十四人):霍西亮夫婦(霍西亮被非法庭審)、張學陽(非法庭審)、楊芳(剛從連雲港監獄三年冤獄期滿回家,又因訴江遭綁架)、劉桂梅(劉桂美)、魏入秀、蘇愛清(蘇愛青)、盛芝梅、陳入華(陳玉華)、王發芝(王發枝,因血壓高被拒收)、仲潘峰(仲維讚、秦入萍夫婦之子,大學生、謝春陽、於斌、宋佳恩、霍西亮、仲偉玲、孫麗琴、魏入秀(十天)、蘇愛青(十二天)、盛芝梅(十二天)、王發枝(因血壓高被拒收回家)、楊芳(十天)、劉桂美(十天)、陳入華(十二天)、劉善梅(十天)、葛豔雲(十天)、孫麗燕(音,孫麗琴)、仲維讚(第一次)、秦入萍(第一次)、霍介芳被綁架到國保半天後,被逼按黑手印放回。
二零一六年六至八月被綁架的有:仲進珺(被非法批捕)、夏正豔(被非法批捕)王素琴(非法批捕)、周萍、夏正倫(十三天)、史先甫(十二天)、高傳斌(十天)、殷根全(十天)、陳玉春(十天)、陳國珍(當日回家)、趙路芬(當日回家)、周緒芳(五天)、陳紅等。
繼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採取強制手段,強行採血、採指紋,檢查身體後,連雲港市三個區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九日始一直到九月底,在不法官員的統一布署下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採取強制手段,以罪犯的身份詢問法輪功學員,這不是執行公務,而是非法抓捕,是一種強權執法犯法。
然而所有的非法關押都是從綁架法輪功學員開始的,綁架後關在派出所及地下監獄,當法輪功學員抗議並指出這是違反憲法時,三個區的國保警察都說:「我們不講法律,只聽領導的,領導叫抓誰就抓誰。」
到目前為止除了判刑和回家的,連雲港看守所裏還關押著:焦加乾(焦家乾一年多)、宋加恩(宋佳恩一年多)、仲偉玲(十個月)、張桂麗(九個月)、徐龍彪(一年多)、於愛敏(一年多)、仲進珺(被非法批捕)、夏正豔(被非法批捕)、王素琴(非法批捕)等。
因迫害導致信息閉塞,據從連雲港看守所出來人透露,許多監號裏都關著五、六名法輪功學員,他(她)們每天吃不好睡不好,被逼做勞工,經常罰站六小時、不許睡覺,還要關小號戴腳鐐,家裏送的錢也不給花,都被獄霸號頭佔有。
據說要想吃的好點,必須得給管教送卡輔路(每卡至少兩千元),才能憑自己的錢買點補養品,因為獄警、管教及牢頭、獄霸都喜歡錢,沒有關係帳上有錢也不讓買東西,再加上每天吃的是半生不熟的飯菜,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餓得牙都掉了,瘦得皮包骨頭,生命危在旦夕;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每天還要被罰站六至七個小時、不讓睡覺、戴腳鐐、手銬、蹲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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