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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雙城區十七年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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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自中共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輪功至今的十七年裏,雙城610、政法委就夥同江澤民操控公安局、派出所、檢察院、法院、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鄉政府、村治保會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四年、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屬迫害的高峰階段。

一、雙城洗腦班,涉及人員多,迫害面積廣

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一年,雙城市委書記、610、政法委、公安局除堵截去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大批送至監獄迫害外,還在城鎮、鄉村、大辦洗腦班,幾乎各鄉鎮都設立。鎮內洗腦班以秋林洗腦班、黨校洗腦班為核心,鄉下洗腦班有單城洗腦班、蘭陵洗腦班、金城洗腦班,為人數較多。以誘騙、綁架法輪功學員、上至八十歲老人,下至三、四歲孩童,不分老幼一律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這天是臘月二十三,過小年,不到兩天功夫在二十七個鄉鎮非法抓捕上千名法輪功學員,在秋林公司五樓私設監獄,辦起了洗腦班,一辦就是四個多月。十冬臘月,強迫法輪功學員光腳站水泥地,開窗戶凍人,被打罵、搧耳光這是常事,被用刑、被灌食、這也是時常發生的事,程顯芹就差點被冉令才(鎮政府工作人員)勒死。

城鄉洗腦班迫害大約有兩千位法輪功學員,除關洗腦班外,有罰款的,罰款交不起錢,收回土地、房照抵押、有牛的牽牛、有玉米的拉玉米……至今還有一名法輪功學員潘明振找鄉鎮政府要房照,始終找不到負責的人。

無視國法、虐待兒童、失去人性,竟將無辜的兒童也抓進秋林洗腦班。當時有六個孩子,大的十幾歲,小的才四~五歲。丘長嶺和趙豔菊被抓去看守所,非法勞教,他們的三個女兒被抓進秋林洗腦班,這三個孩子經常被罰站,光腳站水泥地,小的才十一歲。

還有孫志學和方豔華的兒子、雙城鎮岳保學的女兒、友聯的與爺爺一起進來的李姓幼童。看管人員把他們叫「小蘿蔔頭」。單城洗腦班有個趙姓三歲小孩跟他的姑姑一起被綁架進單城洗腦班(因他的爸爸趙海軍媽媽蒼安萍被抓去非法勞教了)。秋林洗腦班還有一個小女孩,開學了,也不讓她回家上學,耽誤了一個星期的課程。

二、雙城四次大搜捕,幾百人被非法勞教

第一次,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二年新年前,在「610」 恐怖組織的指揮下,從哈市秘調五十多名特警來配合它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更瘋狂的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車站站北郭鳳蘭、兒子、兒媳等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走。一月十四日傍晚,李超和妻子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跟蹤而來的惡警非法抓捕。惡警們抓住他們的頭髮往馬路上猛撞。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一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個體司機臧殿國剛到停車場,被突然竄出來的幾名惡警抓走,隨後又對其年邁的母親家進行非法搜查,當家人阻攔時,惡警們威脅說,要以妨礙公務罪抓他們走。在母子兩家沒翻到他們想要的東西,最後把臧殿國一家賴以維持生活的汽車非法開走,皮夾克、手機也沒放過。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離新年只有一天了,「610」按擬定名單抓人,並告訴警察:只管按名單抓人,不要問為甚麼,不要問甚麼人,甚麼原因,只管抓人就是了。這一次又非法被抓三、四十人。

第二次,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市委書記朱青文和610主任從哈爾濱市約請了六百多個防暴警察來雙城,配合雙城警察一起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下午時間,他們在所有交通要道設卡盤查,過往行人都被無理盤問,而且他們還逼著行人罵大法、罵大法師父,不罵就不讓過。群眾背地裏說:好恐怖,趕上鬼子進村了。公安局副局長張國富事先擬好名單,趁晚上睡覺,警察就破門而入從床上強行把法輪功學員拽走。早晨抓到了花園小區居民樓五樓時,由於法輪功學員堅決不給開門,氣急敗壞的惡警竟然用吊車上到五樓陽台,砸碎窗玻璃闖進屋裏,強行抓走四名法輪功學員。僅四月十九日晚就非法抓捕了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張靜豔此次被抓,被判刑期十年,她絕食抗議,被看守所金婉智、吳曉波、那彥國灌食折磨不省人事,在醫院搶救甦醒後逃離,從此走上了有家不能歸的流離失所之路。張濤這是第三次被抓,再也沒有回來,被長林子勞教所迫害死了。女兒被判十年,妻子姚採薇也同時被抓,等她被迫害回來時,家沒了、人也亡了,精神承受不住,零八年死了,一家人就這樣散了。

臧殿龍
臧殿龍

第三次,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八日哈市雙城警察又在哈市警察的配合下再一次非法抓捕一批法輪功學員。截止二零零三年年底,僅一個小小的雙城縣級市因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勞教的約三百多人。最少的勞教期一年,最多的三年。被非法判刑的大約有三十多人,迫害致死的約有十六人。車站社區的法輪功學員徐有芹被非法判刑十五年,丈夫臧殿龍被迫害致死,家裏留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後來孩子被四小的閆校長開除了 ,又被公安局送到雙城在萬家辦的洗腦集訓大隊,在那裏高強度訓步、被打罵、吃不飽、孩子思念著父母還自己受苦遭罪,真是雪上加霜,不知他們有沒有兒女,總之從法律、人性上,哪一點也說不過去。

第四次,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一日當地610人員和警察從城市到鄉村全面大搜捕, 僅十一日晚上,就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他們是呂桂珍、於憲娜、劉俊雙、林豔傑、張紅梅、王秀菊、孟慶芝、穆秀清八名女性法輪功學員和張世平、賈英、姚士國、王世偉、郭士軍五名男性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三日晚上八點鐘雙城市610又抓走樂群鄉光輝村五名法輪功學員,並抄了這五名法輪功學員的家。

二月二十七日的大搜捕又綁架了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雙城市希勤鄉的法輪功學員寇方啟、那振賢、張紅俠、王雲山,金城鄉的梁樹文、付志影、張豐田、孫秀芹(丈夫在哈三間關押叫伊福全),韓甸鎮六人姓名不詳,單城一人,朝陽鄉和前進鄉抓捕四人。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晚六點多鐘,雙城市、朝陽鄉派出所魏志學、勝德村委會成員的不法之徒綁架了勝德村法輪功學員張洪茹、潘明振並非法抄了家。當晚朝陽共抓走六名法輪功學員,後送雙城看守所四名。

從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一日起綁架法輪功學員,截止到二月二十八日,據不完全統計已有四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三、跟蹤、監控,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警察早已在梁燕家附近監控,到中午時,不知惡警怎麼開的門,只見一人手中拿著的不知是槍還是警棍,飛似的衝進屋裏,隨後就是幾個惡警,喊一聲:「都別動」,話音未落,就聞到一股非常辣的氣味嗆進了人的嗓子,使人睜不開眼睛、雙眼流淚,說不出話,只是一勁咳嗽,無法行動。

緊跟著許多人上來,不由分說,兩人架一個,把法輪功學員雙臂猛靠背後,狠狠上抬,極疼痛,不讓穿鞋和外衣,使勁按胳膊就往樓下拽,有勁的能動一下,或喊一聲,就用電棍電上來,猛踢猛打,有的臉被打紅腫,有的鼻孔流血,人全部被用車拉到刑偵大隊走廊。東北的冬天,有好多人沒穿鞋,光著腳,穿著單薄的衣服,站在很涼的瓷磚上,有兩女一男腿動不了,上廁所都去不了,有一女的昏迷不醒,尿在褲子裏,法輪功學員被一一盤審到半夜,最後報名的被拉到雙城市看守所,不報名的(多數)被強行送到哈爾濱第二監獄(鴨子圈),沒有被褥、沒穿棉衣,寒冬的半夜躺在屋裏沒有暖氣,邦邦硬的、冰冰涼的板鋪上。

經核實,僅十三日一天,就有五十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來有四十四人被勞教,一至三年不等,他們是:趙豔菊、高淑君、王玉鳳、王秀青、杜亞敏、徐立波、杜麗華、白豔玲、郭淑雲、陸廣文、趙淑雲、呂淑亞、洪寶家、趙興有、程少、範文拓、馬喜良、王相芬、焦秀英、馬紅霞、趙天玲、梁豔、范淑德、萬雲龍、付文慶、王成禮、秦海龍、顏廷珍、方桂蘭、梁喜發、萬雲鳳、王亞麗、徐立華、張百華、姜秀珍、王敏、伊正芳、吳金蘭、曹啟才、趙玉芬、姜立娟、張伯華、王玉清、陳桂琴。

另外,鄒國宴、梁玉明、王桂珍、王玉鳳、呂淑亞、趙興有、王成禮、朗淑雲、范淑德九人被關押七至四十五天後放回。

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重判:康昌江、岳寶慶、姜曉燕、田曉萍分別被非法判刑十四年,洛豔傑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葛欣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後續惡警又在鄉鎮非法抓捕很多法輪功學員,關押在雙城看守所,一個多月的時間陸續放,到過大年還有在看守所沒有回家的,估計能有一百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

四、違反憲法 非法抓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

為抵制迫害,法輪功學員依照憲法公民有控告權。根據五月一日公安部發布的「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公告,依法控告江澤民。為阻撓訴江、報復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哈爾濱市出動了大批警力,協同雙城區公安局各個派出所非法抓捕了八十多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法院非法判刑,劉麗五年,曹啟才四年,王文娟四年,高慧玲一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日十七日,韓甸鎮榮生村法輪功學員裴庭久,六家子村王永久被韓甸派出所非法抓捕。兩人分別被非法判一年。

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第二次實行報復,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晚,雙城區公安局李樹志、610謝殿臣在省長王憲魁、省公安局的王曉溪等人的授意下,下令雙城區公安警察和各派出所民警,拿著名單,非法闖入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家,大肆綁架、抄家、錄像、關押。全城鄉鎮同一時間行動非法抓捕。

五月六日晚五點左右,蘭陵鎮政府夥同雙城區公安局,出動四、五輛沒有警察標誌的車及二十多個便衣,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劉豔一家強行抄家,搶走電腦兩台、七千多元現金和大量的私人物品,家裏一片狼藉,並把劉豔一家綁架。

另有一夥人,闖入蘭陵鎮多樂福超市,謊稱是消防人員,又謊稱是煙草檢查人員,欲綁架在超市工作的陳秀芝(法輪功學 員),陳秀芝不從,說自己沒有犯法,四個便衣強行將她抬走,來超市購物的董文成(法輪功學員)也被綁走,同時這夥人把超市所有顧客趕走,集中超市服務員 詢問還有誰是修煉法輪功的。這時超市老闆的父親孫海憲回來,正趕上抓人一幕,問為甚麼在這裏抓人,還攆走我家顧客,沒說上幾句話,也被幾個便衣強行連拖帶拽的拉上車。

超市老闆孫國鵬看到他的父親被抓,就上前去理論、阻止,被四個便衣強行按倒在地,孫國鵬大喊:你們大白天到我家非法抓人這不是流氓嗎?其中一名便衣說,我們就是流氓。就這樣孫海憲、董文成、陳秀芝,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自認流氓警察抓走了。

這次又非法被抓捕五十人,被非法關押時間七天、十五天不等,他們是:

付文佩和尹成芳夫妻,袁琴和關紅軍夫妻,郎萬紅,董文成,孫海憲,陳立華和侯麗豔夫妻,侯曉蘭,楊松林,殷翠娟,白景蘭,曹忠芹,韓玉梅,劉漢超,柳淑珍,唐莉娟,周豔華,蔣希明,趙秀鳳,付利和李昌新夫妻,徐洪彬,徐建新,韓晶,張會(紅)雲,薛長龍、李秀寬,王鳳霞,孫會山,趙海軍,陳秀芝,劉豔一,馬國榮,王洋,楊勇蘭,於希山,徐麗波,隋樹林,施麗偉,李鳳華,王秀珍,岳永華,吳曉萍,鞏尊,高勛紅,孫兆偉,賁興亞,徐文士。

五、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種種手段

(一)惡意構陷,非法庭審,執法犯法,枉判冤判

檢察院、法院一些人甘受610人員的操控,與公安、派出所等人對法輪功人員捏造事實、牽強附會整理假材料,構陷法輪功學員由非法批捕、起訴、公訴、直到蒙冤判刑,使許多法輪功學員棄親人、拋老小,造成家庭悲劇,更甚者有法輪功學員因長期遭受摧殘、酷刑而離世的,使其家破人亡。

1、枉判冤判、編造假材料: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五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是因為「黑龍江政法委系統名單和電話號碼被公開,被認為是雙城法輪功學員所為。所以成立專案組跟蹤、監控。律師說:「本案本質上就是製造的案件,是政法委人員的名單號碼被公布,有關部門濫用職權打擊報復、非法抓捕、使用催淚瓦斯、酷刑逼供、捏造的冤案。言辭證據是酷刑逼供和誘供下的,作為非法證據排除。」由此可見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雙城綁架案是當權者公報私仇製造的冤案。可是最終還是造成了法輪功學員被枉判。

2、庭審從來不敢公布所謂的犯罪證據,沒收法輪功學員的書、光盤、真相材料等從不敢播放、宣讀、把那些對人有益的東西他們說是犯罪證據就是犯罪證據,說法輪功學員害人了從來指不出被害的對像;說法輪功學員違反社會治安可法輪功學員從來都是在室內家裏被抓走,沒一個打家劫舍擾亂社會秩序的。

3、迫害法律實施,阻撓律師辯護

(1)阻撓律師見當事人:

付文慶的家屬和律師曾去看守所要求見人,看守所說:「辦案單位是雙城國保大隊,見人得有國保大隊的批條。」律師和家屬又去了雙城國保大隊找大隊長肖繼田,被門衛警察攔住並說:「肖繼田不在辦公室。」律師出門後給肖繼田打電話,肖在辦公室接通電話同意和律師、家屬見面。等律師、家屬到門衛處再次給肖打電話時,肖繼田出爾反爾又說:「我不接你的律師手續,也不允許你會見,你願哪告哪告去。」

萬雲龍家屬請的律師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找肖繼田要求見當事人,一樓警察依然阻攔,律師給法制處等地打電話,後來肖繼田同意見萬雲龍的律師和家屬。律師要萬雲龍的刑拘手續,肖說他沒有手續,要手續得等王玉彪回來。律師要求見萬雲龍,肖繼田說他做不了主,得李局長簽字。律師和家屬要找李局長,肖不讓上樓,並說:「李局長不在,開會去了。」肖接二連三的推脫律師和家屬,另有警察催律師和家屬離開,不許再留在肖的辦公室。律師和家屬從側門上了四樓,局長正在開會,律師和家屬又被樓下的三名警察趕下樓,不許留在四樓,也不許和局長見面反映情況。

在肖繼田辦公室期間,律師對肖說:「你不讓我們見當事人是違法的。」肖說:「你們愛哪告就哪告去。」

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萬雲龍的律師和家屬去了哈爾濱警務督察支隊,控告雙城國保大隊大隊長肖繼田的違法辦案,警務督察支隊人員接收了材料,說讓律師等電話通知處理結果。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萬雲龍的律師和肖繼田通過電話,肖說萬雲龍被批勞教已十幾天。律師問:「二十六日在你的辦公室時,你為甚麼隻字未提勞教的事?」律師還質問:「為甚麼沒有通知家屬?」肖說:「沒必要。」

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律師先到雙城國保遞交代理手續,肖繼田說律師按照法律正常會見手續可以見人。十點律師到第一看守所,告知雙城國保已經同意讓見人,而看守人員給國保打電話,家屬聽到國保惡警肖在電話那邊說不讓見,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將邪黨的流氓本性表現的淋漓盡致。

接著律師又給市檢打電話,市檢不作為,讓找看守所秘書,於是律師先後找駐檢(檢察院派駐監獄的駐獄檢察室進行執法的監督、監察工作,也叫駐獄檢察機構),又找看守所教導員肖某,他說這案子是省裏辦案,不讓見。家屬問肖某為甚麼不讓見,他說不管這事,家屬說你不管這事你來幹啥?肖某一句話不說就急忙逃了!

家屬又來問駐檢,駐檢人員無奈地說:「說在中國有法律,但是上面不讓見,你說怎麼辦?」家屬回答:「一個民主國家首先應尊重法律,要把上面的命令考慮進去,那就不是民主國家?」駐檢又跟律師說:「小伙子你辦案時不考慮領導嗎?」家屬代律師回答:「駐檢你知道為甚麼我們要在北京請律師嗎?是因為哈市律師尊循哈爾濱司法局規定,不許給法輪功學員代理案件,而北京律師尊重法律而不是遵循某個人的意見,我們家屬也是遵守國家法律維護自己的公民權,違法的正是那些遵循上面意見的人。」結果法輪功學員還是被枉判冤判。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律師到哈爾濱市政府行政覆議辦公室,要求對萬雲龍的勞教申請覆議。邪黨人員稱:法輪功的案子不給立案,並說可以去省政府申請覆議,也可以去國務院申請覆議。

「覆議到國務院」「沒必要」、「愛哪告哪告」,江澤民給的腰桿子,老百姓無奈,可是老百姓不聽邪,現在有二十多萬老百姓控告江澤民。

(2)執法不公,阻撓律師辯護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雙城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姜曉燕、田曉平、駱豔傑、葛欣、岳寶慶、康昌江所謂的開庭。 法庭上律師為當事人無罪辯護,常常被法官擊槌打斷,藉口是「與本案無關」,更為惡劣的是因為其中兩名辯護律師「不聽法官的話」,被法官指使法警強行架出法庭。其中一名律師的電腦被法院偷偷拿走,經多次交涉、討要,第二天才拿回來。

法庭對六名法輪功學員逐個問話,法官只准許回答「是」或「不是」,否則一概「與本案無關」被制止,剝奪當事人的申訴權與辯護權。

律師詢問當事人事發在甚麼地方,為甚麼煉法輪功,有甚麼好處,法官皆擊槌打斷,重複著「與本案無關」。

法庭辯論。律師做無罪辯護,辯護當事人無罪,律師宣讀辯護詞,法官擊槌阻止。被告人為自己辯護,被法官擊槌阻止。重複著「與本案無關」。 隨之公訴人宣讀量刑意見。法院的庭審就是走過場,遮人耳目,早在610的操控下定下了刑期。

(3)玩忽職守,視法律以兒戲

判案不按法律常規辦案,而是耍陰招:欺、騙、瞞。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韓甸鎮小馬家屯法輪功學員徐彥被韓甸派出所非法抓捕。雙城法院開庭時不通知家屬旁聽,還選在晚上秘密開庭,枉判三年,不准申訴。並在開庭之前威脅家屬不准請律師、不准上訴。判完十天以後才給家人判決通知書,目的是延誤上訴期。

(二)酷刑迫害

酷刑:拳打腳踢、搧耳光這是幹公安伸手即來的招數;坐老虎凳、吊打、上大掛、用電棍電、開飛機、背劍、冬天凍、夏天曬……這都是用在法輪功學員身上不寒而慄的刑罰。朱相國多次遭到暴打、酷刑類可能造成內傷吐血而死。

酷刑演示:開飛機
酷刑演示:開飛機

酷刑示意圖:蘇秦背劍:把人的雙手臂背在後面用手銬銬住,惡警抓住鐵鏈踩住法輪功學員後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極。
酷刑示意圖:蘇秦背劍:把人的雙手臂背在後面用手銬銬住,惡警抓住鐵鏈踩住法輪功學員後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極。

為迫害周志昌,專為他特製了一個刑具,兩個鐵環把手銬一起,沒有間隙活動不了,鐵環下面連著一個短短的鐵鏈用它銬在腳脖子上,使人直不起腰,只能九十度,坐下腿既不能伸又不能盤,一動那三個環就往肉裏扣,所以他的踝總是流膿淌血,疼得夜不能睡,兩腿腫的穿不上褲子,冬天的棉褲是家人特製的,褲子的兩邊上拉鎖或訂帶子。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讓人感到慘烈的是灌食了,那真是命懸一線,說灌死就灌死,周志昌他抗議迫害絕食第六天,被惡警強行灌食,把他強行銬在老虎凳上,用鐵絲勒他的嘴角野蠻灌食,灌得周志昌大口大口吐血,當天就死了。

周志昌
周志昌

在灌食過程中,遲岳苓的牙齒被撬掉,張靜豔當時就被灌昏厥過去。

顧秀嫻
顧秀嫻
肖亞麗
肖亞麗

雙城蘭陵鎮靠山村的顧秀嫻,雙城周家鎮東發村的肖亞麗,兩個人都是在二零零四年二月份公安局又一次全市鋪開對法輪功大抓捕時兩人一天被抓的,在雙城看守所被關五、六天後被所長金婉智、朱曉波等人野蠻灌食迫害而死。

張生范
張生范

張生范被在看守所的副所長蔣清波、獄醫那彥國及其他三人強行灌食下,把塑料管子插進張生范的鼻子裏,從鼻子給他灌烈酒,不知三瓶烈酒灌沒灌完,人就從此沒了,家人到現在也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在灌食的食物裏還放一種藥物和濃鹽水,公安副局長張國富就親自坐鎮看守所給法輪功學員灌過鹽水,有的被灌昏了過去、有的被灌吐血、便血。吳寶旺吐出來的鹽水在鞋面上大家都能看出一層厚厚的白鹽。這種情況張國富、張士躍還大喊著說:「死了白死,周志昌死了又怎麼樣?能咋的?」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兩名法輪功學員黃延珍和郭鳳蘭被非法抓捕。看守所所長金婉智親自上陣,在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的第四天,她將三門診的一男大夫找到看守所給黃延珍灌食迫害。黃延珍一直喊著法輪大法好,金婉智惡狠狠的叫囂著:「給她插管子,插進去再拔出來,拔出來再插,我讓你喊,讓你活遭罪。」黃延珍已是六十多歲的老人,後來那個三門診的大夫都有點不忍心下手了,就不往出拔管子了,金婉智又聲嘶力竭的喊:「給我灌,給我灌,快灌,我叫你喊!」後來黃延珍、郭鳳蘭被他們上報非法判刑七年。

灌食直接被迫害死的法輪功學員有:周志昌、張生范、顧秀嫻、肖亞麗、劉傑等。灌食、用藥間接被迫害死的:吳寶旺、岳寶學、柳全國、董連太、蔣立國、夏元波、伊福全、金純清、閆善柱,這是能查出死因的。還有已死的查不出死因的:王立群、朱相國、那振賢、趙廣喜、張濤、王金國、趙雅雲等。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份截止到二零一六年七月份的十七年間,法輪功修煉者所遭受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的迫害,由於迫害者都是黑箱作業,暗下毒手,很難把迫害的數據統計完整,只能曝光知道的大致情況,實際的情況那是很慘烈的。

附件1. 哈爾濱市雙城區施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更多事實下載(47KB)

直接主要責任人有:
朱清文:原雙城市委書記:已調走
王樹清:原雙城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姜紅偉:原雙城市政法委副書記、市610辦公室主任
張國富:原雙城市公安局副局長,原迫害法輪功專案組負責人之一
張士躍:原雙城市公安局政保科長,原迫害法輪功專案組主要責任人之一
佟會群:原雙城市公安局副局長,原迫害法輪功專案組主要負責人之一,已死。 蔣清波:雙城市看守所副所長,二零零二年九月已死
金婉智:女,雙城市看守所所長,二零一三年死。
吳曉波:女,雙城看守所副所長。
謝殿臣:現哈市雙城區610主任。
肖繼田:現哈市雙城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
王玉彪:現哈市雙城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
謝振廷:現哈市雙城區檢察院申訴科科長
夏元祥:現哈市雙城區法院刑事庭庭長
胡業林:現哈市雙城區法院刑事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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