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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遭判刑迫害 羅丕萍控告惡首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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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羅丕萍女士,今年六十三歲,重慶市長安公司江川機械廠退休工人。全家修煉大法,在過去的十幾年中,屢遭中共綁架。二零零一年,全家人一起免費贈送民眾大法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至十年,歷盡苦難。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羅丕萍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澤民。

下面是羅丕萍女士講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修大法 身體健康 家庭和睦

修煉法輪功之前,我性情急躁,並且性格非常要強,得理不饒人,和丈夫也經常發生爭鬥,家庭缺少和睦,活得很累。

一九九七年,我有幸開始修煉大法,《轉法輪》一書講述的大法法理使我折服,讓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諦,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從此,我就努力的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去做一個好人乃至一個更好的人。我的整個人及所有一切都在變化中,單位領導和同事都說我修煉了法輪功之後,完全就變了一個人,我說我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運的人之一。

可是萬萬沒想到的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時任中共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的江澤民,無視法輪功給修煉了法輪功的億萬民眾帶來的道德提升和身體健康,無視法輪功給中國社會帶來的巨大正面作用,利用手中的權力,一意孤行,通過編製謊言,炮製「天安門自焚」偽案,盜用國家的名義,盜用法律的名義對法輪功及其信仰者展開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迫害。

合法上訪遭 被重慶市公安人員暴打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與十七歲的兒子和幾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向政府說明法輪功是教人真心向善,使人道德回升的好功法的真實情況。

在信訪辦登記後,就把我們交到重慶市公安局駐京辦事處並關押在那裏。在那期間,我和另外兩位法輪功學員被他們施暴毒打,他們抓住我的頭髮,整個身體在地上拖過幾間屋,把我的褲子都拖掉了,一個牛高馬大的男公安抓起一根稜角分明的板凳腳朝我左腿猛力擊打。當時的那個痛,使我張大嘴卻叫不出聲來,就那幾下子,我就站不起來了。

第二天,本單位保衛科來人接我們回重慶,當時我的腿已經腫得很粗,完全變成青紫色了,無法行走,是我的兒子把我背起,一步一步的走到回重慶的火車上。

之後,我們便被本主廠單位長安公司公安分局直接送到重慶市江北區華新街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後,又把我送到重慶市華鎣山洗腦班一個月,又把我交到我單位廠辦公樓關了一個月,讓我失去人身自由整整三個月。

廠裏人來北京乘坐的飛機票和回重慶乘坐的火車臥鋪票,都由我們承擔,幾千元錢從我們每月的工資中扣出。

全家被枉判三至十年重刑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與丈夫、兒子還有幾位法輪功學員到重慶市大江廠家屬區發放《再訪四二五》、《江澤民為甚麼炮製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等真相資料,被巴南區蓮石派出所綁架,丈夫和兒子被刑訊逼供並遭到毒打,被投入巴南區漁洞看守所一年零三個月。

之後,丈夫被枉判三年零六個月,兒子被枉判四年,我被非法枉判了十年重刑。

在看守所期間,丈夫、兒子都被迫害成下肢癱瘓,生活無法自理,特別是兒子幾次出現生命垂危,送去監獄,都被拒收,在監獄和看守所都怕承擔責任的情況下,我兒子才倖免得以監外執行回到家中。在很短時間內,兒子通過看書學法煉功,沒有吃一粒藥,身體很快得到了全面恢復。凡是親眼目睹這件事情的親朋好友、鄰居無不稱讚法輪大法的神奇。

判刑後,我被非法押送到重慶市永川區女子監獄服刑,我不承認自己是罪犯,不配合對我們大法弟子侮辱性的管理,就不准上廁所,連續罰站兩個多月,雙腳腫得像發泡了的饅頭。每天長達十多個小時的奴工,完不成任務就加班加點,甚至通宵達旦不准睡覺,或是被體罰,三伏天不讓洗澡。

演示圖:電棍電擊

在那裏被關押的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被電棍電擊、關小間、慫恿吸毒、販賣人員、拿煙頭燒大法弟子的身體等等等等,那真是讓人感到度日如年。

二零零九年刑滿釋放,我與丈夫早已被單位開除公職,我找到了有關部門,只給我辦理了一個每月只有六百多元的所謂退休金,而我丈夫至今連一分錢都不給他,這給我們家庭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回到家中的這些年,也不得安寧,當地惡人長期安排人監控、跟蹤我們,每到所謂的敏感日,就有當地街道、綜治辦(六一零)、派出所、社區輪番來到家中騷擾。

被迫流離失所 躲避國保綁架 工資被剋扣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由重慶市江北區國保支隊梁世斌、大石壩街道綜治辦(六一零)夥同社區人員闖入我家住處,野蠻的將我家防盜鐵門撬壞了打開,企圖衝進家裏來綁架我到洗腦班。我忍無可忍奮力抵抗,逼得我差一點從八樓跳下,都不願放過我。

在我家樓頂、樓下都安排了隨時綁架我的人,把我和丈夫的相片畫成兩張大的人頭畫像,供綁架我的人來識別我。三伏天,將我家的電源斷掉,冰箱裏面的雞蛋和肉全部長滿蛆蟲,食物全部爛掉。他們輪流換班,並叫囂要在我家屋外堅守半年,還時不時的砸門,讓我精神高度緊張,完全不能正常生活。

到第十一天時,我被迫逃離了自己的家,在外流離失所的一年半的時間裏,他們多次找到我的兄弟姐妹家進行多次騷擾,追找我、抓不著我,就把我僅有的六百多元的退休工資停發了,沒有了生活來源。

二零一四年八月,企圖用生存驗證來綁架我,被我識破,沒有讓他們的陰謀得逞,再次將我的退休工資停發,從經濟上截斷,剝奪我的生存權利。

在十多年的迫害中,前後三次被非法抄家,四次綁架我到派出所,兩次被刑事拘留,一次進洗腦班,一次判刑十年勞改。家裏的親人常年為我們擔驚受怕,兩位母親也為此過早離世,家人的精神承受遠遠的超出了我們。

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目前我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作為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監護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重任,希望包青天能夠人間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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