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困在家中一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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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重慶的一名法輪功學員,今年五月中旬被當地中共人員困在家中一週,以下是當事人對此事的描述和思考。

我於今年五月被困在家中長達一週並被斷水斷電。這次事件是石馬河街道綜治辦主任郭祥奎一手策劃布置的。從五月十日下午開始,一共出動近百人,分成大概十個小隊,由社區、交巡警隊及綜治辦組成。綜治辦指揮,社區與交巡警具體實施配合。他們主要想達到以下三個目地:

1、報復陷害。
2、干涉司法,企圖逼迫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自己承認自己是誣告濫訴,命令訴江的學員又簽字又按手印的,威風擺的比法院還大,卻做賊心虛,連一枚公章都不敢蓋上面。
3、尋找法輪功學員的真相資料點。

綜治辦利用大多數人不懂執法程序及相關法律條文,非法闖入民宅實施綁架。他們這次的非法行動,也暴露出來有些學員不足的一面。據我所知:大部份學員為了不被帶去洗腦班,都簽字按了手印。非常令人痛心。

人世間的法律是為我們準備而正用的,如果我們大多數人平時稍了解一下相關法律,惡人連門都進不來,怎麼能夠讓綁架得逞呢?而學員的簽字按手印,讓這麼多的眾生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犯罪,他們的未來怎麼辦?我們肩負的責任不是助師救人嗎?為甚麼要簽字按手印?被他們當罪犯一樣的對待?這怎麼能救度眾生?

邪惡表面上看非常囂張,但是他們非常清楚哪些事可以鑽空子,哪些事是一定不能幹的。他們也怕觸犯法律,也怕被法律制裁。他們為甚麼要求我們配合?要求我們自己打開門讓他們進來?因為只要你家的門沒有暴力損壞痕跡,他們完全可以辯白說他們沒有強闖民宅,是你自己打開門讓他們進來的,從而逃脫法律制裁。

這次事件,家人與有正義感的常人也都在幫助我,從而使我順利的走過斷水斷電的日子,有驚無險。邪惡希望我們孤立無援,邪惡才希望我們莽撞無理智,也更希望我們無知而隨他們擺布。

在邪惡具體迫害的過程中,針對具體的情況,同樣需要同修智慧的針對不同情況去化解。師尊講:「每一種病都有每一種病的針對治療的功能,光治病的功能我說都有上千種,有多少種病就有多少種功能針對去治。」[1]從中我悟到一個意思:正念強是肯定的,基礎的基礎。正念加正行才能阻止他們犯罪。如何正行就與每個人修煉的功夫功底相關了,在師尊的護持下,破除邪惡,針對具體的情況去智慧破除。每個人的正行都不可模仿,因為正念無法模仿,心態純淨與否無法模仿,環境無法模仿,等等。但只要修煉基礎紮實,堅定的信師信法,人世間的一切因素都可為我們正用,隨意所用,一定會走過來。

在遭受迫害時,只有邪惡才希望我們與外界斷絕聯繫,因為那對他們有利。所以我們一定要想方設法獲得外界的幫助。知道惡人害怕甚麼,依仗甚麼才這麼有恃無恐,了解掌握他們的思想規律及底細,能更好的制止他們犯罪從而救度他們。

追問每一次有疑點的執法,都是在為自己的安全打基礎。網上了解警察敲門時必須要做的兩件事,具備基本的法律常識。同時家人的抵制也是很重要的。明慧網五月二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二)裏提到重慶有個學員,因家人堅決抵制從而使學員沒被綁架帶走,這個真實的事例說明,遇到惡人,有理有據講出正理,正告惡人,會控告他們,不被其無法無天的假相迷惑,僅人世間的法理就能制約他們從而制止他們犯罪。

另外補充一點:在中國大陸,身穿天藍色淺藍色襯衣制服的才是公安。只有公安在依法辦案時才有破門而入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權力。所謂依法辦案那當然必須有合法手續,出示警號警證,講明辦案機構,告知嫌疑人具體事由,觸犯哪條法律,你有甚麼合法權益,並告知家人嫌疑人去向。

這次全是交巡警,就是穿青黑色制服的騎著警用摩托在路上巡邏的,他們只有在公共場合帶人去派出所的權力,連抓人的權力都沒有,更沒有破門而入抓人的權力。所以他們老是叫人要配合他們,叫我們自己開門。當我正告他們我會因他們非法斷水斷電而控告他們時,他們連半夜偷偷斷我電的犯罪行為都消失了。他們也怕我抓拍到他們斷電的照片。所以遇到迫害時,注意搜集證據也是很重要的,這點明慧網上已經有很多論述及方法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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