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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遭綁架受酷刑 錦州王林仍陷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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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王林,因堅持法輪功的「真善忍」信仰,在過去十六年的迫害中,他七次被綁架、關押,曾被非法勞教、判刑,受到酷刑折磨。王林目前仍身陷囹圄。

王林的妻子戴麗麗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讓人看清這場迫害。

以下是戴麗麗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丈夫王林是一九九九年三月份修煉法輪功的,當時他身體不好,看到父親修煉法輪功身體受益,他也走進大法修煉,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改掉了壞脾氣和不良嗜好,再也不出去賭博了,對家人也知道疼愛和關心,遇事也知道為別人著想了,徹底轉變了「公子哥」形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從此我家就沒有了安寧的日子,丈夫王林曾七次被綁架、關押:

一九九九年八月,王林在錦州老幹部局花園煉功,被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日晚,王林夫婦在貼真相資料時被康寧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錦州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勒索三萬元後放回。

二零零二年四月,王林因發放真相材料,遭單位錦州市九泰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保衛處處長姜海群構陷,被警察綁架、毒打,非法刑事拘留二十六天,被勒索三萬元。單位並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二日,王林在菜市場買菜時跟人講真相,被便衣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勞教。在錦州勞教所,由於他拒穿囚服,遭暴打、關小號、綁鐵椅等折磨。一次,王林抵制強制洗腦迫害,警察張春風、李松濤指揮犯人用床單綁緊他的雙腿,三個小時後鬆開,然後再綁,並穿著皮鞋往他的大腿上使勁兒踩,導致王林三個月不能走路,直到現在他的膝蓋骨還疼痛。一次犯人王志、張鐵軍合謀往王林的嘴裏灌尿,拿著沾有大便的紙往王林的腿上抹。

二零零八年五月,警察孫治安等闖上家門綁架王林,王林不開門,警察就用電切割機割下王林家的防盜門,強行將王林綁架,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勒索三萬多元,才將他放回家。

二零一二年六月,王林開車去錦州市凌海農村講真相,被巡邏的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凌海拘留所,十三天後回到家中。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王林在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時被古塔區敬業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錦州看守所。

在四個多月裏,獄警一直對他進行被「定位」酷刑折磨──把手和腳用手銬,腳鐐鎖住,不能動,並長時間不讓洗漱。後王林又被迫做奴工,做出口的工藝品。

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錦州市古塔區法院對王林非法判刑四年,王林上訴後,錦州市中級法院又無理維持原判。

現在王林被關押在瀋陽第一監獄十九監區,在瀋陽關押期間八個多月時間。至今監獄不讓家屬接見,也不讓花錢買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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