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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吳中法院再次誣判孫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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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蘇州吳中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對四十五歲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孫美華非法庭審後,日前偷偷對她判決三年。這是吳中區法院第二次對孫美華下毒手,該法院曾於二零零七年對孫美華非法判刑五年半。

此次判決,吳中區法院是偷偷進行的,故意不通知家屬,也不通知律師。直到九月六日,孫美華的老母親找到法院才得知早已判決,此時離上訴期限只剩下幾天。孫美華的母親立即委託律師上訴到蘇州中級法院。之後家人、律師聯繫三次去蘇州中院,才見到經辦法官,法官說閱卷後等通知。一個月後,也沒開庭,直接通知律師維持原判。

孫美華被非法關押在黃逮第四看守所至今已經一年多。以下是孫美華歷次遭迫害經歷簡述:

孫美華,女,蘇州光福鎮人,家境貧寒,法輪功被中共江澤民團夥非法打壓迫害後,孫美華堅守自己內心的道德良知善念,堅守「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因此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零六年,孫美華對人講自己遭迫害的經過時,被吳中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吳中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在南通女子監獄遭到種種人身侮辱,受盡折磨,幾年來由於在獄中遭到監獄獄警殘酷迫害,被殘害得身心俱損,回家時已經奄奄一息。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孫美華再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一月後,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被吳中區法院非法枉判五年六個月。孫美華在獄中遭受各種迫害,直至二零一三年出獄回家。

孫美華的丈夫是殘疾人,平時生活起居都是由她照料。在中共對法輪功的經濟迫害下,她只能騎著三輪車在村裏沿街賣醬,以此糊口,一天辛苦下來只能賺到幾十元錢。當她把這辛苦賺來的血汗錢去為殘疾的丈夫購買生活用品時,卻發現大額的錢是假幣,她為了不讓假幣再流通去傷害他人,銷毀了300元假幣。

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孫美華在給民眾訴說自己被迫害、法輪功蒙冤的真相事實時,被光福派出所警察綁架。光福派出所警察開始捏造事實、偽造證人,將孫美華構陷到法院。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吳中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偷偷對孫美華開庭,法官竟對孫美華說:「你學法輪功被判過刑、勞教過,有前科。」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下午,孫美華的律師一起到了吳中區法院,母親卻被攔了下來不讓進,只有律師一人進去見法官華益峰。

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吳中區法院對孫美華進行非法庭審。在律師的交涉下未能開庭。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蘇州吳中區法院又欲再次開庭。律師說:「你們對孫美華秘密開庭,連當事人的律師都不知道,這是違反最基本的法律程序。」再次阻攔非法開庭。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下午,蘇州吳中區法院第三次對孫美華非法開庭。律師指出,公安局、檢察院的起訴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完全栽贓,要求無罪當庭釋放孫美華。然而法官華益峰偷偷對孫美華非法判刑三年,並故意不告訴律師和家屬。導致家人得知消息後,上訴期限已經只剩下幾天了。

孫美華的老母親上訴到蘇州中級法院院。二零一五年八月底九月初,北京律師李仲偉連續三次到蘇州中級法院,才見到法官范曉榮,得以閱卷,范曉榮說不可能開庭。半個月後,蘇州中級法院院電話告知律師說,維持原判。


相關迫害責任人:
「610」主任仇全官
「610」副主任張震華13806131353、0512-65259280轉52284
「610」副主任李秋才
吳中區國保大隊長副隊長包建方0512-65259280

吳中區檢察院:
公訴科電話:652552000、67077925、65616775、65626280

吳中區法院:
審判長華益峰6568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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