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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法輪功學員常錚、陸林妹、秦英等被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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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晚六點,蘇州法輪功學員常錚、杜勇偉、宣小妹、陸林妹、秦英在張家港往蘇州方向高速入口處等候過收費站時,被尾隨跟蹤的國保便衣綁架,這夥人一窩蜂的湧向法輪功學員的車輛,暴力綁架,強行給法輪功學員戴上黑頭套、蒙眼,一路警笛狂呼亂叫的開向張家港錦豐派出所。

在派出所,五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單獨隔開,不讓見面,每個人都有兩三個國保監視、非法盤問、大聲吼叫、威脅恐嚇學員。法輪功學員常錚被單獨關押在類似籠子的鐵欄杆裏面,杜勇偉被一群邪惡暴力帶上頭套,而後強行按手印;法輪功學員秦英雙眼被610、國保用黑布蒙住。第二天晚上,杜勇偉被家人以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

常錚、秦英二人被非法關押在蘇州黃埭第四看守所一個月後,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晚所謂「取保候審」回到家中。陸林妹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已回家。

宣小妹被非法關押在張家港市斜橋看守所,一直情況不明。

一、常錚被迫害情況

當晚張家港錦豐派出所姓高的警察為首搶劫汽車內物品,常錚當時跟他們講真相,法輪功是合法的,中國已公布的×教組織名單共十四個,這裏根本就沒有法輪功。便衣不聽,晚上八點多對她非法審訊。一個警察說,我只是歷史的記錄者,我不說法輪功好或是不好,但真善忍是好的。

第二天凌晨,常錚被強制在派出所有鐵欄杆圍著類似鐵籠內,地面有木板。常錚就在鐵籠內盤腿打坐,直到早晨七點半從錦豐派出所被強行拽拉上車到蘇州滸關新區派出所,而後又被拉至常錚的住所:滸墅人家2幢1206室,張家港國保和610的便衣從常錚身上搶劫到鑰匙開門,常錚在大門口大聲說:我不允許你們進入我家,你們這種行為是在犯罪。國保和610的便衣強行開門入室搶劫三小時。積極參與搶劫的家住滸墅人家15幢的居委會工作人員魏林(音)說:這個櫃子下面有暗道可以拉開,在魏林的指揮下,搶走大法書籍七十多本、筆記本電腦五台、手機十多個、U盤TF卡十個左右等物品。

下午,不法人員又去常錚的另一處車庫,張家港國保和610沒有鑰匙強行撬鎖、一大幫人一哄而入進行搶劫,整個搶劫過程三個多小時,下午三~四點又綁架至張家港錦豐派出所強行採集指紋,採集指紋的警察態度粗暴卑劣。晚上十點,張家港錦豐派出所強行往常錚頭上套上黑頭套,然後送到蘇州黃埭第四看守所,在去看守所的途中常錚依然善良溫和的說我學大法的一切言行都是合法的,請你們不要做傷天害理的事。一國保說,別說了,再說就用膠布把你的嘴封上。

在第四看守所體檢血壓偏高,白細胞十四,膽囊炎。四月四日看守所醫生提出要繼續抽血檢查,以便送醫院治療或搶救。常錚拒絕抽血檢查,要求煉功學法身體就會正常,之前身體都是正常的,年度駕駛員體檢一切正常,但是蘇州黃埭四看依然不放人。

進看守所當晚,常錚拒絕穿號服,常錚跟管理者說:我修法輪功是合法的,我不配合你,是為你好,我做好人沒有錯,不能留下你迫害我的證據。

幾天後在非法審訊中,常錚說頭昏兩手麻木,檢查血壓175/120,這些人不理睬,又過了幾天來兩個警察,一個姓陳一個叫陶德慶(警號248724)在非法審訊中,常錚說頭昏兩手麻木,再次檢查血壓160/110。又過了幾天又換了一個說蘇州本地口音的警察,他說是搞宗教管理的,他好多次對常錚說,不要把他的名字上網曝光,說這是最後一次提審了,案件會送檢察院和法院,常錚說你說的不算,那你就認清真相、明辨善惡。

常錚反映兩腿麻木腫脹,晚上睡覺胸口悶呼吸困難,要求抽血檢查,以便了解身體狀況,並且跟醫生說:「我覺得隨時有生命危險,責任你們承擔,我要求回家,我是好人沒犯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獄醫抽血後說:「你的情況會反映給你的家屬的,我沒有權利放人,只有辦案單位可以放人。」同監室的人說睡在你身邊上都嚇人,怕你早上就不睜眼,兩腿腫大直至無法走路,二十九日張家港錦豐派出所兩警察通知常錚要求交一千元取保候審費,常錚對這種非法行徑迫害不予承認。其中一警察自行簽字強行拿了常錚家屬存在看守所的一千元。

常錚四月二十九日晚從蘇州黃埭第四看守所已經回到家中,人消瘦了許多。

二、秦英被迫害情況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秦英被一幫警輔七、八個人挾持到陽山花苑5區47幢304室,進到屋裏就到處翻抄,又到車庫去翻抄,搶去了五、六本大法書,又強行搶走了女兒學習用的一台筆記本電腦,沒有搜查證,沒有扣押清單,家中二十歲的女兒愣在邊上嚇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也不知道是哪家的派出所,整個過程持續了三個小時,從上午十點一直到下午十三點才離去。

兩個警察看住秦英不准動,不准說話,所以在這長達三個小時中母親沒能和女兒說上一句話,就是這樣零距離的近在咫尺卻不能和親人說上一句話。正當這時秦英公公住院手術,老人正是需要秦英伺候的當口。

二零一零年開始修煉的秦英,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於四月二十九日晚從蘇州黃埭第四看守所回到家中。

三、陸林妹被迫害情況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下午,律師見到陸林妹,身體也很好說話中氣很足,她說斜橋看守所不准煉功,自己半夜起來煉功。四月二十八日,國保 610匪徒強行給她戴上手銬和腳鐐,拖到發真相資料的地方轉了一圈強行要她到現場指認。

律師當天晚上十八點回北京的高鐵車,原本當天下午時間準備的很充足, 但是律師到了斜橋看守所進了第二道門進行接見時,被無理要求去錦豐派出所出具證明。

律師又趕了三十多分鐘的路程到張家港錦豐派出所。手續特別繁瑣,先是在他們內部公安局域網上查找陸林妹的資料核對,耗去了很多時間結果還是沒有查到,警察說他們房屋拆遷目前已經分戶了,從戶口本上不能證明陸林妹和她母親的關係(母女關係)。 然後又彙報,再然後向國保「610」進行請示,經過了一個小時二十分中的折騰後,躲在暗中的國保「610」遙控錦豐派出所的民警來到前台,交代律師說:查不到她母親的關係,律師和小民警進行了一番交涉後,律師說:我是千里迢迢從北京來的,我是第一次碰到還有這樣的手續?小警察聽後回到躲在黑窩的國保進行彙報。而後小警察又被國保「610」遙控出來說:看在你是從北京來的份上,你現在可以去接見了,但要律師留下保證,下次來會見時帶上陸林妹和王素珍是母女關係的當地派出所證明,否則不予接見。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陸林妹被強行戴上手銬和腳鐐,並將她強行帶到發資料的地方,國保610匪徒強行讓陸林妹指認。

陸林妹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已回家,取保候審決定書上寫道:因為張家港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進一步進行偵查,又根據所謂的私家制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從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起算,還說要繳納保證金一千元。

陸林妹被搶物品:資料一百三十一張,小冊子二十八本,台式電腦一台,打印機兩台,光盤一百二十七張,護身符八張,真相幣若干,插卡收音機一台。

四、杜勇偉被迫害情況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九點,已經被非法關押在張家港錦豐派出所一整夜的學員杜勇偉,再被張家港錦豐派出所強行挾持回到蘇州陽山花苑自己家,派出所強行當著杜勇偉的面暴力撬開家門進行抄家,搶走大法書十五本,真相光盤四十一張,全新華碩筆記本電腦一台。搶劫後這夥人把杜勇偉送到張家港斜橋看守所,經過身體檢查不合格,血壓高200/128 kpa看守所拒收,610、國保仍然不放過熬到深夜又強行扭住杜勇偉送往張家港第一人民醫院再次檢查200/128kpa結果一致。

無奈之下,張家港610、國保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又將杜勇偉從斜橋看守所送回錦豐派出所,杜勇偉不修煉的弟弟為其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被索取押金二千元,說三個月之後要去報到。

張家港錦豐派出所:地址錦豐鎮
錦豐派出所所長:黃晟
錦豐派出所值班電話:0512 56758900
錦豐派出所監督電話:051258562600
具體辦案警察: 曹軍 13773280357
國保姓李:15962355126
另一人無名:13806226576
內勤:13606228808

通安派出所所長王建興
副所長 徐峻
副所長 陳紅兵
通安派出電話 0512 66063110 地址 通安鎮新街63號

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
張家港市人民東路106號
郵編:215600電話:0512- 58672000
檢察長錢根源
副檢察長陸建中、董啟海、李維兵、丁建勤

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張家港市人民中路25號
郵編:215600電話:0512-58111276
院長徐建東
余愛華副院長、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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