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好壞出自人的一念」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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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師父在《轉法輪》中講:「好壞出自人的一念,這一念之差也會帶來不同的後果。」我是有親身體會的。

我少兒時正趕上「文化大革命」,每天見到的就是你鬥我、我鬥你,為了個人名利任意編造謊言、誣陷好人,人人自危,互相防備。上學後受到的又是邪黨文化的教育,都是鬥爭哲學,一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怎樣整治對方,壓制對方;在金錢利益上,唯利是圖,沒事都想訛人,何況有事。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我在下班的路上被汽車給撞了,當時我就想:「這一摔,骨頭若是被摔壞了,我一定要他多賠錢。」結果骨盆真被摔成粉碎性骨折。

幸運的是我因禍得福,走進了大法修煉,並沒有讓他賠錢。

修煉十多年後,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我又被當地派出所的警車給撞了,這一次我的第一念就是:「我有師父保護,沒事。」摔在地上我又想:「我平時沒有機會向他們(警察)講真相、證實法,今天我就藉這個機會講真相、救他們。」

我被撞出去三米多遠,摔在馬路上,渾身上下都是血,當兩個年輕的警察要扶我起來的時候,我說:「你們不用扶我,我是修法輪大法的,有師父保護,不會有事。」我慢慢從地上爬起來,真的沒有事。他們見我沒大妨礙,就打電話叫來了他們的領導來處理此事。

時間不長,他們的教導員來了,查看完現場後對我說:「大伯,是我們的責任,我們負全責。」並埋怨開車的警察不小心把我撞成這樣。

我想:「也許是我以前在哪一世欠過他的命,這一世我修煉了大法,利用這種方式算是還了,對我來說是好事。是我以前沒有留下善因,自然沒有善果,怨不得開車的小伙子。也許是師父利用這種方式,去我不敢給警察講真相、證實法的怕心。我是大法弟子,只要我做的堂堂正正,在哪裏都應該證實法。」 於是,我接過來說:「這位領導,你可別這麼說,這個小伙子也不是故意要撞我的,他和我往日無冤,近日無仇,他不是故意的,我都不怨他,你就別埋怨他了。」

當時把那個警察小伙子感動的眼淚汪汪的,不知說甚麼好。接著,教導員掏錢要給我物質補償,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們師父叫我們與人為善,不能訛人,我一分錢也不會要你的。」教導員和新來的幾個警察一下都愣在那裏,沒想到我會說是煉法輪功的,因為,我們地區在迫害法輪功這方面是重災區。他看我被撞的滿身是血,連一句怨言也沒有,還拒絕補償,就吩咐警察強行把我送到醫院去檢查。

到醫院後,大夫又要照相、做全面檢查;又要打破傷風針;又安排病床。我心想:大法弟子到哪裏都應該證實法,於是,我和醫生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有師父保護,甚麼事也不會有,你們就把我的傷口用水洗淨就可以了,其它的甚麼也不用做。」那個主治醫生說:「那你得簽字,以後出現任何問題,我們也不負責任。」我說:「行,我有師父保護,以後任何問題也出不了。」於是,我馬上簽了字。最後,醫生只用了一小瓶雙氧水和清水把幾處擦傷洗淨,我就回來了。

在回來的路上,我給車上的警察講述了大法真相和三退的意義,雖然他們沒有同意三退(可能是人多的原因),但是也都聽到了大法的真相,見證了大法弟子的善良,為以後得救奠定了基礎。

通過這兩次車禍,使我認識到修煉人與常人根本上的差別,也決定了結果的好壞。作為常人每一思、每一念都是為私的,特別是生活在中國大陸的人們,滿腦子鬥爭哲學,為了自己能多撈到一些好處,唯利是圖。一個滿腦子邪念的人,神佛能保護他嗎?

而修煉人第一念是為他人著想的,從根本上就不考慮個人的得失,遇到事情首先考慮為別人好,為救他們,過程中又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為對方著想,在邪惡瘋狂的打壓中不顧個人安危,面對作為迫害實施者的警察不是怨恨,而是慈悲、是救度。一個大法修煉者在特定的那一時刻,發出的不是人念,而是神念,符合新宇宙的法理,師父能不保護你嗎?那神跡不就出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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