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屢遭迫害 吉林臨江市殘疾人王明之離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白山市臨江市法輪功學員王明之,是一個殘疾人,曾多次被非法勞教共四年零五個月,在白山市勞教所和朝陽溝勞教所受到殘酷的迫害,被朝陽溝勞教所迫害成肺結核開放,不能幹重活,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離世,年僅四十四歲。

王明之的父親王樹欽修煉大法,被非法勞教,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被迫害致記憶力喪失、痴呆,生活不能自理;王明之的母親原本患有精神病,突然腦出血,生活也不能自理。這巨大的家庭魔難和長期的迫害壓力導致王明之肺結核復發。

王明之二零零零年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綁架關押在臨江市看守所堅持煉功多次遭毒打;被非法勞教,在白山市勞教所遭殘忍迫害。二零零零年九月左右的一天下午三點開飯前,白山市勞教所教育隊警察把王明之叫出去,沒讓去食堂吃飯。等其他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吃飯回來發現王明之一條眼眉處有條傷痕,問他怎麼回事,他說是管教王隊長逼迫他寫與法輪功決裂的「保證書」,不寫的話他們將被扣發獎金。王明之拒絕寫,結果被惡警強行關進鐵籠裏用電棍電擊。

王明之二零零二年再次在天安門金水橋證實大法,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經歷種種酷刑。朝陽溝勞教所從二零零二年四月起搞甚麼「教育轉化攻堅戰」,就是強制洗腦,逼迫大法學員寫甚麼「五書」,所採取的手段就是用皮鞭抽、鎬把打、電棍擊、鐵管打,甚至用火燒等。很多法輪功學員因不寫「五書」、不向惡人妥協而被打傷,甚至打殘。王明之因不向惡人妥協而被打暈,醒後仍堅持信仰,惡警無可奈何;金淑華因堅持修煉而被打得遍體鱗傷,腰部被皮鞭抽得很長時間不能活動。

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王明之被迫害成肺結核開放。據悉勞教所曾經向家屬索要上千元辦保外就醫。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王明之、狄連霞夫婦、劉明蘭、佔美如、王永華等被國保大隊石登峰、劉汝敏等人綁架。王明之遭綁架時,高喊「法輪大法好」,石登峰帶領的惡警一擁而上,拳打腳踢把他打倒在地,用腳踩頭,用拳打胸,用拳打頭,按住頭往牆上撞把臉打得都變形了,他繼續喊,惡警用王明之的褲腰帶勒住嘴,腰帶折了,惡警感到驚訝,還不住手,又用毛巾堵嘴,給他戴上手銬抬上警車,綁架到市局大院,王明之繼續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又一頓毒打,後來,王明之被關在地下室的鐵椅子上。晚上王明之一度走脫,後被抓回。

七月七日,王明之、王永華和一名不報姓名的男性法輪功學員等被非法送往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迫害。王明之被勞教所拒收回家。狄連霞、劉明蘭、佔美如等被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迫害。狄連霞因殘疾勞教所拒收,石登峰找勞教所所長強行留下狄連霞。七月八日,一大隊隊長劉雲慧用電棍電她,七月九、十日強迫坐小板凳、強迫罰站,劉雲慧邪惡地說,你不是殘疾人不能長站嗎?我非讓你站著。狄連霞一直站到開飯時間。惡警沒招了,於七月十一日將狄連霞無條件放回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