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健(楊建)大學畢業進了國企,當上工程師,有了家庭,一九九七年又喜得法輪大法,使一個美好的家庭又錦上添花。大法教人修心向善,重道德修心性,處處為別人著想,時時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
鄉親們沒有想到楊健因此遭受五年冤獄,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晚又被武清區梅廠派出所夥同武清區刑警綁架,現在被非法關在武清區看守所已一個多月,遭受苦難。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以江澤民為首的邪惡集團開始動用所有的國家資源污衊法輪功,迫害上億的法輪功修煉者,使數千萬法輪功修煉者的家破人亡。楊健女士也一樣遭受迫害,一個好端端的家被拆散,她帶著未滿週歲的女兒艱苦度日,後來回到了娘家,還拖累了自己的父母與八旬奶奶。
為了讓世人知道法輪大法是正法,讓世人明白中央電視台對大法的污衊,楊健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等真相粘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被梅廠鎮派出所夥同武清國保大隊綁架構陷,非法關押在武清區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楊健遭天津武清區法院非法庭審。北京律師金光鴻、謝燕益為她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兩位律師嚴肅指出,公、檢、法、司各個部門對楊建一案,違反正常司法程序,有以下違法行為:
1、依照司法程序如果在開庭前十天當事人沒有接到起訴書, 則開庭屬違法行為。而當事人楊建直到庭審時都沒有接到起訴書。
2、依據司法程序,此階段已屬法院的司法審判階段,此時公安人員介入屬違法行為。而在此次開 庭前兩天,有兩警察還在對楊建進行非法提審。
3、「610」人員及公、檢、法、司各個部門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審判等所有行為都是違法的。
兩位律師指出,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和處以刑罰,是對法律的褻瀆,它根本就不是一個刑事案件,而是一場徹頭徹尾的信仰迫害以及人權災難,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因為這些人(法輪功學員)對社會不僅沒有任何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會。而且正是因為這些人的存在,我們的社會才多了一些正義與良知。如果我們的 社會多一些真、善、忍,少一些假、惡、鬥,大家都來做一個像法輪功學員一樣的好人,是有利於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的。
律師擲地有聲的辯護震撼了在場的人,法官留下了兩位律師的辯護詞,答應好好看看。然而610逼迫公檢法強行在違反憲法的情況下依然判楊健五年徒刑,使原本就很難的家庭又雪上加霜,奶奶喊孫女,父母喊女兒,女兒喊媽媽,對年幼的女兒精神更是極大的傷害。從那時楊健女兒得了驚嚇症,見到警察就害怕。
楊健在獄中更是度日如年,遭受各種迫害,挨打是經常的。有一次被九個警察用不明藥物打眼睛,打鼻子眼使楊健不能呼吸,人就像死了一樣,警察以為人已死,等她醒來警察已經給準備壽衣,就是一條黑色的連衣裙。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晚,武清區法輪功學員楊建家屬接到天津市女子監獄電話通知,楊健已被迫害致精神失常送入監獄醫院。在一次父母會見她時,她對父母說:我還能不能回家啊?當時冬天她只穿一件單衣。
父母知道楊健在遭受監獄對她殘酷迫害,為她的生命感到擔憂。好不容易盼到出獄那天,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在家人的努力幫助下,沒被當地610帶走,被家人接回。
回家後,得知在中國有很多同修被活摘器官,想起五年在監獄的迫害,楊健想要讓當地民眾知道真相。在歐盟「48號決議案」通過強烈譴責中共江澤民集團活摘器官和美國眾議院通過「343號決議案」強烈譴責中共江澤民集團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結束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楊健做了揭露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相展板,貼到公、檢、法門前,讓執法人員明白真相,呼喚正義良知。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晚,楊健又一次被武清區梅廠派出所夥同武清區刑警綁架,在刑警隊遭受粘膠帶纏身不能動,然後關進鐵籠子裏。
楊健現在被非法關在武清區看守所。呼籲武清區當地所有善良的人們給予受害者楊健支持幫助。
在這裏也呼籲那些公、檢、法人員們,上天都在注視著你們,不要再因一點點蠅頭小利去做違背自己良心的事,不要再成為江澤民的幫凶了,那樣會害了自己,也害了自己的家人。也希望你們能明白真相,擺放好自己未來的位置,善惡必報。你們知道嗎?江澤民才是當今最大的刑事犯罪的首犯,他是危害社會的公敵,他觸犯了我國《憲法》《刑法》和《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處罰公約》,《聯合國憲章》等,按國內和國際的相關法律,江澤民都是罪不可恕。請你們看看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每一個高官是何下場,周永康、令計劃、薄熙來、徐才厚、王立軍、李東生、郭伯雄等等,哪個不是血債累累,哪個又不是最終落個可悲下場。任何人只要參與了迫害法輪功,都逃不出正義的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