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八年半冤獄 糧油檢驗技師控告惡首江澤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高雲霞,女,今年五十三歲,原是重慶市長壽區糧食國庫化驗室、糧油監督檢測站、糧食局中心化驗室的負責人,糧油檢驗技師。因為修煉真、善、忍,兩度被非法判刑共八年半,在重慶女子監獄被迫害得心慌、氣短、健忘、視力下降、思維散亂。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和十三日,高雲霞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迫害的首惡江澤民,「兩高」都於第二天簽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當任時,發動了並仍持續進行的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高雲霞女士曾被非法抄家二次、非法刑拘二次、非法判刑二次共八年半、被綁架到洗腦班一次,給她在精神上、身體上、物質上、經濟上、名譽上,造成了巨大的傷害,給她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拆散了她的家庭。

下面是高雲霞女士自述其在大法中受益及遭中共八年牢獄迫害的部份事實。

修大法 道德提升 多種疾病痊癒

我是一九九八年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的,從修煉一開始,我就虔誠的相信大法「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是真正的佛法、正法。這是我生命回歸要尋找的。隨著修煉,我漸漸的認識到:法輪大法除了能夠使生命昇華,回歸真我。還能使人類道德回升;給人類帶來一片祥和和無盡的福分。因此,無論是在家裏還是在單位裏或是在社會上,有人或無人的地方,我都嚴格要求自己,盡自己的努力去達到「真、善、忍」的標準,使我改變了隨波逐流、追名逐利、人云亦云的我,完全改變了不能持之以恆的性格,做人做事都用「真、善、忍」的標準去衡量。漸漸體弱的我變的健康了,皮膚由黃變白了,頑固的咽炎、嚴重的貧血、偏頭痛、胃病、便秘、卵巢囊腫、特別是常年頭昏,像戴很厚的氣帽昏沉沉的症狀,在不同的時間裏都消失了。

修煉法輪功以後,我做甚麼事情總是任勞任怨。在娘家、婆家,與父母,兄弟姊妹都相處很好。丈夫曾問我:「你為甚麼這麼好?」我說:「是李洪志師父教的!」丈夫說:「那我還要感謝你們師父。」在單位,領導要我負責長壽區(以前叫縣)國庫化驗室糧油監督檢測站暨長壽縣糧食局中心化驗室的工作。擔任負責人期間,我拒絕「收禮」,堅持原則,又與人為善,處處以身作則,深得領導和同事的讚賞。連續兩年──也正是我剛開始修煉的那兩年──被評為長壽區糧食系統的先進個人(女性僅我一人)

可是,就在我按「真、善、忍」標準修煉做好人之後,卻遭到不斷的非法關押及非法判刑坐牢。

我感慨:在我沒有原則,人云亦云,沒有想要做好人,隨波逐流時,還平安無事。而我真正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好人,處處能為別人著想,得到親朋好友、同事、單位領導的認可,獲得身心健康、道德回升之時,卻遭到了中共殘酷的迫害。

遭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在去北京的火車上,被乘警以檢查危險品為由搜查所帶的物品,警察沒有找到他們想要找的東西,由於我們不回答是否煉法輪功,也沒回答到北京去幹甚麼,就非法扣押了我們。

二零零一年我被長壽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同年十二月十三日長壽區糧食國庫法人鄧剛健簽發了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我被單位無理除名。也就是這個月,我被非法送到重慶市(永川)女子監獄入監隊。

重慶女子監獄:剝奪基本的生存權利 企圖逼迫放棄信仰

警察安排兩個服刑人員專職對我二十四小時監控,全監室的服刑人員就協助監控(後來我知道,這些服刑人員都是我去前,警察根據需要,特意安排的)。一次,我被強行帶去參加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現身」說法的大會上,我喊出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因此,入監隊的警察剝奪了我走出監室、洗漱(就是不准刷牙、洗臉、洗手、洗腳、洗澡、洗衣服等等)、上廁所(就是不准上廁所,也不准在監室內大小便)的權利。

隨後我又被從入監隊轉到了重刑組。重刑組的警察、中隊長張炎安排了四個、多的時候六個服刑人監控我,採取了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方法,強行不准我走出監室、上廁所和洗漱,吃了飯也不准洗碗,(將碗放在床底下,那個時候,經常看見老鼠到處亂竄)。無奈之下,我只好少吃或不吃,有九天,我滴水未沾,顆粒未進。我只是想:她們被謊言毒害,真的很可憐,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我沒有恨。有的服刑人員被我感動,發自內心的敬佩,想要為我做點甚麼,但她們有些時候也無能為力。

我在這種被剝奪近兩個月人生存的最基本權利和條件下,使我全身惡臭,遇到上級檢查和有人來參觀,就把我鎖在屋子裏,害怕人看見。還不准我和其他服刑人員說話,也不能同法輪功學員見面,更不能說話。

警察還利用同住一監室不明真相的服刑人員周文靜,罵最難聽的話刺激我(後來這個服刑人員也很敬佩我)。同時安排監控我的服刑人員強迫我看污衊大法的書,我不看就強讀給我聽。警察還利用獎懲、減刑等利益的誘惑來促使服刑人員執行打壓命令,和產生對我不轉化的仇恨(因為我轉化就會給監控我的服刑人員加分、記功、減刑)。

後來警察准許我洗漱,但又安排監控我的服刑人員李小風(和我也相處的很好),將我的衣服收走。她很無奈的執行了警察的命令。我就剩下身上穿的一套,在能夠洗漱的情況下,我就只好將衣服洗淨擰乾後,直接穿在身上。在那種有口不能說真話的強制機構,我就用身體去證實法。

也就是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兩年的冬天,我都只穿了一件薄薄的T恤,一條夏天的長褲,腳上就穿了一雙涼拖鞋(連襪子都沒有穿),床上只有一床夏涼被,走了過來。我知道:這不是我堅強。是我堅信大法,大法在我身上展現的奇蹟(因為我修煉前是一個體質虛弱、膽小怕事沒有承受能力的人)。

女子監獄洗腦班轉化迫害

二零零四年初,我被帶到重慶女子監獄成立的洗腦班,就是警察坐裏邊,讓已經邪悟的人員,以聊天的方式協助警察轉化法輪功學員的辦公室。在這種看似輕鬆的環境裏,我被邪悟者誤導而「轉化」。從此,身體狀況急劇下降,經常無明的心酸落淚不止。我知道自己做錯了。

二零零五年九月出獄回家,此時身體狀況極差,身體出現嚴重的心慌、氣短、健忘、視力下降,身體無力、不靈活,看起來傻傻的。與家人不能正常交流溝通,加上公職又被開除,沒有經濟收入,又無能力去打工,無力照管、協調好家庭,那種精神物質的巨傷,使我走到了精神崩潰的邊緣,都沒有生活下去的勇氣了。

當我從新捧著大法書看時,眼睛卻聚不了焦,思維散亂、胡思亂想。看第二個字就不知道第一個字是甚麼,腦子裏裝不了一句完整的話。可我就憑對大法的正信,這種不好的狀態開始漸漸好轉。

再遭綁架 冤獄三年零六個月

可是,出獄後才一年零七個月,又再次被綁架。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在長壽區桃花陽光世紀城小區,去查看房屋裝修質量時(我當時在負責房屋家裝質量),看到兩位老人在小區來回走路。男的好像是腦血栓症狀,女的攙扶著他,我沒有猶豫,就想把大法的美好帶給他們。誰知他們不接受真相,還舉報了我,我遭到長壽渡舟派出所警察的綁架。給我強行戴上手銬。下午警察找鎖匠打開了我的家門,破門而入,沒有給我出示任何手續,在沒有我的家人的情況下,還不准我看見他們抄家,並搶走現金一萬多元(後來退了其中沒有真相的五千多元)、電腦一台和資料物品等、連家裏的玉溪煙也被悄悄偷走了。之後我被非法關押在長壽區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九點四十分,在長壽區法院二樓小審判庭,我被非法庭審。長壽區法院通知書上明寫著公開開庭審理,我的家人和親朋好友已經就座旁聽。開庭約五分鐘後,突然宣布清場,只允許我的兩名親人旁聽,我的眾親屬抗議未果,最終只留下我丈夫和兒子旁聽。

二零零七年年底,長壽法院又非法判我三年零六個月,先送重慶少年管教所,後轉重慶(永川)女子監獄(二零零九年七月,重慶市女子監獄遷到重慶市九龍坡區走馬鎮樂園村)。我在監獄不認罪、不放棄信仰,就被剝奪睡眠時間,週末也不准休息。給我安排最兇、惡習最深、最奸猾的服刑人員來監控我,想讓我精神恐懼而服從。之後,又換文化高的、很會說、很會來事的服刑人員監控我。想達到「感化」、說服我。包括利用我的親人來親情感化等等。這一切,包括看似「善舉」,都是為了到達摧毀我意志、轉化我,要我放棄修煉「真、善、忍」。從而破壞正信,這不是真正的邪惡嗎?二零一零年十月底出獄。

家庭被中共拆散 良知被鎮壓

這一次我憑著對師父、對大法的堅信,不為任何假相、謊言迷惑所動。儘管經歷了再次的魔難,我比第一次出獄的精神狀態好多了。然而,曾經巨傷的我,還是時不時的出現精神的恍惚,身體的無力,無明的憂愁讓家裏陰雲籠罩。丈夫實在難以承受,加上我長年被迫害在監獄、被抄家等等給他帶來的恐懼、無奈和痛苦,他被迫選擇了離婚。

我遺憾:丈夫曾在我被綁架、抄家後,他把家裏被抄後的一片狼藉,拍照下來,寫信寄中央上告。上面收到信後責成長壽區地方解決。結果地方的六一零官員和他單位領導威脅他、給他施壓,逼迫他交出照片,強迫他答應不上告,他妥協了。就這樣,我丈夫僅剩的一點良知、正氣,在江澤民的群體滅絕政策下,被徹底摧毀了,造成我家庭破碎,給我和我的家,特別給我的兒子造成了在成長時期就長時間得不到母愛和父母的引導,造成性格偏執、極端。這些難以挽回的損失,給我和我的家人在精神上、身體上、經濟上、名譽上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和損失。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