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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李滄區法官王強枉法陷害侯寶琴 律師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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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青島法輪功學員侯寶琴因為給別人送一張神韻光盤,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在青島市李滄區李村被警察綁架,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後被轉成非法刑事拘留。

侯寶琴家人在四月三日接檢察院電話通知:侯寶琴被非法批捕。

四月二十日,侯寶琴的家人為其請了律師,律師到普東看守所見到侯寶琴後,了解到警察在程序上的違法之處很多,比如沒有向侯寶琴送達書面的拘留證、逮捕證,比如警方先將侯寶琴治安拘留十天,拘留期滿直接轉為刑拘,違反了一事不再罰的法治原則。偵查人員在訊問侯寶琴時,也沒向侯寶琴告知自己的身份等。

侯寶琴於七月二十二日在青島普東看守所被非法開庭。在非法庭審過程中,辯護律師指出法官王強程序上存在違法之處,因為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開庭前三天,應向被告送達開庭通知,但是侯寶琴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律師提出應該休庭,王強答應了。

第二次非法開庭是在九月十五日,王強強制律師安檢,讓司法警察把已經進入法庭的律師推了出來,並且不讓律師帶電腦,律師據理力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王強就威脅律師說如果不遵守他們的規矩,就會剝奪律師的辯護資格。

九月二十二日李滄法院法官王強對侯寶琴第三次非法開庭,辯護律師九點四十分到達看守所「法庭」,十點準時進入法庭的大門。王強派合議庭另外一法官問律師是否能不帶電腦,律師拒絕,王強就讓法警阻擋律師進入法庭給侯寶琴辯護。

侯寶琴的姐姐和兒媳被允許進入法庭旁聽。侯寶琴兒媳出來後,說整個過程不到五分鐘,王強和檢察官陳潔萍就走完了過場,王強法槌落下後,徑直讓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應當首先宣布出庭公訴人、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被告人有申請迴避的權利等等程序,統統的違法省掉了。

最後,王強問侯寶琴,有甚麼要說的,侯寶琴說自己無罪,然後剛想為自己辯護,被王強以「與本案無關」的理由粗暴打斷。

對於王強的恣意違法犯罪,律師已經向李滄區法院紀檢監察室和李滄區檢察院控申科,控告王強濫用職權,要求調查核實並履行法律監督。

直到現在,侯寶琴依舊被關押在青島市看守所,家人數次打電話給王強詢問案件進展情況,都沒有被告知任何信息。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侯寶琴接到法院通知,內容是,因案情複雜,根據刑訴法,延長審限三個月。

並且,王強濫用職權,打擊報復律師,授意看守所違法阻擋律師會見侯寶琴。當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侯寶琴時,看守所告知是王強法官通知看守所不讓此律師會見。

無奈之下,侯寶琴家屬只好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又為侯寶琴聘請了李律師,李律師會見了侯寶琴,得知在二零一五年十二份,王強送給她一份延期審理通知書,二零一六年三份,又送給侯寶琴一份延期審理通知書。

當天下午,李律師來到李滄區法院,想向王強提交代理委託書等法律文書,在法院候見大廳打電話給王強,王強謊稱不在,律師說是來提交代理委託書等文件的,書記員郭剛帶一年輕女工作人員下來,態度蠻橫無理,拒不接受律師的委託手續。惡聲惡氣的說:「案件已經審結了,不再接受律師委託書。」律師說,「你們給當事人送達的是延期審理通知書,延期審理說明沒有審理完畢,並且關押了這麼長時間了,已經嚴重超期。我只是來送一下委託手續,請你轉交王強法官。」郭剛說「審判長說不行」拒不接受李律師的委託手續。

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侯寶琴收到了李滄法院法官王強送達的裁定書,裁定書中說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審理。

一個明顯的冤案,侯寶琴卻一直被非法關押至今,她就因為向世人送一張世界都讚譽的神韻晚會光盤,竟失去人身自由長達一年多,冤案幾次延期,又被無期限的中止,侯寶琴被非法關押期間,九十歲的老母親因為思念她悲傷過度,於中國新年前過世,都沒能見上一面。

侯寶琴家人不斷地打電話、寫信給王強勸善,希望王強不要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儘快釋放好人回家,王強至今沒有回應,家人為侯寶琴聘請的李律師的委託代理手續一直被王強拒絕接受,致使侯寶琴無法得到律師法律上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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